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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案】鍾沛權:羅冠聰以美麗島類比初選47人案 控方:這是評論文章危險之處

【立場案】鍾沛權:羅冠聰以美麗島類比初選47人案 控方:這是評論文章危險之處

【獨媒報導】《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今(23日)於區域法院踏入審訊第35天。控方代表、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就《立場》博客羅冠聰所撰寫的《香港—美麗島》盤問鍾沛權,她先展示數篇初選案首次聆訊的報導,指總裁判官蘇惠德當時盡快開庭、「直踩」至凌晨3點,乃符合《國安法》的原則,即公正和及時辦理涉嫌危害國安的案件,又指律政司就保釋被告即時提出覆核是合乎程序,惟鍾反駁「依法、依程序不代表冇濫用」。文章批評47人被控荒謬程度「接近冤枉盲人偷看國家機密」,又以台灣美麗島事件類比初選案,伍指出:「這就是評論文章危險的地方。」鍾則反駁此寫作手法在評論文章中十分普遍。

控方:47人案直踩通宵、盡快辦理 符合國安法原則

控方代表、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就羅冠聰的博客文章《香港—美麗島》盤問。她先重溫《立場》就初選案於2021年3月首次提堂的報導,當中提及聆訊首天開庭至翌日凌晨2時,楊雪盈不支暈倒。

伍指,「一方面你企喺被告立場,好 harsh、好難受」,但客觀事實而言,總裁判官蘇惠德是盡快開庭、「直踩」至凌晨3點,乃符合《國安法》的原則,即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須公正和及時辦理。鍾沛權指,當時做法僅「比較流水帳地更新和報導法庭發生的事」,審批文章時沒有控方所指的考慮,而比較深印象的是聆訊時間長達數天、被告不能更換衣服、不能洗澡等。

伍指根據報導記錄,需要所有被告都會見完律師才能開庭處理保釋程序,姑勿論被告認罪與否,他們的潛逃風險很高,而控方基於此理由,把被告盡快控告及帶上法庭,而且從來沒有報導指律政司有任何違反程序的情況。伍又指,公眾可以取籌入庭旁聽、記者可以報導聆訊,至少是一個公開法庭,問鍾是否同意上述事實。

控方:律政司即時提保釋覆核乃依法、依程序 鍾:依法不一定合乎公義

伍續指,最終有15人獲批出保釋,但律政司即時提出反對,覆核他們的保釋,須帶上高院原訟法庭。鍾沛權指,律政司過往較少針對保釋程序「用咁嘅手段」,當時有一個爭議。惟伍強調「有冇濫用權力係一回事」,但律政司乃根據程序提出覆核。鍾解釋,當時認為此乃「不尋常做法」、「有啲意外」。伍聞言質疑:「係咪以前唔咁做,依家都唔咁做呢?」

伍又提及黎智英曾一度獲高院批出保釋,惟被律政司上訴至終審法院,「你話趕盡殺絕都好,事實上律政司是根據法律、根據程序來處理他的保釋。」鍾沛權則認為官方經常使用「依法辦事」這字眼,但整個國安法沒有經立法機關辯論,沒有公眾咨詢,在當時香港「引起很大質疑、很大不安」,並持續至今。惟伍質疑,社會上亦有一部份人支持國安法,認為可以「止暴制亂」。

鍾同意有人支持《國安法》,但補充:「依法不代表一定合乎公義」,此時伍打斷:「有冇濫用(權力)是一回事,但法官是根據他對條文的理解,而去執行、決定是否有保釋。」鍾重申「依法、依程序不代表冇濫用」,又補充他現時面對的控罪,由港英時代至97年回歸後,都未曾動用過,「有法都唔可以亂用」,因條例侵害人權、言論自由和思想自由,用來針對政府不喜歡的聲音。

羅冠聰評論初選案如「冤枉盲人偷看國家機密」 控方質疑無事實根據

其後伍開始進入正題,就羅冠聰的文章提問。文章提及「他們面對的是『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指參與了一個謀劃否決財政預算、反對政府議案的立法會初選,而這些行本法賦予議員的權行構成了顛覆行為」。伍質疑,羅提及涉案謀劃時未有交代「事實」,包括被告會無差別地否決財政預算、他們想癱瘓和解散立法會,又形容成「都未發生,就要拉喇」。

