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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案】控方望呈587篇文章 證遲披露非對辯方不公 實對控方失利

【立場案】控方望呈587篇文章 證遲披露非對辯方不公 實對控方失利

【獨媒報導】《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由於控方審訊中途始呈上逾千頁未披露文件,辯方申請永久終止聆訊,今(14日)於區域法院續審。

控辯雙方就文件呈堂性爭議,國安警早前供稱在《立場》網站挑選587篇涉違法文章,並篩出30篇交案件主管,控方今欲呈上該587篇文章的列表,指辯方稱太遲披露文件對他們不公,但「我哋想顯示其實對控方先失利」,因該些文章原本或可加強控方案情。對辯方稱《立場》網站停運後無從在網上保留有利證據,控方則指警方從無移走《立場》伺服器致其網站關閉,辯方在商討同意事實時,亦顯示他們事後有辦法取得文章。官押後處理爭議,聆訊下周一續。

辯方爭議控方遲披露及無披露文件

辯方於本次聆訊,主要爭議控方「延遲披露(late disclosure)」及「沒有披露(non-disclosure)」文件,對辯方造成不公。前者針對遲交的500多篇文章;後者針對警方初步篩選時沒有擷取的文章、以及《立場》網站停運後辯方無從在網上保留有利證據。

雙方下午就永久終止聆訊可呈上什麼證物作爭議,控方欲將587篇文章、同意事實草稿(draft of brief facts)及被告探訪紀錄呈堂,惟辯方反對。

控方稱新增文件可加強控方案情 質疑「係咪真係對辯方咁唔公道」

就審訊中途始披露的587篇文章,控方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表示望將新披露文章的4個列表呈堂,當中整理出控方認為有問題的文章等,並透露分類包括初選案、涉《國安法》、時任《立場》採訪主任林彥邦的文章及《立場》英國分社的文章。

伍淑娟指,案件已開審,控方不可再將該587篇文章納入控方案情,「It’s too late」,但要求呈堂是因辯方稱太遲披露文件對他們不公,「我哋想顯示其實對控方先失利。」她表示「如果早知有呢587篇文章,(控方案情)可能鋪排唔同咗,我可能唔單止揀呢15篇文章」,又引《大公報》案例指煽動罪可將涉案刊物「之前之後(的刊物)都放入去」,以顯示煽動的模式(pattern),指如早知有該500多篇文章,控方實可寫在開案陳詞。

伍續指,望法庭從新增列表,考慮太遲披露該些文件,「係咪真係對辯方咁唔公道呢?定其實控方睇咗呢啲文章,會唔同地塑造我哋嘅 case,令到(控方)個 case 更加 strengthen。」

辯方稱含對文章描述屬「意見」 不應呈堂

辯方大律師馬維騉不反對將含有新增文章的標題、時間、作者等中性分類的列表呈堂,但認為部分列表提及對文章的描述、是否有煽動性或違《國安法》等,屬「意見」,不應呈堂。

郭偉健指,是否煽動由他決定,即使控方列表有此描述也不代表他要接受。但他指出,問題是要否將全數587篇文章呈堂。辯方指不會要求呈堂,因關注的不止是587篇文章,而是控方初步篩選後銷毀掉的大量文章;控方則認為雖不會依賴文章檢控,但仍望就終止聆訊申請呈堂,因法庭需考慮若辯方提早獲得該500多篇文章,是否真能協助辯方案情。

控方望呈同意事實草稿 辯方稱屬私底下商討無基礎呈堂

至於同意事實草稿,伍淑娟指辯方今年9月曾要求他們同意,《立場》於2020年6月至2021年12月平均每天發布約40至50篇刊物,有共1,845篇博客,及曾邀不同人士受訪,但相關內容終沒有簽署為同意事實。控方指,辯方稱《立場》停運後無法取得網站內容以保留有利證據,造成不公,惟上述部分正顯示辯方對文章數量知悉,與議題相關,望能呈堂。

辯方表示,相關資料是在《立場》網站停運後,依賴第三方自發在網上下載的檔案盡量統計,但其實「辯方都有難題」,因始終無法全面掌握資料,亦無法商榷該些內容的準確和真實性。辯方認為,該部分內容只是控辯雙方私底下的商討,最終未有落實,認為無法理基礎可呈堂。

惟郭偉健質疑,若辯方當初認為證據有待商榷,何以要求控方同意。馬維騉指,當時只是「去到最高點」才能提供文章分類的數目予控方參考,不認為就因此等於承認辯方必然找到所有文章;又指即使知道誰發布,法官仍需看文章才能作全面評估。

