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19年9月14日,有「撐警人士」到淘大商場揮動國旗,其間不同政見人士爆發衝突,警員入商場拘捕多人。27歲學生涉企圖向防暴警員投擲水樽以阻礙制服另一被捕者,其後被警員制服時「批㬹」欲掙脫,早前被裁定襲警及2項企圖阻差辦公罪成,今(30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監禁2個月2星期。裁判官屈麗雯指,控方用2年時間準備法律意見,難稱得上是合理,接納辯方所指案件延誤是減刑理由。
被告朱永業(27歲,學生)被裁定3罪成,包括兩項企圖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以及一項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

被告 朱永業(資料圖片)
官:被告行為可能使在場人士更激動 須判阻嚇刑罰
裁判官屈麗雯指,當日有數以百計人聚集,發生大型襲擊和打鬥事件,警方到場執法,然而被告高舉水樽衝向兩名警員,明顯意圖阻撓警員制服另一人;當警員岑展楓制服被告時,被告「批㬹」數下,導致岑的胸壁和肩膀受傷,但醫療報告顯示其傷勢並不嚴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