伍舉例,假設有一群人想在飛機上放炸彈,但未成事便被人發現,「係咪都唔可以告『串謀』?」,「從普通市民角度,唔使你識囉。」鍾則表示「畀唔到意見」。

至於「其荒謬程度已經很接近冤枉盲人偷看國家機密」,鍾解釋否決財政預算案是《基本法》賦予議員的權利,「基本法冇寫明有咩限制喺裡面,就冇所謂無差別、有差別」,相信在作者眼中,既然《基本法》賦予了這些權力,如果運用這些權力,「點解會係非法嘅行為呢?」鍾強調,「你可以同意或者唔同意,但好明顯持他(羅冠聰)態度的論者,唔係少數」,直至現在仍存在好大爭議。

惟伍質疑羅的論點沒有事實根據。鍾則表示,文章有否事實根據、是否分析周全,讀者可以評論和討論。他亦不同意資料不全,因為很多評論文章都用相似寫法,比較簡短地交代事實,強調「這篇文章絕對是言論自由下可以容許發表的」。

鍾:作者認為北京在背後操控

就「這場審訊無關法律,只是中共赤裸地濫用權力,用法庭來展示隻手遮天的威能」,鍾沛權解釋,作者視是次審訊為政治審訊,也是北京政府針對香港民主派的審訊。

伍質疑鍾刊登文章前沒有考慮是否有合理事實基礎。鍾反駁文章論點反映不是少數的人對初選案的認知和理解,即拘控是政府針對非建制派的政治打壓,對政治人物而言可能是政治常識,而羅冠聰等人認為港府一定得到北京政府的首肯和支持,才會有是次拘控。

伍質疑,鍾不認識羅冠聰,實際上不知羅有如此理解和認知。鍾指,雖然與羅沒有接觸,但他理解到羅為何有文章中的想法,也源於他長期觀察中港政治下得出的判斷。

伍再問「用法庭來展示隻手遮天的威能」的意思。鍾理解,羅冠聰認為整個拘控是北京政府在背後操控的政治審訊,只不過在香港的法庭實行。伍質疑:「啫係話香港冇司法獨立?」鍾同意「有咁嘅意思」,並補充:「我覺得呢個指控、憂慮、質疑,係可以提出的。」

鍾:羅冠聰觀點非罕見

羅冠聰提及「政府根本沒有在法理上好好準備,而是依靠著國安法法庭的先天優勢,來上演一場可以操縱結局的國家級審訊」。伍質疑:「呢啲咁明顯嘅字眼,唔係會令人憎恨中央、甚至憎恨司法機構咩?」鍾重申,市民對公權力的批評是可以包容的,而且羅冠聰提出的觀點並不罕見,當時從不同媒體都可看到,不會因為羅的寫法或發表了這文章,便會引起憎恨。

文章於2021年3月2日發布,伍追問,剛剛經歷了「咁震撼的事情」,在2019年區選中票投非建制派的170萬名市民「咁咪好容易接受你個講法?」鍾重申:「不覺得香港公民係咁嘅一回事」,很多投票給非建制派的市民認同羅的觀點,乃基於自己觀察、自己身處的環境及自己的認知,所得出的判斷。

鍾:作者以美麗島類比香港 控方:這是評論文章危險的地方

對於羅冠聰以台灣美麗島事件來類比初選47人案,鍾沛權解釋這種寫法十分普遍,評論文章作者很多時以歷史事件和外地事件來比較或類比本地事件,容易令讀者吸收,只是作者沒有將類比以事實鋪排出來。

伍指出:「這就是評論文章危險的地方。」鍾說:「如果咁嘅形式的評論文章,就被視為危險,如果你的說法落實在政府政策、法例上,那很多評論文章都會被視為危險,言論空間就會萎縮成好恐怖的地步。」伍又質疑文不對題、容易誤導人,惟鍾不同意。

控方質疑羅冠聰寫法呼籲抗爭

羅冠聰提及:

「願意為香港獻身的從政者、願意在庭外守候十數小時的素人和市民、願意在庭內堅守法治的律師、願意持續報導最新消息的記者,以及再次響徹街頭的抗爭口號,讓香港的美麗再次從人的意志、勇氣和對自由的追求中滋長。抗爭,永遠都是最 bitter sweet 的經驗-看見犧牲,更看到光芒。」

伍質疑意思是當局「打埋嚟」、「咁絕望、咁驚、咁悲憤喇」,有人犧牲了,所以更加要繼續抗爭。鍾解釋,台灣當年的美麗島事件,被告作供、他們的態度,成為了台灣黨內外運動的政治資源,而作者的寫法是透過47人案的審訊過程、檢控問題等,可以提出一些聲音。

