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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文章

「親自延續」政府信念?林鄭:唔洗兜個彎問我

【獨媒報導】「完善」後的三場選舉9月起陸續舉行,行政長官選舉將於明年舉行。經民聯林健鋒在今早立法會行政長官答問會上,借機詢問林鄭會否「親自延續」現屆政府的信念,又「助功」林鄭要求講解未來教育工作計劃,林鄭即稱「林議員,唔洗兜個彎問我唔想答嘅問題嘅」,現場即傳出笑聲。

林健鋒問林鄭「好上心、好想做」的政策,林鄭指十分希望做到三隧分流,雖然最後失敗,但不會灰心。她又指香港非政黨政治,不需擔心政權被推翻,在政策上有條件「睇得長遠啲」。林健鋒之後再「助攻」,要求林鄭大談教育工作計劃,林鄭承認回歸以來的教育工作有缺失,在國民身份認同及認識國家發展上需急起直追,希望培養出有國家觀念的下一代。她又強調,現時教育界在政治上已非一面倒,所接觸的校長亦相當配合。

【專訪】感謝街坊「當囝看待」 余德寶:他日必定相聚

【獨媒報導】民主派區議員爆辭職潮,原為油尖旺區議會副主席的余德寶是其中一員。余德寶在辭職後,「黃店」幸福駅邀請他任兼職店長。余德寶接受獨媒訪問時提到,希望能起鼓勵作用,「多啲黃店請返同路人,幫得就幫。」六年前以24歲之齡參選,余德寶感謝街坊「當自己係囝看待」,並感激一直的支持,「大家珍重,他日必定相聚。」

家人擔心曾多次喚辭職

陸頌雄要求港台停止稱蔡英文為總統:台灣可以有省長,但不可能有總統

(獨媒報導)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表示,留意到香港電台近期在報導涉及台灣的新聞時,稱蔡英文為「台灣總統」。他斥港台此舉令市民出現錯誤觀感,「覺得台灣係一個獨立嘅國家」,要求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及港台廣播處長李百全直接回應,日後港台的新聞報導會否繼續稱謂稱蔡英文為總統,並修訂對蔡的稱謂。

陸頌雄於今日立法會會議中提出書面質詢,要求邱騰華就港台報導稱台灣領導人蔡英文為總統一事作出回應。陸指,港台稱蔡英文為總統,有違「一個中國」原則及港台約章,認為糾正蔡英文的稱呼為「台灣地區領導人」,已是「對佢好大嘅尊重」:「台灣可以有省長,但不可能有總統」。他強調,「台灣呢個所謂政府,並非係我哋承認嘅政府」,重申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習近平才是國家元首。

陸頌雄又斥邱騰華在會上回應問題時「含混其詞」,引述邱稱會參考《香港涉台問題基本原則與政策》(簡稱「錢七條」)處理事件,但陸認為事件與「錢七條」中所列條例毫無關係,質疑邱騰華與李百全以「錢七條」作擋箭牌,迴避回應稱蔡英文為總統一事。

王婆婆涉襲高院保安罪成囚1個月 判刑前求加刑:最好判終身監禁

【獨媒報導】經常出現於示威現場、曾於內地遭扣留的「王婆婆」王鳳瑤,涉前年1月在高等法院大樓大堂推撞一名女保安,導致其胸口痛。王婆婆不認罪選擇自辯,今(1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項普通襲擊罪成,判囚一個月。王婆婆於判刑前表示不求情,但求加刑,揚言:「最好判終身監禁!」裁判官王證瑜裁決時指,被告被要求安檢時突然推撞保安,因此有施襲意圖,故裁定罪成。王官在判刑時強調,本案案情嚴重,法庭必須保護法院職員,終判囚一個月。

王婆婆問及裁判官有否受壓 官指沒有

王婆婆在審訊時堅稱要「公民抗命」,選擇「不盤問證人、不自辯、不求情」,今於裁決前,她向法庭呈上書面陳詞,並問裁判官王證瑜,他在審理案件時有否受壓,王官指為釋除其疑慮,因此回答指沒有。

官:被告有意圖施襲、非自衛

裁判官王證瑜裁決時指,被告當日兩度未能通過安檢,最後被保安截停,但被告卻衝向保安,更大力撞其胸部,導致保安一度向後跌。王官認為被告有意圖向保安施襲,行為並非出於自衛,最後裁定普通襲擊罪成。

王婆婆表明不求情:最好判終身監禁!

【書展開幕】社運書大減  僅山道文化照賣  攤位人流絡繹不絕

(獨媒報導)受疫情影響,香港書展兩度延期,今日(14日)終於開鑼。在《國安法》實施下,場內的政治類及社運類書籍屈指可數。山道文化出版社負責人Sam表示,書展人流有所減少,但前來找尋社運書籍的讀者卻越來越多,其中紀錄721事件的《元朗黑夜》銷量最高。

山道出版社負責人Sam
山道文化出版社負責人Sam

山道文化負責人指銷量不俗 憂執法者無的放矢

山道文化今年首度參展,整個攤位以黑灰色為主。檔位分為兩部分,一邊出售政治類書籍,包括《元朗黑夜》、《逆權教師》、《石牆花坐監記》、《動物農莊》(港豬版)等,另一邊出售一般小說、漫畫等。

【元朗7.21】兩白衣人均稱從地上執棍 官質疑:點解當晚地下咁多棍?

