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去年11月18日,大批示威者在油尖旺一帶集結,「營救」被困理大示威者,多區釀激烈衝突。一名獲全額獎學金赴浸大就讀的19歲哈薩克籍男生涉藏一汽油彈,被控一項「有意圖而企圖縱火」罪,一度還柙近兩個月始獲保釋。他否認控罪,今(5日)於區域法院開審。負責拘捕被告的警員供稱,曾看到被告手持火機,點著一塊塞著盛有易燃液體玻璃瓶口的白布4至5次,認為他打算扔向警方。惟他其後承認,被告並無實際動作,僅推論其意圖,又承認首份供詞稱被告「企圖點著白布」,直至兩日前應律政司要求落第二份口供,才加上「點著4至5次」(撻著打火機)的描述。
19歲哈薩克籍被告Nukpi Abilkaiyr,被控於去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彌敦道與佐敦道交界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辯解而企圖用火損毀他人的財產。
控方:被告欲點著易燃液體威脅警生命安全 穿戴示威者裝備證有預備犯案
控方開案陳詞表示,11月17日晚油尖區有大型示威活動,至18日凌晨約2時,逾百人聚集於彌敦道及柯士甸道交界,警方其後採取驅散行動,期間被告站在彌敦道及佐敦道交界,右手持盛有易燃液體的玻璃瓶、左手持火機,嘗試點燃約4至5次及投向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