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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案】李家超指判刑「彰顯法治,伸張正義,大快人心」

【獨媒報導】《蘋果日報》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指三項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罪成,今日判刑,其中黎智英判囚20年。政府以題為《原訟法庭就「黎智英案」的判刑彰顯公義》發稿,行政長官李家超指,「黎智英罪行滔天,惡貫滿盈,被重判入獄20年,彰顯法治,伸張正義,大快人心。」

新聞稿引述四大段李家超的評論,他指黎智英長期利用《蘋果日報》荼毒市民、煽動仇恨等,又公然乞求外部勢力制裁中國、制裁香港特區,犧牲人民福祉,賣國禍港,損害國家和香港特區利益,形容為「罪證纍纍,罪有應得」。

勾結外國首案 李家超:重要里程碑

李家超指,法庭審訊「證實了黎智英的反中亂港主腦角色,行為齷齪無恥」,其「滔天罪行」是《香港國安法》公布實施後第一宗獲判罪成的『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案件,形容是重要里程碑。

他盤點「黎智英團夥及《蘋果日報》」的「惡行」,包括茶毒部分市民尤其是年青人,「變得激進暴戾」,於「黑暴」期間破壞公共設施「更放火燒人」,又偷運真槍、製造炸彈、策劃恐怖活動等,指截至去年底有逾2,400人因此需承擔法律後果。

政府發言人指黎智英「無恥地充當外部勢力的爪牙,危害國家安全」,促成的外國針對中國及香港特區政府官員制裁「至今仍未撤銷」。

運輸署:三隧需求超容車量 難完全不擠塞 目標不影響非過海交通

(獨媒報導)政府上周公布《運輸策略藍圖》,當中提到會就過海交通研究「未有交椅洲人工島發展下不同工程方案」。運輸署今早在港台節目稱,三隧繁忙時段需求已超出容車量,完全不擠塞有困難,當局的目標是控制過海車流不影響非過海交通。

議員指第四條過海隧道必要

《藍圖》建議擴大過海交通容量,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陳恒鑌今早在港台節目指,目前的模式為「不同時段不同收費」以價錢分流,但三隧已經飽和「巧婦難為無米炊」,加價亦會影響民生。對於途經交椅洲的第四條過海隧道,陳恒鑌認為即便人工島未有動工時間表,但道路可分別進行「有島同冇島冇乜分別」。對於新過海隧道會否令港島更擠塞?陳恒鑌認為港島西已預留位置連接中環灣仔繞道等,料影響不大。

立法會議員陳紹雄在同一節目提到,西隧車流愈來愈多,認為第四條過海隧道屬必需,甚或需規劃第五條,以免擠塞影響經濟效益及增加社會成本。他認為當局應先評估運輸需求、不同方案的技術可行性及效益、政府財政狀況等。由於過程需時或「十年八年」,陳紹雄建議推行更多如西隧港島出口增加行車線、增加泊車轉乘及考慮增加繁忙時段收費等。

運輸署:完全不擠塞有困難

【蘋果案】李桂華稱本港無「保外就醫」 惟承認容許囚犯送到他國服刑

【獨媒報導】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三罪罪成,今日判囚20年。有記者關注現年輕78歲的黎智英如日後健康情況惡化是否可獲體恤處理,甚至「保外就醫」。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強調本地法例「冇呢樣嘢」,亦不願回應如對方身體轉差將有何安排,僅稱「我哋今日未必係好適合時候討論」,但承認制度上容許囚犯送到其他國家服刑。

年初有報導指,英國政府正在探討引用英國與香港仍生效的「移交被判刑人協定」(Transfer of Sentenced Persons Agreement),尋求擁有英籍的黎智英移送英國服刑。協定內容指移交需要滿足特定條件,包括被判刑人是英國公民或與皇室有密切聯繫;判決已屬最終判決,移交方內就罪行未有任何進一步訴訟;獲移交方、接收方及被判刑人士三方均同意,就可以展開移交。協定同時指,如締約任何一方鑑於被判刑人的年齢、身體狀況或精神狀態而認為有需要,被判刑人可由有權作為其代表的人代表其同意移交。被移交後,接收方須繼續執行對被判刑人的刑罰。

【蘋果案】黎智英判囚20年或獄中渡餘生 李桂華:佢十分應得

【獨媒報導】現年78歲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今日被判監20年,為《國安法》生效以來判處的最高刑罰。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於判刑後被問到黎智英有可能在獄中渡過餘生,他回應指:「我相信呢個問題,我哋在座之中無人能夠講得到,呢個係天先知道,但係我想講一樣嘢,佢所獲得嘅刑期係佢十分應得。」

李桂華:黎無做過好事可用作求情理由

李桂華於判刑後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地下見記者,表示歡迎法庭重判黎智英,突顯其罪魁禍手及幕後推手的角色:「其實佢係想做成裡應外合咁嘅情況,行為係極度卑劣。」至於五名從犯證人則被判處監禁6年3個月至7年3個月,李桂華認為判刑體現《國安法》中對揭發他人罪行而查證屬實的被告是可以從輕處罰。

李桂華又提到,黎智英曾以年老、身體有毛病及長期單獨囚禁為求情理由,並反駁指庭上已揭示對方曾得到懲教署及醫管局適切治療,單獨囚禁亦是由對方申請:「明顯地,黎智英對香港真係冇做過啲乜嘢好事,可以用嚟做求情理由。」