【獨媒報導】前年7.21元朗站白衣人襲擊事件,8人被控暴動等罪,5人被裁定暴動及有意圖而傷人等罪成,1人罪脫,另2人認罪。4名被告昨求情,另3人:鄧懷琛、鄧英斌及認罪的林啟明,今(14日)在區域法院求情。被告鄧英斌以及被告鄧懷琛均指沒有持武器到元朗站等地,只是途中在地上拾起棍,目的為保護自己及想擊退襲擊者。法官葉佐文疑惑問:「點解當晚地下咁多棍?第五被告又執到,第七被告又執到,周地都係棍?」辯方無奈稱:「解釋唔到點解有遮柄同棍執。」另外,葉官指被告鄧懷琛在本案中的角色是指揮者,明言其判刑會比一般暴動案及傷人案更重。7人還柙至下周四(22日)判刑。

被告求情:在月台想觀察村民有否牽涉其中

代表鄧英斌的大律師謝英權求情指,被告當日持棍到元朗站月台,是因從村民口中得知「有人入嚟搞事」,擔心受襲故在地上拾起棍到站內月台了解。法官葉佐文問到,白衣人正襲擊月台車廂內的人,當時被告面向車廂,理應看到裏面情況及聽到慘叫聲。葉官又指出,被告見到暴力事件時,是否只旁觀,心中態度是:「我睇㗎啫,你鍾意打就打,你嗌係你嘅事?」辯方指被告想觀察有沒有自己的村民牽涉其中,但因擔心受襲故沒有阻止。辯方又強調,被告於晚上11時07分持棍到達月台,一分鐘後即丟掉手中的棍。

【國安法首案】李立峯:劉智鵬對「光時」解讀死板 忽略語法修辭、聽眾如何接收

(獨媒報導)首宗《國安法》案件,24歲的唐英傑被指於去年7月1日駕駛插有「光時」旗幟電單車,駛經警方3條防線,並涉嫌撞向三名警員。他否認「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罪,亦否認交替控罪「危險駕駛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今(14日)於高等法院續審。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李立峯今早繼續解釋報告中採納的研究方法,並對控方專家證人、嶺大歷史系教授劉智鵬的說法進行反駁。劉智鵬上周供稱,「光復」和「革命」均有約定俗成的用法,必然有將香港分離中國的意思,李立峯批評,劉是假設口號「只有一個解讀,而這一個解讀是全部人都理解」,但從無提出實質證據證明,惟辯方採取的焦點小組等研究,正正反映口號的意涵因人而異。李強調,要理解口號意思,不僅在於叫喊口號的人想表達什麼訊息,也關乎接收的人如何理解,而劉智鵬聲稱若一個字詞對各人意義不一,人們就不可能溝通的看法,是非常「死板」,忽略了語言的複雜性。

官問「齊上齊落」是否代表另一主張 李稱口號不一定代表訴求

鄧炳強:聚會屬工作好重要一部分 指三名官員已負法律及名聲代價

【獨媒報導】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入境處處長區嘉宏及海關關長鄧以海出席飯局違反限聚令。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見記者時主動提到事件,再次護短稱「已經向公眾致歉咗㗎啦」,指三名官員已負法律及名聲代價,又稱官員在每日辛勞工作後,希望能花時間陪家人,「但點解我哋都係要犧牲陪屋企人嘅時間,去繼續進行呢啲聚會呢?因為呢個係我哋工作好重要一部分。」

葛珮帆斥陳文敏吳靄儀「助長恐怖主義」促檢控 鄧炳強稱會認真研究

(獨媒報導)50歲男子梁健輝7月1日晚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刺傷警員,並當場以刀刺向自己胸口,其後身亡。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在會上要求當局防範「極端主義」的傳播,更點名斥港大法律學院客席教授陳文敏、公民黨前立會議員兼大律師吳靄儀及港大學生會評議會,指他們的言行是「美化」和「支持助長」恐怖主義,詢問現有的反恐法例能否檢控他們。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回應指,不宜在會上討論個別個案,但若任何人違反包括《國安法》在內的法例,當局都會認真研究。

葛珮帆促仿傚外國反恐法 鄧炳強稱現有法律已能處理

立法會今日開會,葛珮帆提出口頭質詢,要求防範「極端主義」的傳播。她點名斥港大法律學院客席教授陳文敏、公民黨前立會議員兼大律師吳靄儀及港大學生會評議會,指他們為恐怖分子「公開辯解」,言行等同「美化」和「支持助長」恐怖主義,詢問現有的反恐法例能否檢控他們。她又提到,歐洲、英國、法國均有特定的反恐法例,如法國有「寬恕恐怖主義罪」,禁止頌揚恐怖主義和為恐怖分子作辯解,詢問當局會否仿傚。

「光城者」被指策劃恐怖活動 再多3人提堂 1人仍留院2人還柙

(獨媒報導)「光城者」被指策劃在公共設施發動恐怖活動,再多3人遭落案起訴「恐怖活動」罪,今(1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由《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處理。其中首被告中六女生因留醫而未能出席聆訊。至於出庭應訊的另外2人,蘇官聽畢控辯雙方的陳詞後,決定拒絕2人的保釋申請,並將案件押後至9月1日下午,與早前遭落案起訴的同案被告一同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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