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黃國健稱外傭僱主可以薪買假 遭黃定光斥「違規違法」工會應熟悉法例

黃國健稱外傭僱主可以薪買假 遭黃定光斥「違規違法」工會應熟悉法例

(獨媒報導)立法會《2021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今早舉行會議,討論政府建議分階段至2030年將勞工法定假期由12日增加至17日,工聯會及勞聯提出修正案,將增加假日安排提早實行。工聯會黃國健稱外傭僱主可以以薪買假,遭委員會主席、民建聯黃定光斥「違規違法」,指法定有薪假期是不能以薪代假,「你哋作為工會應該對有關條例好熟悉,明唔明?」

會上工聯會黃國健稱增加勞工法定假期安排同樣令外傭受惠,表示目前不少家庭支付薪金予外傭留在家中工作,「唔少外傭係願意去做。」他稱有能力僱請外傭的家庭,「一年俾多千零蚊唔係太大問題。」

其發言遭委員會主席黃定光駁斥,指法定有薪假日是不能以薪代假,「你千祈唔好誤導市民,OK?」黃國健不甘被黃定光指斥,指以薪代假是行之有效,外傭亦是自願。其發言遭黃定光打斷,斥「你係違規違法,呢度係立法會,非法嘅嘢唔能夠係度傾。」黃國健則稱黃定光有立場(民建聯支持政府方案),「更正」說法指「好多外傭搵多啲外快」,故介紹姊妹在假日出任替工。又指外傭因為疫情在假日留在家中「唔係做嘢」,只是家中有長者故「順便睇睇。」

黃定光再反駁,指非常時期讓家傭在假日留在家中,亦不應工作,「可以係屋企訓覺」,是否支付薪金只是關愛或照顧。他再重申「七休一」與今次會議討論的勞工法定假期並不相同,斥黃國健「請替工」在他首次發言時並無提及,指自己有責任向公眾說清楚法定有薪假期是不能以薪代假,「你哋作為工會應該對有關條例好熟悉,明唔明?」

自由黨邵家輝則乘機「抽水」問勞工處黃國健建議的做法是否可行,勞工處助理處長梁樂文指《僱傭條例》寫得相當清楚,即使員工同意亦不能以薪代假,僱主如需僱員在法定假日工作,需與僱員協商補假。至於替工安排,梁樂文指外傭到港工作時,需按《入境條例》簽署聲明,列明工作地點及僱主,替工方式違反《入境條例》。

勞工處解答後,黃定光再諷黃國健「唔好話我有立場」,又解說補假安排需於假日前後60日補回,再訓斥黃國健「唔好誤導啲僱員,唔係攞錢就搞掂,累死啲僱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