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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轟國安法大哂 鄭若驊拒答舉白紙是否犯法

(獨媒特約報導)「港區國安法」七一前刊憲生效,惟立法前一直沒有公開具體條文及進行諮詢。立法會下午召開保安事務委員會、政制事務委員會及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聯席會議,質詢法例內容。多名民主派議員批評國安法權力極大,凌駕《基本法》。公民黨譚文豪質問舉白紙是否觸犯「國安法」,惟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一直「遊花園」,未有回答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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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

會議在下午4時半舉行,民主派早前曾要求召開行政長官特別答問大會,惟建議不獲受理。聯席會議主要由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作代表回應質詢,會議亦分別由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陳克勤及政制事務委員會主席張國鈞輪流主持。會議共有51人要求發言,每人限時3分鐘。

李家超:國安法只是延伸現有法律

香港民研:政治關心程度創十五年新高 市民不再盲信政府「搞好經濟」

(獨媒特約報導)香港民意研究所今日(7月7日)公布社會現況評價調查結果,當中政治和民生的關心程度創2005年以來的新高。香港民意研究所副行政總裁鍾劍華指,數據顯示港人「唔會再以為搞好經濟,其他問題就會慢慢解決」,可見市民不再盲目相信官腔。

香港民研於6月15至18日期間,以隨機抽樣電話訪問形式,訪問了1,002名18歲以上市民。結果顯示,市民對現時經濟、民生及政治狀況的滿意淨值為-53%、-54%及-81%,三者與上月比較均有顯著改善。而以三選一方式提問,要求受訪者於三者間,選出最關注議題時,分別有44%和35%受訪者表示,最關心民生和政治問題,而最關心經濟問題,僅佔19%。與半年前相比,表示最關心政治問題的評分,由歷史高位回落5%。以0-10分計算,市民對民生、經濟及政治問題關心程度評分,分別是7.84、7.32及7.24分,民生和政治關心程度,均再創2005年調查開展以來的新高。

另外,研究所亦公佈疫後復常指數方面。今天最新數字為27.3%,即共2成7市民認為政府可完全撤銷限聚令。過往多次調查中,疫後復常指數都錄得超過50%,故本次數字比以往明顯下跌。數字與疫情本地及輸入個案有密切關係,因近日疫情開始反彈,所以復常指數亦大幅下跌。

【立會選戰】退選立會讓路長毛 工黨郭永健:左翼票源下跌 盼集中力量

(獨媒特約報導)民主派立法會初選將於7月11及12日進行,原料「接棒」張超雄出戰新界東的工黨主席郭永健,在報名期截止前一天宣布不參選。郭永健接受《獨媒》訪問時表示,不參選是以大局為重,明言「讓路」予同樣參加新界東初選的社民連梁國雄,避免分薄左翼票源。他承認,社會上關注左翼議題的人不多,在刻下的政治形勢下更少,但他認為不能只談政治訴求,民生議題也能突出政府的醜陋。

退選鞏固票源 望長毛出線戰直選

現年33歲的郭永健曾任香港大學學生會會長及學聯常務委員會主席,2010年以「大專2012」身份參與「五區公投」,參加新界西立法會補選。2011年工黨成立,他是創黨成員之一;2012及2016年的立法會選舉中,他於張超雄名單中排第二,於新界東取得一個議席。然而他個人的政途並不順暢,他於2015年勝出大埔區議會新富選區補選,但於同年換屆選舉中落敗,成為史上「最短命」的區議員。

民主派初選中,新界東有12張名單參選,將會選出6張名單及1張後備名單,參與正式選舉。
張超雄早已宣佈不會再參選,郭永健因而被視為「接班人」。惟在6月19日下午,他突然在Facebook專頁稱為顧全大局,成就民主派「35+」的願景,決定放棄參選。

