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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文章

【菁英盃】香港U23兩球不敵標準流浪  司徒文俊:信終會看到贏波的圖畫

【獨媒報導】菁英盃周五(2日)晚在旺角大球場上演獨腳戲,標準流浪憑大衛巴拉及劉智樂在上、下半場各入一球,兩球輕取香港U23。香港U23 錄得開季兩連敗,香港U23 主教練司徒文俊在賽後表示,看到球員從比賽中成長,稱踢到些足球味道:「我相信佢哋咁樣繼續落去嘅話,我覺得我哋唔係話無得打,有啲比賽我哋係咪可以嘗試下贏到呢?我覺得將來一定會見到呢個圖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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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流浪今場由盧兆崎任正一號守門員,正選派出三名外援金旻奎、大衛巴拉及賈思浩,17歲的陳耀祖首次在職業賽場登場,馬文政亦倒戈前東家。

香港U23 則續由龐焯熙把關,超齡球員用上張俊軒、羅曉聰,最後一個名額就由袁世傑取代郭子堦任正選,病癒復出的黃浩然續任後備,前場沿用林智豐、吳栢希作攻堅。

【八大學生會】解散後重組、遷出校園、與校方有商有量——他們在狹縫下面對甚麼

(獨媒報導)一切都是接踵而來。校方收回會址和民主牆、不再代收會費、拒絕承認學生會、警告學生或作紀律聆訊⋯⋯在過去一年半,有關大學學生會的新聞幾乎離不開是「壞消息」。在八大當中,至今有四間院校曾表明拒絕承認學生會,六間院校收回學生會會室和民主牆等空間;僅兩間大學的學生會仍留在校園內,但亦要自行收取會費,隨時陷入財困。

開學之前,《獨媒》訪問了八間大學的現任或前學生會成員,回顧過去一年和校方關係的變化,以致他們當下面對著怎樣的處境。

現實艱難,但並不足以打沉這些學生的意志 ── 有人說要重組學生會,「幾昏暗都要生存下去」;有人說會努力「堅持學生自主原則」、「拼盡老命爭取校政」、「流最後一滴眼淚」;有人不介意背上福利莊罵名,只盼做好守業本分:「想畢業嗰陣,甚至之後幾年仲見到科大學生會存在。」

屯門元朗大停電揭後備電源處內地 中電稱考慮香港興建

【獨媒報導】中電元朗電纜橋在6月21日傍晚起火後倒塌,屯元天共17.5萬戶供電受影響,中電早前公布調查報告,提及兩個後備電源其中一個受損。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召開特別會議,中電解釋涉事後備電源處於內地,但該地有建築工程使電纜受損,有關方面不知情。立法會議員張欣宇斥政府容忍後備電源長期損壞,報告僅用數十字輕輕帶過,他斥十分離譜。

根據中電提交的調查報告,位於元朗宏樂街附近的中電電纜橋,在6月21日傍晚6時半至7時許起火,該條電纜橋設有3組高壓電纜,主要供電予元朗、天水圍及屯門。起火成因大機會是擴業街電纜室與鋼橋銜接點、往橋方向約4米範圍的橫樑上有螢光燈起火,火種跌到下方的通訊電纜,再蔓延至旁邊的通訊及高壓電纜,最後擴至宏樂街另一邊。

後備系統已損壞多月 張欣宇斥局方:點解可以容忍到幾個月

中電報告亦檢討事故後恢復電力的安排,該區共有3個供電源,除涉事的主電源外,還有兩個後備電源,惟當日因其中一個後備電源受損,只能依靠餘下的後備電源,而該電源優先供予緊急措施例如醫院。