控方望呈探訪記錄證被告或經同事搜證 辯方質疑不相關

至於探訪記錄,控方指二人去年12月29日被捕還柙後,有家人、同事、甚至博客作者探訪,望帶出是否有可能,被告經同事或他人在網上索取有價值的證據。

辯方反對呈堂,指看不到探訪記錄與議題相關性,而且「有可能」不等於被告事實上有做,否則就如指「有手有腳,就會去偷去搶」。

官拒將探訪記錄呈堂 其餘議題容後處理

郭偉健終裁定,探訪記錄對考慮議題沒有幫助,不准呈堂。至於587篇文章及同意事實草稿的呈堂性,他認為可留待之後處理。就同意事實草稿,他認為視乎辯方證據及陳詞,若辯方提出找不到文章致無法抗辯,控方有權以此作為反駁理據;至於587篇文章,若控方欲呈堂,可到時再爭議,又稱「你不能 shut out(阻止)人哋 produce evidence(列出證物)」。案件下周一續審。

《立場》租用 Google 雲端伺服器 控方稱非警方致網頁關閉

此外,控方今傳召兩名證人就《立場》網站及伺服器作供,國安處高級警員913黃金聰(音譯)稱去年《立場》高層被捕後,到其觀塘辦公室處理數碼證物如電腦、USB 等,他於早上約11時確定所有數碼證物關機後,以手機瀏覽《立場》網頁,發現仍可如常瀏覽,確認數碼證物不包括《立場》的網絡伺服器。

至於時任 UDomain 技術發展經理羅偉俊(音譯)則供稱,立場母公司透過 UDomain 註冊域名,並於2015年起其租用雲端服務,但2020年8月停止,並於同年9月改向 Google 申請雲端伺服器。

控方指,兩名證人說法,可見「唔係警方將佢(《立場》)server 拎走、shut down 令佢唔可以上網攞返啲對佢有利嘅證供」。

控方審訊時呈逾千頁新文件 辯方申永久終止聆訊

本案上月審訊時,其中一名作供警廖浩明(音譯)在盤問下透露,曾按上司偵緝高級督察盧健賢指示,擷取逾300篇《立場》文章,但僅向案件主管交出30篇。控方稱不知情,其後於審訊第5天新呈6個文件夾、逾1,500頁文件,並為發出截圖指示的小隊主管補錄口供。辯方稱口供與早前警員「有出入」,亦會影響盤問方向,申請永久終止聆訊,押後一個月處理,庭上透露無披露文件達557篇。

被告依次為 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立場》前總編輯鍾沛權(53歲)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35歲),他們被控一項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指他們於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12月29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即具以下意圖的刊物:

a) 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
b) 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c) 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
d) 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
e) 煽惑他人使用暴力
f)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案件編號:DCCC265/2022

審訊第一日
《立場》發布煽動刊物案開審 控方稱毋須證煽動意圖 辯方指傳媒報導不等於支持
《立場》案 控方:被告持續串謀 意圖抓住重要新聞發生時發布煽動刊物

審訊第二日
控方稱《立場》為政治平台 文章推波助瀾反政府、為犯案者戴光環
《立場》案 鍾沛權認知悉及批准發布涉案文章 控方指11月辭職後未有退出編採工作

審訊第三日
【立場案】控方指帖文留言可證煽動 辯方稱無法篩選 官反問是否可刪除
【立場案】警稱蘋果停刊日首獲指示保存《立場》證據 稱曾擷取300連結惟口供僅提30條

審訊第四日
【立場案】國安警曾大量擷取立場文章惟未披露 辯方指震驚、違基本守則
【立場案】警認帖文留言「舉手瓜」符號屬支持 辯方稱證人非專家拒納證供

審訊第五日
【立場案】審訊第五日收控方過千頁新文件 辯方:或申永久終止聆訊
【立場案】辯方申永久終止聆訊 還柙逾10個月林紹桐獲准保釋

審訊第六日
【立場案】控方稱鍾沛權為「好資深傳媒人」或危國安 官:機會好微准保釋
【立場案】國安警「主觀認為」587篇文章違法篩剩30篇 其餘因與案無關銷毀無交出

審訊第七日
【立場案】辯方質疑篩選文章限制調查角度 國安警否認:我哋冇限制只可睇呢30篇
【立場案】控方望呈587篇文章 證遲披露非對辯方不公 實對控方失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