(獨媒報導)當局在去年3月展開「青衣至大嶼山連接路」研究,今日向葵青區議會提交文件,建議在現有的青嶼幹線(汲水門大橋及青馬大橋)南面,興建一條5.2公里的新連接路由大嶼山往青衣。新路同設兩座跨海大橋,並相連擬建的十一號幹線及未來交椅洲人工島道路,目標在2033年或之前啟用。
2021年,立法會通過連接元朗至大嶼山的十一號幹線勘查研究撥款,研究初時未有納入「青衣至大嶼山連接路」,及後才納入文件,當時示意圖中,青衣的接駁點為南灣隧道近九龍的出口,直接接駁昂船洲大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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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報導)當局在去年3月展開「青衣至大嶼山連接路」研究,今日向葵青區議會提交文件,建議在現有的青嶼幹線(汲水門大橋及青馬大橋)南面,興建一條5.2公里的新連接路由大嶼山往青衣。新路同設兩座跨海大橋,並相連擬建的十一號幹線及未來交椅洲人工島道路,目標在2033年或之前啟用。
2021年,立法會通過連接元朗至大嶼山的十一號幹線勘查研究撥款,研究初時未有納入「青衣至大嶼山連接路」,及後才納入文件,當時示意圖中,青衣的接駁點為南灣隧道近九龍的出口,直接接駁昂船洲大橋。
【獨媒報導】2019年8月31日多區發生警民衝突,晚上警方衝入太子站追截示威者並揮棍攻擊車廂市民,震驚全港。至今共3名示威者在事件中罪成。另有3名學生否認暴動等7罪,今(8日)在區域法院第二日續審。當日為太子站站長的張寶貞供稱,當時有4至5名年輕男子在月台包圍她,並用粗口責罵及要求盡快開車,不久後開始有黑衣人加入包圍,故她感到害怕。旺角站站長黃婉玲則供稱,從同事得知有乘客在旺角站月台爭執,於是她匯報予中央控制室,並由同事聯絡警方。
太子站站長稱被人包圍感害怕 走入監察亭後亦被鐳射光照射
案發當日為太子站站長的張寶貞供稱,晚上約10時45分她到太子站當值,聽到對講機通知她緊急掣被人按下,於是她走到3號月台。她到達月台時,有4至5名年約18至20歲的男子走近她,並用粗口罵她及要求盡快開車。張沒有理會,繼續走到監察亭,內有4名同事。
張表示,起初沒有打算走入監察亭,但越來越多人圍着她們,當中包括淺色衣服的人。而附近則有一班人在換衫,期間打開雨傘遮掩。不久後,張認為包圍情況開始失控,亦開始有黑衣人包圍,她不停被人用粗口罵,因此感到害怕。
【獨媒報導】澳門已實施《維護國家安全法》十多年,澳門政府最近就修改國安法進行公眾諮詢,昨日發表總結報告,稱有九成人支持修例。就修改的內容,澳門政府建議將「竊取國家機密」罪改成「侵犯國家秘密」,增加「教唆或支持叛亂」。澳門政府亦擬引入「臨時限制離境」措施,在未有條件進行刑事調查前,針對一些「有跡象參與國安犯罪的人」,限制出境,初步擬定5日。但報告引述「其他意見」建議參與外地同類措施是以年月計算,要求審視5天是否足夠。
澳門的《維護國家安全法》包含基本法廿三條下的7宗罪行,即「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以及「禁止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獨媒報導)近日特區政府為不同活動,豁免部分防疫限制,最新為參加旅行團的旅客即使持「黃碼」,亦可以進入主題公園、博物館及在指定食肆堂食。行政長官李家超被記者問及時稱,豁免部分防疫限制「一定有優次之分」,考慮因素包括對社會的整體利益以及風險是否可控。
行政長官李家超舉行行政會議前見記者,他開場發言時再次稱過去兩星期香港充分活力及動力,包括成功舉辦「國際金融領袖投資峰會」,稱有銀行家指香港「閃閃發光」,認為十分鼓舞。他提到七人欖球賽有6.5萬人入場,而本周則由昨日起一連五日舉辦「法律周」,逾8000人在線上線下參與。此外,他指國家外交部及本地政府本月亦簽署了《關於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的安排》,以及同於本周舉行的「亞洲醫療健康論壇」。
【獨媒報導】2019年8月31日多區發生警民衝突,晚上警方衝入太子站追截示威者並揮棍攻擊車廂市民,震驚全港。至今共3名示威者在事件中罪成。另外的4人案中,22歲學生早前認暴動囚40個月;同案3名學生否認暴動等7罪,今(7日)在區域法院開審。當日駕駛涉案列車的車長鄭榮柱供稱,列車到達太子站後,他探頭見到黑衣人向着車廂大叫,期間聽到爭吵聲後覺得有人打架,不久後車廂內有兩名防暴警走向他問:「有無事?」其後鄭亦曾呼籲乘客下車,但仍有約30人逗留在內,當中沒有傷者,大部分人穿反光衣。
車長稱黑衣人擋住車門 曾表示「等埋其他人」
當日駕駛涉案列車的車長鄭榮柱供稱,晚上他由黃埔駕駛7號列車往觀塘方向,約晚上10時半抵達旺角站,惟因訊號不時接收不良的關係,他未能從駕駛室的閉路電視觀察月台情況。於是鄭打開駕駛室的側門探頭,在幕門的空隙觀看月台,他見約20名戴頭盔、眼罩及蒙面的黑衣人衝入首節車廂,亦有黑衣人擋住車門,他聽到有人稱「等埋其他人上車」。鄭指當時未能關上車門,最後嘗試4至5次才成功。
車長指聽到爭吵聲 懷疑有人打架
(獨媒報導)2020年1月27日明愛醫院公廁、1月28日深圳灣口岸公廁及2月2日羅湖港鐵車廂,分別被發現爆炸品,事後有 Telegram 頻道承認責任,要求港府「全面封關」。6人被控「串謀導致爆炸」等罪,另有2人事隔兩年被起訴,今(7日)在東區法院再提訊。7人被加控一項《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中「對訂明標的的爆炸的禁制罪」,最高可囚終身,而原本的控罪改為交替控罪,案件將正式交付高等法院。本案為反修例事件以來,第二宗被律政司以《反恐佈主義》條例起訴的案件。
本案8名被告為:何卓為(37歲,無業)、李嘉濱(26歲,裝修工)、吳子樂(28歲,金融從業員)、張家俊(30歲,程式工程師)、楊怡斯(29歲,文員)、張琸淇(25歲,入境處登記主任)、何培欣(23歲、浸大四年級生)及周皓文(25歲、測量員)。除楊怡斯及張琸淇獲保釋,其餘6人還柙。
控方為署理高級檢控官莊文欣,兩案正式合併並交付高院。首7名被告被加控《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中的「對訂明標的的爆炸的禁制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2日至2020年3月8日期間,連同其他人,非法及故意向訂明標的、在訂明標的內或針對訂明標的送遞、放置、發射或引爆爆炸裝置,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身體受嚴重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