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19年11月發生「理大圍城」事件,有人發起「營救理大」行動,在油麻地共213人被圍捕。18人案件中,13人不認罪受審後罪成,其中5人今(5日)在區域法院(借用西九龍法院)被判囚4年3個月至4年11個月。28歲樹藝師助理求情指母親早年患上思覺失調及糖尿病,今年亦進行了癌細胞切除手術,現時要持續治療。區院暫委法官嚴舜儀考慮被告是母親的主要照顧者,終額外減刑。
本案13人經審訊後暴動罪成,分為3日求情及判刑。今日判刑的5人包括:施銘洋(25歲,案發時為理大生)、陳卓男(24歲,案發時為理大生)、周家豪(30歲,案發時為室內設計師)、洪家穎(27歲,案發時為九巴維修員)及黃添樂(28歲,樹藝師助理)。
有被告候審期間獲取錄碩士
區院暫委法官嚴舜儀判刑時引述求情,第四被告施銘洋在學期間多次任義工服務,他是業餘電競選手,亦經營格仔舖,4年間擴展業務至兩間,目前正策劃開第三間店。
第九被告陳卓男是家中獨子,熱衷花式跳繩,候審期間獲城市大學的碩士課程取錄,希望任職社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