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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營救理大 少年少女認非法集結 律政司要求改判監禁

(獨媒報導)去年大批市民在油尖旺一帶集結,欲「營救」被困理大校園的人,兩名同為14歲的少年少女被控在佐敦加士居道參與暴動,至今年5月承認較輕微的非法集結罪,6月在東區少年法庭獲頒12個月兒童保護令,並且撤銷控罪。律政司不滿原審未考慮案情嚴重性及懲罰因素,提出刑期覆核並要求改判現年滿15歲的二人監禁。今日(30日)高等法院上訴庭聽取被告與律政司雙方的陳詞後,認同判刑過輕,但表明監禁非最合適判刑,故先下令索取二人的社會服務令和感化令,押後至11月13日判刑。

案發時皆年僅14歲的少女和少年,承認於去年11月18日在加士居道拔萃女書院外參與非法集結。今年6月,裁判官何俊堯頒下12個月兒童保護令,並撤銷兩人控罪。覆核案由上訴庭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訴庭法官朱芬齡和彭偉昌審理。

律政司一方在庭上播放影片,指兩人逗留在暴力發生的地方近一小時,現場示威者掟磚以及一共投擲了39個汽油彈,期間兩人身處前線,穿著全黑色衣服、戴防毒面罩,警方施放催淚彈後仍然拒絕離開。律政司指,少女一直舉起雨傘,遮蔽示威者容貌、築路障的過程,以防止警方識別身份。律政司認為,兩人在現場的角色是主動的,考慮案情嚴重,應參考黃之鋒案,判處兩人即時監禁。

永義「空降」馬鞍山冇諮詢區會 議員轟沙田民政失職「傳走晒啲波」

(獨媒報導)甲組球隊永義向政府申請短期租用馬鞍山一幅閒置土地興建足球訓練中心,民政處事前未有諮詢沙田區議會,就直接進行地區諮詢。多名區議員不滿做法,沙田民政事務處總聯絡主任鄭小玲更在會上「串爆」回應,強調只是受地政總署委託諮詢地區,是否交由區議會討論並非處方決定。言論引起多名議員狠批,斥她是「世界級中場恩尼斯達,將啲波射走晒、傳走晒」。

容溟舟踢爆民政處補飛諮詢區議員

公民黨容溟舟在文化、體育及社區發展委員會中作出書面提問,指從其他議員得知甲組球隊永義以「永義慈善基金會」名義,申請短期租用馬鞍山聽濤雅苑與錦豐苑之間的空置政府土地,要求民政處交代來龍去脈。他又指傑志在石門興建足球訓練前亦有諮詢區議會,質疑永義「空降」馬鞍山的理據,促民政處解釋批地準則。

元朗橫洲收地 保安水馬封村口阻拍攝 警查記者身分證

(獨媒報導)元朗橫洲第一期公屋發展計劃收地期限已過,地政總署今早再派員到所涉的3條非原居民村,即永寧村、鳳池村、楊屋新村,執行收地程序。

早上9時許,有十多名衞業有限公司保安在村口對面馬路集結。至9時半,保安陸續進入楊屋新村,在村口組成人鏈阻記者入內,後更設水馬封鎖村口,只供數十名地政和工程人員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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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有約5名便衣警察要求記者出示記者證及身分證,指「唔想有人阻住做嘢」;有在場拍攝的市民被警察以安全為由要求離開。

期間,有已搬離的村民欲返回寓所拿取物品,但遭拒絕⋯⋯曾在楊屋新村居住的何太無奈說:「梗係唔啱啦,係度住都唔比返入去,咩世界!」她稱有些衣服在屋內,但被阻撓入內也只能「算啦唔要啦,唔通同佢打交咩」。在交涉後,何太終獲准與其他村民入內拿取個人物品。

