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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案】鍾沛權不認為提倡「反共」違法 控方反問:呢個主張係咪合法

【立場案】鍾沛權不認為提倡「反共」違法 控方反問:呢個主張係咪合法

【獨媒報導】《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今(17日)於區域法院踏入審訊第32天。控方代表、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就初選出線者鄒家成的專訪文章盤問,鍾沛權不認為提倡「反共」或否決財政預算是違法;又提及戴耀廷當年在報章撰文提倡公民抗命、違法達義,即使是非法手段也好,作為傳媒需予以報導,因該主張關乎公眾利益。

鍾沛權:無法判斷鄒是否煽動仇恨中央

控方代表伍淑娟續就文章《由「無人識你喎」到新東初選出線 鄒家成:證明本土理念係有得贏》盤問,指鄒家成所提倡的「中國殖民」、「香港民族主義」等,本身會令人仇恨中央。惟鍾表示「我都係唔同意仇恨呢個字」,指鄒表達對中央政府的不信任,會令讀者產生什麼想法,以及是否煽動仇恨中央,「我始終覺得冇辦法去做一個判斷。」

鍾:批評聲音對當權者是警惕

鍾沛權在主問中曾提及《刑事罪行條例》第9條(2)列明,若以矯正為目的指出政府的錯誤或缺點,不會被視為煽動意圖。就此,伍淑娟問文章哪一處有矯正政府的目的。

鍾沛權解釋,專訪是傳媒發揮監察權力的角色其中一種做法,應盡量包容異見、小眾、弱勢、無權勢者的聲音,即使專訪包含對政府好激烈的批評,甚至乎謾罵,只要該聲音不是孤立、反映到一個社群的聲音,亦值得政府重視。鍾續指,可能批評內容中看不到好明確的改善建議,但對當權者和政府來說是一種警剔和提醒,政府需要去思考為何有這些聲音、批評聲音背後原因是什麼,廣義來說,政府應對這些批評給予最廣闊的言論自由空間。

他以政治漫畫為例,當中有諷刺、嘲笑政府,或展示官員醜態,很難看到有作出建議或改善,不能以一條煽動罪的紅線,反過來要求作者證明不是煽動,否則很易墮入煽動的範圍。

鍾指,在荔枝角還柙期間逐篇審視涉案文章,確是蘊含很強烈的對政府、政策的批評,但他們採訪的目的並非意圖煽動市民憎恨政府,反而一直以來的自我期許是發揮第四權、監察政府的角色,正正希望指出錯誤。他提到報導中的批評聲音乃來自受訪者,亦代表了不算小數目的香港人的政治主張和聲音,他冀記錄下來,使政府能作出矯正。鍾指,即使這些聲音有錯誤也好,都不應該成為被刑事追究或被審查的言論,當權者應該包容。

伍淑娟反指,文章的中心思想是「對抗中央」。鍾重申,政府應對不滿情緒的表達予以最廣闊、最寬容的理解,責任在於政府,去反省、檢討為何這些不滿會出現,如果不帶偏見地、開放地了解它背後的依據,很多時政府應該找出不滿聲音的根源。

鍾:異見聲音有時「只流於姿態」 但仍值得參考

鍾指,政治漫畫更加簡潔,很多時只是情緒上表達對政府不滿,但漫畫作者是否煽動憎恨政府呢?若果看不到「以矯正為目的」的辯解,在開放的社會中,這格漫畫是否就沒有作用?鍾指,一格漫畫可能包含了作者對社會有何看法,代表著某一社群的人,無論所表達的內容「幾激烈都好」,也有值得參考的地方。

伍則反駁,鄒的言論「sell反共」、「圍堵中央」,既沒有指出問題,也「冇乜反思」,「我睇咗都唔明政府可以做啲乜,圍堵中央,點反思呢?」鍾解釋,很多時政府須擔當一個角色去理解不滿的成因,雖然小眾或反對派的異見聲音「只流於姿態」,未有提出具體改革路線建議,但確是「某種民情的記錄」。