他強調由黎智英於2020年8月10日被捕至今日判刑,整個審訊過程絕對公開透明,形容是「充分彰顯香港司法制度嚴謹」、「香港法治精神最佳寫照」。

【初選47人案】岑敖暉發帖:出獄13日so far so good 感謝幫助的朋友

(獨媒報導)上月刑滿出獄的初選47人案罪成被告之一的岑敖暉,事隔近半個月,昨日在Patreon發長文談及近況。文章題為《回來了,GoodBye Stanley Prison》,他在文章最後提到,出獄後感受到很多很愛我的朋友的包容、擁抱和幫助,牆外13日「so far so good」,打從心底感謝。

帖文中,他首先感謝過去五年幫助過自己的每一個人,稱知道大家在這幾年也過得非常不容易。他曾以《愈爛的牌愈畀心機打》撰文,稱今日回看「有點汗顏,有點無言」,不是怎樣打到但卻著人「畀心機打」,「有點唔湊米氣。」

他表示出獄第13日,比原本預計的順利得多,自己亦沒有「監頭監尾最難捱」的感覺。岑敖暉表示,出獄前最後一個月非常非常焦慮,憂慮認識的世界是否已經完全不存在、自己是否仍停留在入獄的2021年,無法適應「新的社會、世界」、能接受和適應已經失去的人和事、社會會否接受自己,以及「自己出來,是會給很多人造成麻煩?」

【蘋果案】黎智英聞判表情從容 多名被告家屬難掩傷痛哭成淚人

黎智英庭上自辯肖像漫畫

(獨媒報導)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多名《蘋果》高層面對的國安案件,雖然司法機構列出判刑需時1小時,但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只花約十分鐘宣讀各人刑期,即告散庭。黎智英在聽到20年刑期後,表情從容,黎的妻子李韻琴則強忍淚水,之後戴上墨鏡,掩鼻離開法庭。其中三名前《蘋果》高層被判囚10年,多名家屬感到難以接受並用力搖頭,多名前《蘋果》記者和員工哭成淚人。

【蘋果案】黎智英判囚20年 《蘋果》高層囚6年9個月至10年不等

(獨媒報導)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多名《蘋果》高層面對的國安案件,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代高院)宣讀判刑。黎智英被判囚20年,為《港區國安法》實施以來刑期最重的被告;張劍虹囚6年9個月、陳沛敏囚7年、羅偉光囚10年、林文宗囚10年、囚馮偉光10年、楊清奇囚7年3個月。


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黎智英妻子李韻琴今早到法庭旁聽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共3罪成;多名高層則被控1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當中認罪的高層張劍虹、陳沛敏、楊清奇因為替控方作證,獲得控方大幅度減刑;羅偉光、林文宗及馮偉光雖然認罪,但控方沒有要求他們轉為證人,只獲得認罪減刑。

至於兩名重光團隊成員陳梓華和李宇軒則因為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分別判囚6年3個月和7年3個月。

【蘋果案】警方3.7米外拉橙帶「採訪區」 阻記者即場訪排隊人士

(獨媒報導)今天是黎智英案判刑日,法庭最終判囚20年。今日西九法院庭外,警方比過往更嚴厲阻攔採訪。開庭前的早上一如以往,大批記者在法院外採訪排隊的旁聽人士,惟警方多番喝止記者停留,更拉起橙帶要求記者將市民帶到「採訪區」訪問,令不少市民卻步,採訪難度大增。記者即場量度,橙帶與隊伍最近距離都有約372厘米。

過往記者會進入旁聽人士隊伍採訪,早前警方開始採取新安排,在隊伍外拉起橙帶,記者需要伸長雙手遞出錄音機訪問。

【蘋果案】市民連續四晚通宵排隊顯憔悴  稱不覺辛苦:與被囚被告相比呢啲好小事

(獨媒報導)黎智英案將在今早10時判刑,多人自上週四晚起到西九龍法院大樓外留守排隊,希望進入法庭旁聽。排頭位的市民CC上週五亦有接受《獨媒》訪問,經過連續四日的通宵排隊,神情明顯比上週五更為憔悴。她向《獨媒》表示,由上週四晚至今,只在首兩晚曾回家梳洗。

【蘋果案】判刑前夕法院外重警力  有排隊市民被搜出蘋果日報鎖匙扣後被帶上警車

(獨媒報導)黎智英案將在今早10時判刑,上週五開始已有市民在西九龍法院大樓外排隊,希望入庭旁聽。警方連日來在法院外加強警力,多隊軍裝及便衣警員四圍巡邏及駐守,又設置保安檢查站,要求排隊旁聽人士登記個人資料及在出入隊伍時接受警方搜身,法院附近的垃圾桶亦被警方以橙帶及紙皮封上。

《獨媒》記者昨晚抵達法院外,當時法院門外大約有2、30名警員,記者在抵埗後15分鐘內被多次要求出示記者證及身份證並被警方抄低記者資料。另外有約4、50名市民排隊輪候入場旁聽,有傳媒在旁聽隊伍外採訪時被警方驅趕,指記者不能逗留在該處採訪,必須移動到東京街西英華街轉角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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