【理大圍城】2男涉油麻地暴動開審 控方:雖沒辨認證據 惟根據八達通紀錄等證參與暴動

【獨媒報導】2019年11月「理大圍城」,大批市民響應號召前往「營救」被困示威者,多區發生警民衝突事件。油麻地共有213人被圍捕,全被控暴動罪並分成多案起訴。其中一宗11人案,6人開審前認罪,3人已離港,餘下2人不認罪,今(2日)在區域法院續審。控方的開案陳詞指出,兩被告非居於案發地點附近,當日該一帶不是「正常日常生活狀態」;加上其中一人的八達通紀錄中發現他曾兩度在柯士甸站出閘,有理由相信二人參與涉案暴動。

兩名被告分別為:陳卓賢(18歲)及黎鈞堯(25歲)。二人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賴帥彰及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參與暴動。

陳卓賢另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罪,涉及一包索帶。

辯方申請刪除部份「承認事實」 官:被告一直有法律代表 非在誤會下確認

今早開庭時控辯雙方已確認及讀出承認事實,惟下午陳卓賢的代表大律師提出申請,指陳記起承認事實中提及的防毒面具是掛在他的頸上,而非戴在面上。辯方解釋,陳卓賢當年只有18歲,是首次被捕,當時感到驚恐;又提到陳卓賢在午飯時間對比相關片段後,發現自己今早是「在記憶有誤下確認承認事實」,故希望申請刪除有關字眼。

張竹君昨稱小童「沒電話可用手機」 今更正可用紙本疫苗通行證

(獨媒報導)本港新增9,901宗確診,輸入個案佔187宗,再多8名患者死亡。當局將下調使用疫苗通行證年齡至5歲,衞生防護中心傳染病處主任張竹君昨日在疫情記者會上表示,小童如果沒有電話「所以係用手機都可以。」她今日更正稱,「佢哋可以用疫苗紙本,咁我講錯咗『手機』。」

在昨日的疫情記者會上,張竹君被記者問到幼童無電話可以怎樣處理,她表示「部分人未必有電話,所以用手機都可以」,她今日主動更正昨日的口誤,表示5歲或以上幼童可以用紙本針卡作疫苗通行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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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防護中心傳染病處主任張竹君

支聯會顛覆案 鄒幸彤稱五大綱領是存在理由 不可能放棄結束一黨專政

(獨媒報導)已解散的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和鄒幸彤遭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鄒幸彤提初級偵訊,今(2日)於西九龍法院進行。鄒幸彤親自作供,於庭上詳細解釋支聯會「五大綱領」,指綱領存在於支聯會所有行動背後,是他們存在的理由;而且互為影響,不結束專政便不可能建設民主中國、平反八九民運和追究屠城責任,並批評一黨專政造成「六四屠城」:「不受人民監督嘅政黨為咗壟斷唔屬於佢嘅權力,可以屠殺無辜。」鄒重申支聯會多年來堅守和平、非暴力的原則,務要「結束槍桿子出政權的暴力邏輯」,又指支聯會培養出關心中國事務、對這片土地有愛的人,但這份愛是基於「對真真實實嘅人嘅關心,唔係愛一個虛無嘅國家概念、滿手鮮血嘅政黨」。鄒幸彤作供完畢,辯方將於下周四(8日)陳詞,指控方證據不足以讓被告表證成立。

鄒幸彤今早親自作供談及接觸支聯會的緣起,庭上播放多段六四晚會片段,鄒一度哽咽。期間控方打斷播片,指或「構成宣揚目的」,並不恰當,惟裁判官確認是控方證物後,批准繼續播放。

鄒幸彤稱支聯會培養對中國感情 但並非愛「滿手鮮血的政黨」

被指商場非法集結 7男女獲裁無罪 官指疑點眾多、警證供矛盾

(獨媒報導)前年5月網民號召「四區和你shop」,將軍澳東港城商場發生警民衝突,7人事後被控參與非法集結、襲警及阻差辦公罪,案件今(2日)於觀塘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屈麗雯裁決指,控方案情存在眾多疑點,包括警員相互口供有矛盾、警員庭上認錯人、警員證供與呈堂片段不同等,加上當日商場人流眾多,當中夾雜市民,認為控方不能單憑被告在場,來斷定他們參與非法集結,故裁定所有被告脫罪,其中三人兼得訟費。有被告親友庭上聞判喜極而泣。