鍾認為涉案文章反映新晉政治人物「點解要行呢一步」、為何有這樣的政治主張,即使主張是不合理、香港人身份是沒有意義,但他們作為初選出線者,代表某部份民眾的聲音,政府仍然要去知道及理解。

鍾:理解遣詞背後根源 不會審查

伍淑娟質疑,鄒家成屬於本土派光譜中最邊緣、最激進的一端,而不是較溫和、僅強調保護本土文化的一端。鍾坦言對鄒家成印象比較陌生,較深印象的是他提出「香港民族主義」,並發覺鄒使用這字眼時「用得比較隨意」,想以此來強調香港人的身份,以及香港人的打壓來自大陸,亦發覺他有點意圖以「香港民族」互換「香港人身份」的效果,雖然鍾一直對香港民族主義抱有懷疑,而民族主義很多時會產生排外情緒,但審閱文章後,不認為鄒的主張無根據、不合理和不恰當。

伍追問,即使鄒形容中國是「殖民」、提倡「對抗中央」,是否也不認為不合理和不恰當。鍾表示理解鄒家成使用這些遣詞的背後根源,又舉例指他不認同「反中亂港」這字眼的使用,但他同時理解建制KOL或政府官員為何喜好使用這字眼,所以會如實地寫在報導,不能因為審查而修改內容。

控方指鍾文化根底深 但不同背景人士或被影響

惟伍淑娟指,「呢啲文章係會畀各式各樣嘅人睇,唔係所有人都好似閣下咁,有咁深文化背景根底。」鍾表示「我唔識判斷」,又補充「唔好以危險思想為藉口去禁制言論自由」,就算某些主張危險、不能接受或不合理也好,可透過言論自由,可能是口誅筆伐、猛烈批評、解釋來回應;相反,若政府刻意禁制,便會好像控方開案陳詞所指「為呢啲政治主張戴光環」,反而使危險的主張可能在更隱蔽的渠道傳播,不能在公共領域被知悉和討論。

伍再指,鄒家成在新界東得到逾一萬票,質疑文章有影響力。鍾認為他已回答了控方問題,不同人對文章有不同吸收。

控方:鄒主張違法不應被報導 鍾:反共係咪非法?

伍要求鍾講述審批鄒專訪時的看法。鍾表示「我可以話畀你聽,唔大感覺」,因他知道「反共」等字眼是這種政治路線的支持者慣常使用的用字,他反而關注的是鄒有何具體行動,而且「香港民族主義」並不是常用詞語,因此鍾特別留意鄒如何使用此詞語。

伍再度重申,文章最吸睛的中心思想是反對一國兩制、對抗中央。其間誤讀「吸睛」為「吸晴」。鍾同意,但他不肯定鄒所稱的「反對一國兩制」,是否要求憲制上的港獨,還是想建立另一種憲制上的一國兩制,然而鄒在專訪中稱「現時不方便透露細節」,鍾認為「有少少迴避咗」。

伍淑娟指,初選結束後,中聯辦發表聲明譴責初選違法,質疑鍾未有變得小心,理應「叮,有呢啲言論出咗嚟喇,要小心喇。」鍾則坦言有「小心咗」,同時亦有掙扎,對於紅線在哪裡,當時未有任何可參考的案例。

伍指出,不論國安法生效之前或之後,文章所表達的政治主張都是違法的,是不應該被報導的。鍾不同意,反問:「反共係咪非法呢?」惟伍亦反問:「呢個主張係咪合法呢?」鍾稱:「我冇判斷」,一來見不到任何案例可以參考,二來非法與否不是一個可以輕易判斷的議題。

鍾又指,若某人只是姿態表達而不知具體手段,不認為提倡推倒制度本身是非法行為;即使有人提倡否決財政預算案,他亦不認為是非法手段。

鍾引戴耀廷倡違法達義 指有需要報導

鍾補充,「我係真誠相信,即使對我(抗辯)不利」,即使有人提出具體犯法的手段,例如當年戴耀廷在報章撰文提倡公民抗命,在願意承擔法律後果的情況下違法達義,但作為媒體,他仍認為有需要報導。他亦記得不只網媒,就連傳統主流的報章亦有報導,甚至刊登戴的文章,因他的主張是重大、與公眾利益有關,有需要讓公眾知道。