聽障學生否認襲警 自辯稱要求洗椒及戴回助聽器遭拒 僅聽到「道歉」兩字

(獨媒報導)20歲聽障學生被控於去年9月15日「港島自由行」期間,在銅鑼灣港鐵站外搶去高級警司手中的胡椒噴劑,被控一項襲警罪。被告否認控罪,案件今日(2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拘捕被告的警員昨供稱,制服被告後即場替被告戴回助聽器,被告聽畢警誡下,承認「一時衝動打警察」;不過今日被告在庭上自辯稱,當時要求清水洗去臉上的胡椒噴霧及戴回助聽器,但遭到警方拒絕,期間亦無法看到警方說話口形,之後僅聽到有人在耳邊講「道歉」兩字,於是作出招認,直至被帶返警署途中,被告才獲歸還助聽器。

被告羅鎮傑(20歲)否認於去年9月15日,在銅鑼灣港鐵站C出口外,襲擊執行職務的高級警司區永樑。

拘捕及警誡被告的警員17025劉志威(音)昨供稱,被告即場承認「一時衝動打警察」,到達警署後,在母親的陪同下補錄口供,然後在口供記錄上簽署作實。辯方今爭議相關證供的可呈堂性。

區議員轟在家運動引起噪音 致鄰舍糾紛及精神困擾

(獨媒報導)康文署因武漢肺炎疫情關閉轄下體育場地,直至10月才逐步重開。沙田區議員衛慶祥在今日召開的文化、體育及社區發展委員會提出質詢,要求跟進市民疫情期間在家運動引起的噪音問題。他指疫情無了期,批評政府一方面呼籲抗疫,一方面鼓勵在家運動,但從未考慮實際的負面影響,「你係咪仲會呼籲人留喺屋企,係你就唔好叫人喺屋企做運動嘛」﹐要求民政處及康文署加強宣傳,關注噪音問題。

衛慶祥在書面問題中,詢問哪些政府部門曾建議市民在家運動及運動類型、過去9個月警方收到噪音投訴的次數,以及社署收到因在家運動引起噪音而導致精神困擾的求助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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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下續保意願減 保險業界收入跌 促設免審查失業援助金

(獨媒報導)武漢肺炎疫情持續大半年,保險及金融從業員權益分會今日(10月29日)發布疫情對保單持有人及保險從業員影響的問卷調查結果,發現近七成受訪者認為疫情影響續保意願,有58.8%保險從業員表示收到客人停止供款或遲交保費的要求,影響從業員收入。分會促請政府立即設立免入息及資產審查的失業援助金,並建議保險公司於疫情下提供更長的續保寬限期。

近七成從業員稱收入減

保險及金融從業員權益分會於7月初至9月於網上發放問卷,以了解疫情下保單持有人削減保單開支的情況、對保險從業員的影響及從業員對政府支援業界的需求,共收回496份,當中有37%為現職保險從業員,63%為保單持有人。

調查結果顯示,近七成受訪者認為疫情會影響續保意願,近八成受訪者知道停止或延遲供款會影響保單價值。打算停止或延遲供款的原因中,有56.7%為疫情導致被減薪或失業,而有58.8%保險從業員表示收到客人停止供款或遲交保費的要求。接近七成(68%)保險從業員表示因客人停止供款或遲交保費而影響收入,更有一成表示收入減少超過50%。

四成從業員無法申「保就業」 斥保監局「睇住大家死」

21歲青年承認有意圖而企圖縱火罪 判囚3年4個月 官:智商低非減刑因素

(獨媒報導)去年10月13日網民發起「神獸罷鷲」多區開花行動,深夜旺角發生警民衝突,一名21歲青年涉嫌向旺角警署側門外牆投擲汽油彈,但未有起火。他早前承認一項「有意圖而企圖縱火」罪,今(29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3年4個月。法官郭啟安在判刑時指,即使經智力評估顯示被告或因教育程度低,導致智力較低,但與被告犯案沒有關係,並非減刑因素,他又稱:「智力唔會影響判斷是非黑白能力,一個無咁聰明嘅人係咪代表佢唔會犯法?」他又指唯一對判刑有利的因素是汽油彈沒有產生火警,對警署未有造成財產及人命損毀。