鍾補充,他記起幾年前公開試的中文閱讀理解試卷,有記者找來文章的作者訪問,「講返唔係咁嘅一回事。」作為編輯,他解讀文章時不會詢問作者,可以理解到他的觀點不是根據完全子烏虛有或虛構的事實,有討論餘地,只要文章有公共性、關乎公眾利益,便會刊登。他指「很多時你(控方)關注讀者點點點」,但「實踐得言論自由,就更珍惜言論自由」,應相信人是有理性和自主的個體,所以他不接受官方、權威及精英事先作言論和思想審查。

控方質疑文章引起憎恨政府和司法機構

伍指文章結尾「謝謝你們,讓我再次看到香港的榮光」是渲染性寫法,而文章最顯眼的訊息,就是中共赤裸濫用權力、法庭隻手遮天、配合國家級審訊、檢控非常荒謬、不關乎法律等。鍾僅指這是作者的意見,而他認為文章令人最深刻的是,案件對民主派網羅廣度更闊,以及美麗島帶給讀者的想像。

伍隨即追問,如果讀者不知道美麗島事件,「我就唔知佢講乜㗎喇喎?」鍾表示,如果讀者被文章吸引,但對於台灣沒有認知,「簡而言之就是 Google。」惟伍質疑鍾假設了讀者有理性及會主動在 Google 搜尋,可是如果讀者不知,便不會從文章中看到美麗島事件,而會看到中共濫權、法庭隻手遮天等批評。

伍指出,當時社會氣氛浮動,鍾可以預計到文章引起讀者對中央政府、特區政府和司法機構的憎恨。鍾不同意。

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處理,控方代表為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及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辯方代表為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及大律師黃卉儀。

被告依次為 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立場》前總編輯鍾沛權(53歲)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35歲),他們被控一項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指他們於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12月29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即具以下意圖的刊物:

a) 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
b) 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c) 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
d) 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
e) 煽惑他人使用暴力
f)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案件編號:DCCC265/2022

審訊第一日
《立場》發布煽動刊物案開審 控方稱毋須證煽動意圖 辯方指傳媒報導不等於支持
《立場》案 控方:被告持續串謀 意圖抓住重要新聞發生時發布煽動刊物

審訊第二日
控方稱《立場》為政治平台 文章推波助瀾反政府、為犯案者戴光環
《立場》案 鍾沛權認知悉及批准發布涉案文章 控方指11月辭職後未有退出編採工作

審訊第三日
【立場案】控方指帖文留言可證煽動 辯方稱無法篩選 官反問是否可刪除
【立場案】警稱蘋果停刊日首獲指示保存《立場》證據 稱曾擷取300連結惟口供僅提30條

審訊第四日
【立場案】國安警曾大量擷取立場文章惟未披露 辯方指震驚、違基本守則
【立場案】警認帖文留言「舉手瓜」符號屬支持 辯方稱證人非專家拒納證供

審訊第五日
【立場案】審訊第五日收控方過千頁新文件 辯方:或申永久終止聆訊
【立場案】辯方申永久終止聆訊 還柙逾10個月林紹桐獲准保釋

審訊第六日
【立場案】控方稱鍾沛權為「好資深傳媒人」或危國安 官:機會好微准保釋
【立場案】國安警「主觀認為」587篇文章違法篩剩30篇 其餘因與案無關銷毀無交出

審訊第七日
【立場案】辯方質疑篩選文章限制調查角度 國安警否認:我哋冇限制只可睇呢30篇
【立場案】控方望呈587篇文章 證遲披露非對辯方不公 實對控方失利

審訊第八日
【立場案】控方稱多篇文章與國安法及初選相關 辯方:間間傳媒都有講
【立場案】辯方指銷毁調查文章「匪夷所思」 控方稱警初期「唔知告咩人」保留屬「不可能負擔