伍淑娟反駁,「呢啲違法、咁激烈嘅主張」,「公眾咪冇需要知道囉?」鍾不同意,稱「對我唔著數都好」,依然認為初選出線者會參選、可能代表香港市民,對於他們政治主張,傳媒應愈早讓公眾知道愈好。

案件下周一續審,控方將繼續就梁晃維的專訪文章盤問。

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處理,控方代表為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及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辯方代表為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及大律師黃卉儀。

被告依次為 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立場》前總編輯鍾沛權(53歲)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35歲),他們被控一項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指他們於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12月29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即具以下意圖的刊物:

a) 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
b) 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c) 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
d) 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
e) 煽惑他人使用暴力
f)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案件編號:DCCC265/2022

審訊第一日
《立場》發布煽動刊物案開審 控方稱毋須證煽動意圖 辯方指傳媒報導不等於支持
《立場》案 控方:被告持續串謀 意圖抓住重要新聞發生時發布煽動刊物

審訊第二日
控方稱《立場》為政治平台 文章推波助瀾反政府、為犯案者戴光環
《立場》案 鍾沛權認知悉及批准發布涉案文章 控方指11月辭職後未有退出編採工作

審訊第三日
【立場案】控方指帖文留言可證煽動 辯方稱無法篩選 官反問是否可刪除
【立場案】警稱蘋果停刊日首獲指示保存《立場》證據 稱曾擷取300連結惟口供僅提30條

審訊第四日
【立場案】國安警曾大量擷取立場文章惟未披露 辯方指震驚、違基本守則
【立場案】警認帖文留言「舉手瓜」符號屬支持 辯方稱證人非專家拒納證供

審訊第五日
【立場案】審訊第五日收控方過千頁新文件 辯方:或申永久終止聆訊
【立場案】辯方申永久終止聆訊 還柙逾10個月林紹桐獲准保釋

審訊第六日
【立場案】控方稱鍾沛權為「好資深傳媒人」或危國安 官:機會好微准保釋
【立場案】國安警「主觀認為」587篇文章違法篩剩30篇 其餘因與案無關銷毀無交出

審訊第七日
【立場案】辯方質疑篩選文章限制調查角度 國安警否認:我哋冇限制只可睇呢30篇
【立場案】控方望呈587篇文章 證遲披露非對辯方不公 實對控方失利

審訊第八日
【立場案】控方稱多篇文章與國安法及初選相關 辯方:間間傳媒都有講
【立場案】辯方指銷毁調查文章「匪夷所思」 控方稱警初期「唔知告咩人」保留屬「不可能負擔

審訊第九日
【立場案】辯方永久終止聆訊申請遭拒 官:未能證遲披露文件對審訊不公
【立場案】控方新呈前英國分社主任楊天帥FB截圖 辯方批不公反對 官准呈堂

審訊第十日
【立場案】辦公室業主稱單位收回時好凌亂好多雜物 「睇到立場就憎」

審訊第十一日
【立場案】警檢逾三百證物包括刊物《立誌》 序:惡法下守住真相是最低限度抵抗

審訊第十二日
【立場案】辯方質疑搜查目的「確保唔可以再運作」 警:並非我收到嘅指示

審訊第十三日
【立場案】控方稱中大衝突兩年報導與暴動案判詞不符 可推論具煽動意圖

審訊第十四日
【立場案】警於林紹桐住所搜獲《蘋果》特刊《自由之夏》及兩本記者簿

審訊第十五日
【立場案】對話紀錄顯示鍾沛權辭職後 仍就報導向林紹桐發指示
【立場案】國安警指鍾沛權被捕後稱:我係《立場新聞》嘅總編輯,唔關其他人事

審訊第十六日
【立場案】鍾沛權認負責審批涉案文章、準則為基於事實及不違法 官裁表證成立

審訊第十七日
【立場案】鍾沛權出庭作供 稱曾因經營困難停薪半年 仍續任總編因「鍾意做」
【立場案】鍾沛權稱傳媒「幾天真」 僅想報導具公眾利益事件 否認設英國分社為宣揚激進理念
【立場案】鍾沛權指國安法前無傳媒因發布反共言論被興訟 辦《立場》並「來稿必登」體現言論自由