地盤漢稱見福建翁搶棍欲打黑衣人  擔心「打落去好傷」上前制止

(獨媒特約報導)市民去年9月15日到港島區「去港島行街」,其後發生警民衝突。39歲地盤工人被指當日在北角以鋁棍襲擊一名七旬漢的右臂,事後被控普通襲擊罪。被告否認控罪,聲稱被襲的事主顏加星及其子顏原成昨日(6日)作供,裁判官裁定表證成立,案件今日(7日)於東區裁判法院續審,並押後至7月10日裁決。被告自辯稱顏加星搶去棍並舉起欲打向黑衣人頭部,他擔心「如果打落去會好傷」,於是上前捉棍制止。

控罪指,被告梁國偉(39歲)於去年9月15日在北角英皇道益新洋樓外襲擊顏加星(72歲)。

與福建翁持棍不放手:佢嗰樣咁惡,放手佢會襲擊我

被告自辯時稱,當日有灰衣男子持棍想打行人路的人,有一黑衣男搶棍並跳出,單膝跪在地上,其後聲稱被襲的顏加星搶棍並舉起欲打向黑衣人頭部,黑衣人未及反應,他擔心「如果打落去會好傷」,於是被告上前捉棍制止。其後被告與顏加星同以雙手拉扯棍時將其折成兩截,被告稱一直不肯放手是因為「佢(顏加星)嗰樣咁惡,如果我放手佢會襲擊我。」顏加星兒子顏原成其後出現並欲搶被告手中棍。

立法會扣起許智峯、陳志全及朱凱廸開支發還申請 申請梁頌恆破產

(獨媒特約報導)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見記者,指將會暫緩處理因「投擲惡臭物」需還款予立法會的民主黨許智峯、人民力量陳志全及朱凱廸的工作開支償還申請,並表示將向梁頌恆提出破產申請。

立法會大會在6月4日審議《國歌法》時,許智峯、陳志全及朱凱廸「投擲惡臭物」,行管會向許追討5.2萬,向陳及朱追討逾10萬。梁君彥指許智峯並無回覆,陳志全及朱凱廸則就費用計算作出提問。他指秘書處將進一步回覆,而秘書處將暫緩處理三人的工作開支償還申請,直至全數還清拖欠款項。

立法會行管會亦將向青年新政兩名前立法會議員梁頌恆及游蕙禎追討93萬元酬金、營運資金等,行管會將回應游蕙禎的還款建議,並向沒有回覆的梁頌恆提出破產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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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總署拒交音樂噴泉合約 觀塘區議會促14日內回覆

(獨媒特約報導)觀塘區議會今日召開大會,跟進海濱音樂噴泉工程。區議會主席蔡澤鴻稱在5月已要求民政事務總署提交工程合約,供區議員研究,惟至今仍未收到。多名議員批評民政總署遲遲不交文件,並通過要求民政事務總署在14天內向區議會交出工程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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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澤鴻

議員轟民政拖延兩個月不交合約 民政:正預備信件

觀塘區議會於5月5日的大會中已通過授權主席蔡澤鴻跟進音樂噴泉工程。蔡在會上稱,在5月已去信要求民政事務總署交出工程合約,惟6月中只收到總署指「已經收到信件,會盡快回覆」。

海濱狂人鄒秉恬輸埋業委 街坊開香檳慶祝:從來冇試過咁開心

(獨媒特約報導)荃灣海濱花園業主委員會昨晚(7月6日)進行第五座換屆選舉,現任主席、前區議員鄒秉恬落敗,過百名街坊開香檳及播放歌曲慶祝。勝出的張駿業獲得4,164票,比2,442票的鄒秉恬多近一倍。張駿業感謝街坊支持,盼居民更積極關心屋苑事務。鄒秉恬未有等候結果公佈便離開。

鄒秉恬提早離場:唔會驚黑暴

海濱花園共有22座,7月起進行換屆選舉,第五座的1號候選人、金融從業員張駿業大勝前任區議員鄒秉恬。鄒自1991年起於該區任區議員,去年區議會選舉中,被對手岑敖暉以逾3,000票之差擊敗,惟繼續盤踞業委會主席之位。鄒發言時力數過往的「政績」,稱「唔會驚黑暴」,卻被街坊反斥:「含X啦鄒秉恬 !」

鄒不甘示弱,反駁:「你噓我做咩啫?你有權噓我咩?我好驚呀!」惟他未有等待結果公佈,便駕私家車離去。他離開時見記者舉起相機拍攝,更豎起拇指:「影好啲!唔驚黑暴!頂住黑暴!」