審訊第九日
【立場案】辯方永久終止聆訊申請遭拒 官:未能證遲披露文件對審訊不公
【立場案】控方新呈前英國分社主任楊天帥FB截圖 辯方批不公反對 官准呈堂

審訊第十日
【立場案】辦公室業主稱單位收回時好凌亂好多雜物 「睇到立場就憎」

審訊第十一日
【立場案】警檢逾三百證物包括刊物《立誌》 序:惡法下守住真相是最低限度抵抗

審訊第十二日
【立場案】辯方質疑搜查目的「確保唔可以再運作」 警:並非我收到嘅指示

審訊第十三日
【立場案】控方稱中大衝突兩年報導與暴動案判詞不符 可推論具煽動意圖

審訊第十四日
【立場案】警於林紹桐住所搜獲《蘋果》特刊《自由之夏》及兩本記者簿

審訊第十五日
【立場案】對話紀錄顯示鍾沛權辭職後 仍就報導向林紹桐發指示
【立場案】國安警指鍾沛權被捕後稱:我係《立場新聞》嘅總編輯,唔關其他人事

審訊第十六日
【立場案】鍾沛權認負責審批涉案文章、準則為基於事實及不違法 官裁表證成立

審訊第十七日
【立場案】鍾沛權出庭作供 稱曾因經營困難停薪半年 仍續任總編因「鍾意做」
【立場案】鍾沛權稱傳媒「幾天真」 僅想報導具公眾利益事件 否認設英國分社為宣揚激進理念
【立場案】鍾沛權指國安法前無傳媒因發布反共言論被興訟 辦《立場》並「來稿必登」體現言論自由

審訊第十八日
【立場案】鍾沛權稱《蘋果》停刊後續做因「唔捨得、唔甘心」:由始至終我哋都冇做錯
【立場案】辯方今呈香港警察等政府專頁帖文 亦有「光時」及罵法官等留言

審訊第十九日
【立場案】鍾沛權否認「炒作社會事件」 稱傳媒意圖純粹僅望「報導真相」
【立場案】鍾沛權否認為造勢專訪初選者:動輒就話煽動其實幾危險

審訊第二十日
【立場案】鍾沛權:若《立場》為「政治平台」 年刊2萬篇文章僅10篇煽動「實在好失敗」
【立場案】鍾沛權否認涉案博客文章「穿鑿附會」 稱對國安法擔憂真實存在應容討論 否則僅加深不滿

審訊第二十一日
【立場案】鍾沛權:文章基於事實質疑國安法 被控煽動未審先坐一年證憂慮真實
【立場案】鍾沛權:無與他人合謀犯案「因為我話事」 機構擁抱民主自由價值不代表屬政治平台

審訊第二十二日
【立場案】控方指《立場》欠娛樂星座版面非商業媒體,評論文章立場一面倒「睇入腦救唔返」

審訊第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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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訊第二十六日
【立場案】控方新呈400篇文章稱助鍾沛權憶社會背景 辯方批對被告不公、憂擴檢控基礎

審訊第二十七日
【立場案】控方質疑社會「好失智」、社會安寧受嚴重破壞 鍾:港人不欲以追求價值交換表面穩定
【立場案】鍾沛權質疑監警會報告欠公信力 稱警察鏡頭下仍紀律敗壞 新屋嶺性侵或曾發生

審訊第二十八日
【立場案】控方九問是否認同恐怖主義萌芽 鍾否認 另質疑提問「沒完沒了」
【立場案】鍾沛權:監警會錯誤演繹7.21為「黑白衣人衝突」 8.31「有前因」不能合理化警不恰當武力

審訊第二十九日
【立場案】曾協助直播初選論壇 鍾沛權:個人支持初選 控方:想推動、出一分力

審訊第三十日
【立場案】控方:明知癱瘓議會仍支持協調 鍾沛權:讓議席真實反映票數,建制派辦初選亦支持
【立場案】何桂藍成新東「票后」 鍾沛權否認專訪「捧紅」 反指有留言批評

審訊第三十一日
【立場案】控方質疑Facebook專頁初選當日凌晨重推專訪 以增加何桂藍曝光率
【立場案】控方指鄒家成專訪鼓吹港獨 鍾沛權:香港民族主義可代表中港區隔或自治

審訊第三十二日
【立場案】鍾沛權:DQ及民族黨被取締引市民擔憂 控方:政治主張違法,就梗係要審查!
【立場案】鍾沛權不認為提倡「反共」違法 控方反問:呢個主張係咪合法

審訊第三十三日
【立場案】鍾沛權:若拉登接受訪問會報導 控方質疑影響美國士氣危害國安
【立場案】梁晃維專訪稱雨傘時「唔好激嬲共產黨」 控方指視中共為敵人

審訊第三十四日
【立場案】辯方批盤問反覆、與案無關 「琴日就拉登、普京,今日就梁天琦」
【立場案】以「初選瘋狂搜捕」為題 控方質疑「覺得唔應該拉?」 鍾沛權:規模空前、令人震驚

審訊第三十五日
【立場案】鍾沛權:羅冠聰以美麗島類比初選47人案 控方:這是評論文章危險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