裁判官屈麗雯首先指出,案發當日集結人士叫喊「五大訴求 缺一不可」、「黑警死全家」等威嚇性的口號,是挑戰警方及擾亂秩序的行為,無疑屬非法集結。

不過,屈官指出,警員證人之間的證供存在不能磨合的差異。針對首被告林子鋒,警長屈偉光審訊時供稱,林曾叫口號及作出挑釁動作,曾高叫「上嚟拉我啊」;然而,另一個觀察首被告的警員,卻從未提及有關語句,只稱林曾高叫「我就係要搞到呢度落閘」,惟屈警長同樣沒有提及有關觀察。

屈官認為,兩句說話均有別於一般示威口號,若警員是在一直觀察,理應對其有所印象,惟兩名證人卻有各自不同的說法。屈官又指,雖然影片所見,林的確曾做出雙手握拳手勢,但其意涵含糊,未能確定其意圖。

搗保安站抗議校園出入管制 中大生認非法集結 囚6星期

(獨媒報導)去年1月開學日,有黑衣人涉在中文大學保安檢查站呼籲學生不必展示學生證,又涉向保安潑灑粉末。警方經調查後起訴4人非法集結,其中22歲中大五年級生早前承認控罪,還柙至今(2日)於沙田裁判法院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指,被告有使用暴力,亦有人因而受傷,但事件歷時較短、涉及的暴力相對輕微,遂以監禁9星期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三份一刑期後,最終判處監禁6星期。

報告指不適宜判入勞教中心 辯方引王嘉麟、葉卓邦兩案作參考

首被告曹德熙(案發時20歲)早前承認一項非法集結罪。曹的代表律師指,勞教報告指他並不適合判入勞教中心。辯方先引述王嘉麟案例,指該案參考鍾嘉豪案的量刑起點為6個月監禁,經考慮該案非法集結的規模、人數、暴力程度及所引致的後果,均比鍾嘉豪一案輕微,最終王嘉麟一案的刑期為監禁3個月。

辯方續引述葉卓邦一案,其中一名被告與本案被告一樣,在判刑時為22歲,而該庭最終採納6個月為量刑起點,經被告認罪後判刑4個月。

辯方望判處較短刑期監禁或緩刑

巴基斯坦三分一面積被洪水淹沒 陷癱瘓狀態

攝於8月29日的重災區俾路支省。攝影師:Fida Hussain, AFP:Getty Images

(獨媒報導)外媒報導指,連日暴雨導致印度河洪水泛濫,淹沒巴基斯坦三分一面積,相當於約238個香港。當地的主要馬路、大橋、醫療中心及民居都被洪水覆蓋,全國陷入癱瘓狀態。

報導指,當地至今已有1,100人死亡,逾三千萬人受影響。巴基斯坦政府表示,他們現時面對的氣候變化,都是人為所引致。

東寶小館結業 梁熙稱由細去到大:可向民建聯求助

【獨媒報導】近30年歷史、位於北角渣華道街市熟食中心的東寶小館,遭食環勒令結業,指其4個攤檔的4名承租者並非獨自經營,須於今日交還攤檔。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梁熙今日出席記者會時,被問到如何評價政府的做法,他指自己「由細去到大」,並認為香港以「法理情」的方式處事,若事件合法合理「係可以講情」,並稱東寶小館若有難言之隱,可找他們協助,「我哋會全力支持佢」。

食環署昨日回覆傳媒查詢時稱,去年開始發現北角渣華道街市熟食中心當中4個攤檔懷疑有違規分租情况,調查相關商業登記資料後,發現該4名攤檔承租人並非相關業務經營者,4人亦長時間不在攤檔經營業務,甚至長期身處海外,因此已違反「須以獨資經營者身分經營攤檔」的租約條款。署方又稱,如承租人需時安排將設備遷離攤檔,會酌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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