審訊第十八日
【立場案】鍾沛權稱《蘋果》停刊後續做因「唔捨得、唔甘心」:由始至終我哋都冇做錯
【立場案】辯方今呈香港警察等政府專頁帖文 亦有「光時」及罵法官等留言

審訊第十九日
【立場案】鍾沛權否認「炒作社會事件」 稱傳媒意圖純粹僅望「報導真相」
【立場案】鍾沛權否認為造勢專訪初選者:動輒就話煽動其實幾危險

審訊第二十日
【立場案】鍾沛權:若《立場》為「政治平台」 年刊2萬篇文章僅10篇煽動「實在好失敗」
【立場案】鍾沛權否認涉案博客文章「穿鑿附會」 稱對國安法擔憂真實存在應容討論 否則僅加深不滿

審訊第二十一日
【立場案】鍾沛權:文章基於事實質疑國安法 被控煽動未審先坐一年證憂慮真實
【立場案】鍾沛權:無與他人合謀犯案「因為我話事」 機構擁抱民主自由價值不代表屬政治平台

審訊第二十二日
【立場案】控方指《立場》欠娛樂星座版面非商業媒體,評論文章立場一面倒「睇入腦救唔返」

審訊第二十三日
【立場案】主控就唔識立場「解畫」 稱少睇網媒、建制媒體「我都唔睇㗎」
【立場案】鍾沛權:下架北愛武裝抗爭文章惟無需回應 停用武漢肺炎字眼因政治壓力

審訊第二十四日
【立場案】控方質疑訪自稱襲警者不報警 鍾沛權:保護受訪者、履行新聞工作者責任
【立場案】控方質疑配圖有偏見 鍾沛權認《國安法》屬「黑箱立法」、病毒由中國爆發屬普遍認知

審訊第二十五日
【立場案】控方質疑《立誌》以黃色頁面印員工卡片非巧合、「星星之火」使人聯想「星火基金」
【立場案】控方質疑配圖醜化警員、「火上加油」 鍾沛權:社運非三言兩語可煽動到出嚟
【立場案】控方質疑區家麟文章引市民憎恨政府 鍾沛權:當權者應受最嚴苛批評

審訊第二十六日
【立場案】控方新呈400篇文章稱助鍾沛權憶社會背景 辯方批對被告不公、憂擴檢控基礎

審訊第二十七日
【立場案】控方質疑社會「好失智」、社會安寧受嚴重破壞 鍾:港人不欲以追求價值交換表面穩定
【立場案】鍾沛權質疑監警會報告欠公信力 稱警察鏡頭下仍紀律敗壞 新屋嶺性侵或曾發生

審訊第二十八日
【立場案】控方九問是否認同恐怖主義萌芽 鍾否認 另質疑提問「沒完沒了」
【立場案】鍾沛權:監警會錯誤演繹7.21為「黑白衣人衝突」 8.31「有前因」不能合理化警不恰當武力

審訊第二十九日
【立場案】曾協助直播初選論壇 鍾沛權:個人支持初選 控方:想推動、出一分力

審訊第三十日
【立場案】控方:明知癱瘓議會仍支持協調 鍾沛權:讓議席真實反映票數,建制派辦初選亦支持
【立場案】何桂藍成新東「票后」 鍾沛權否認專訪「捧紅」 反指有留言批評

審訊第三十一日
【立場案】控方質疑Facebook專頁初選當日凌晨重推專訪 以增加何桂藍曝光率
【立場案】控方指鄒家成專訪鼓吹港獨 鍾沛權:香港民族主義可代表中港區隔或自治

審訊第三十二日
【立場案】鍾沛權:DQ及民族黨被取締引市民擔憂 控方:政治主張違法,就梗係要審查!
【立場案】鍾沛權不認為提倡「反共」違法 控方反問:呢個主張係咪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