被告林小雄(21歲)被控一項「有意圖而企圖縱火」罪,控罪指林在去年10月14日在旺角警署外,連同黃臨福用火損壞警署的側門。

官指被告未有正面交代犯案原因

法官郭啟安在判刑時指,被告連同案中另一被告黃臨福及其他人於凌晨有計劃及預謀犯案,以燃點的汽油彈投擲向警署,情節嚴重。另外於案發前的晚上亦有人投擲汽油彈,被告所參與的計劃為4至5小時內第二波襲擊。

外判改制致同工不同酬 天晴邨清潔工、保安抗議房署拖數月懶理

(獨媒報導)政府於去年改革外判制度,增加工資於投標評分中所佔的比例,惟新制度令新合約與舊合約的工人的工資出現差距。於新制度實施前簽約的天水圍天晴邨清潔工及保安,月薪約1萬元,比鄰近的天耀邨及天慈邨的少逾3,000元。天晴邨清潔工9月底已向房屋署請願,要求檢討工資差距的問題,惟房署仍未回應訴求。清潔工今日聯同保安再向房署請願,要求盡快重新批出合約,劃一新、舊約工資。

區議員:3月已去信房署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尹兆堅及元朗區議員郭文浩,上月與天晴邨清潔工一同遞交請願信,要求房署檢討舊約工資水平。房署發新聞稿回應指,在新舊約交接後已作出安排,但安排只包括約滿酬金部分和颱風假等,未有檢討工資。房署亦以合約精神為由,表示不會要求外判商增加工資。

郭文浩指,元朗區議會早於3月已去信房屋署要求檢討問題,但到了今天,合約仍未更新。上月請願後,房署稱會盡快開會,郭文浩批房署「拖到今日拖咗成個月!」

鍾翰林被控分裂國家、洗黑錢等4罪 不獲保釋 控方透露或另涉4人

(資料圖片)

(獨媒報導)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前日(10月27日)在美領事館附近的咖啡店被拘捕,扣留至今早(29日)被解往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控分裂國家、串謀發表煽動刊物及兩項洗黑錢罪。總裁判官基於《港區國安法》第42條和《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G條,拒絕鍾的擔保申請,下令還柙至明年1月7日再訊。控方透露,本案另涉及3至4名疑犯,需時作進一步調查,以及為涉案Facebook帖文截圖和索取銀行帳戶記錄。

報稱無業的鍾翰林(19歲)身穿黑色外套,被押往犯人欄應訊,由大律師譚俊傑代表。他的母親和姨媽到庭旁聽,在聆訊期間,母親全程低下頭,神情沉重,坐在身旁的親友一直安慰,臨近聆訊結束,未等總裁判官蘇惠德宣布是否批准鍾翰林保釋,母親已提早離開法庭。

兩度被警方以干犯《國安法》拘捕的何忻諾、元朗區議員王百羽和王婆婆亦到場支持。

聆訊結束後,負責案件的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並未經平常的法庭出入口離開。

「分裂國家」罪指,鍾於本年7月1日至10月27日期間,在香港與其他人積極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行為,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脅,即將香港特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或非法改變香港特區的法律地位。

七成食環外判清潔商表現0分仍中標 申訴專員促改善扣分制

(獨媒報導)本港街道潔淨服務由食物環境衞生署透過招標,以合約形式聘請外判承辦商。近年外判商服務參差,2015至19年就街道潔淨服務的投訴上升兩成,扣分制被指沒有阻嚇作用。因此,申訴專員主動調查,認為現行扣分制及扣減服務月費制未能確保外判商服務質素,更發現上年度新批出的合約中,有七成過往表現零分的承辦商中標。

扣分制無阻嚇作用 過往表現0分承辦商仍獲新約

近年不少市民及議員就街道潔淨作出投訴及舉報,2015至19年投訴數字上升兩成至69,423宗。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後,發現「價低者得」的情況已有改善。2019年4月1日起,食環署採用新的評分比重,將招標機制的「價格評分」及「技術評分」比例調整為50%:50%。而2019年4月至2020年3月期間,食環署共批出14份街道潔淨服務合約,當中七成並非批給標價最低的投標者,比以往四成服務合約並非批給標價最低的投標者比例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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