11.2灣仔衝突  事隔8個月再多6人遭控暴動

(獨媒特約報導)去年11月2日,民主派候選人號召維園選舉聚會,遭警方驅散,示威者遊走銅鑼灣及灣仔堵路。繼空姐和廣告製作人上月被加控暴動後,今日(6日)再多6人被起訴,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控方需時準備轉介至區域法院的文件,案件押後至8月24日再訊,所有被告獲准保釋。

被告依次為:會計師馬志健(44歲)、文員陳善衡(25歲)、文員林梓橋(27歲)、文員陳梓欣(24歲)、客戶服務員劉素婷(33歲)、會計師謝翠兒(32歲),同被控於去年11月2日在灣仔莊士敦道與分域街交界一帶,連同盧虹羽、王永森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陳善衡、林梓橋、劉素婷及謝翠兒另被控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林另被控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

控方擬申請將盧虹羽(23歲空姐)及王永森(46歲廣告製作人)的案件與本案合併,並轉介至區域法院聽取答辯。

6名被告獲准各自以1,000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須居於報稱住址及每周報到一次。

案件編號:ESCC1379/2020

刑毀港鐵售票機  兩青年還柙候判  曾負責維修隔離病房儀器

(獨媒特約報導)去年9月15日「國際民主日」遊行被禁,示威者遊走港島多區堵路,兩名青年涉損壞港鐵天后站售票機和八達通增值機,今日(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刑事損壞及沒有繳付車費而乘搭交通工具罪,還柙至本月20日判刑,以等候報告;另一名承認沒有繳付車資罪的被告,則判罰款500元。

被告依次為:醫療器材維修技工李學文(23歲)、學生許嘉喬(22歲)及學生陳永鏘(22歲)。李及許承認於去年9月15日在天后站損壞3部售票機及一部八達通增值機。另外,3人各自承認一項沒有付費而乘坐交通工具罪。

李及許另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分別涉及3個和2個士巴拿。由於兩人已承認刑事損壞罪,故控方同意撤回以上兩罪。

辯方求情指,李和許各自願意向港鐵公司賠償22,104元,事後感到後悔,希望法庭考慮事件沒有造成任何人受傷,先為被告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再考慮判刑。其中李在疫情期間曾負責維修隔離病房的儀器,表現獲僱主讚賞,在求情信中明言會繼續聘用李。

主任裁判官錢禮下令索取兩人的背景報告、社會服務令報告及勞教中心報告,押後至7月20日判刑,期間兩人須還柙。陳則獲判罰款500元,須付堂費1,000元。

官指警員作供互有矛盾  25歲水務署監工抗拒警員罪不成立

警長52064楊希勤

(獨媒特約報導)水務署員工涉嫌因在港鐵旺角站「跳閘」入站時,被休班警長發現並進行截查,期間一度爭扎,被控一項抗拒警務人員罪。被告不認罪,案件今(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涉事休班警長作供時,道出多種時序的説法,裁判官終不接納休班警長的供詞。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裁定被告無罪,被告獲當庭釋放。

控罪指,報稱任職水務署二級監工的被告鮑樂明(25歲),於去年9月10日,在港鐵旺角站二號月台上抗拒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52064。

控方傳召警長52064楊希勤出庭作供,他指事發時正在旺角站排隊等候入閘,突然看見被告跳過一部故障的入閘機。他原本要求港鐵職員執法,但見職員「無反應」,又見被告快將乘搭地鐵離開,於是轉身截停被告。

楊表示,他以左手搭着被告的右肩,以制服被告,又用右手掏出並展示了1至2秒委任證,同時在言語上表明自己警察身份。楊聲稱當時從被告的表情和肢體反應中,感覺到被告欲轉身逃跑。故他唯有抓緊被告的衣領。他又供稱被告用雙拳打自己的左前臂,隨後立刻警告被告:「你打警察,我而家拉你。」及後,有港鐵職員上前協助制服被告,楊方才放手,職員再把被告帶到港鐵的休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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