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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案】陳沛敏:不應以報紙名義發起「一人一信救香港」 惟黎智英堅持進行

【蘋果案】陳沛敏:不應以報紙名義發起「一人一信救香港」 惟黎智英堅持進行

【獨媒報導】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21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30日審訊。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繼續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2020年5月,人大公布將在香港實施國安法,陳供稱黎智英擔心會對法治、人權和新聞機構運作有影響。黎在同月開設個人Twitter 帳戶,並要求陳每日提供新聞話題供他發文,陳遂傳送一張人大政協撐國安法立法的照片,並提議:「賣港賊,制裁名單?」另外,黎要求發起「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動,惟陳認為以《蘋果》名義去做並不恰當,她曾向黎表達反對意見,但「黎生表現得好堅定要做呢樣嘢」,最終並沒有接受她的意見。

黎智英吩咐邀請劉慧卿撰文 陳沛敏稱沒有尋找寫手

已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控罪的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第九天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由控方代表、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作主問。

控方繼續圍繞《蘋果日報》英文版的醞釀時期提問。控方展示黎智英於2020年5月13日轉發給陳沛敏的訊息:「偉光,寫英文文章寫得好還有劉慧卿,請邀她寫。謝謝。」控方指這訊息原本是黎傳送給羅,為何後來會轉發給陳?陳表示:「我覺得純粹係畀我知道囉。」被問到有否協助尋找英文版寫手,陳表示印象中她沒有。

林文宗 陳沛敏
前《蘋果日報》執行總編輯 林文宗(左)、副社長 陳沛敏(右)

群組訊息曾提及2020年5月在美港人眾籌登廣告,控方展示最終刊登的頭版廣告,可見美國國旗,寫有「在美港人全力撐」、「五大訴求,缺一不可」、「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陳則指時任動新聞平台總監張志偉負責管理廣告版面,而不是由她負責,張會告訴她不同廣告在實體報紙所需佔的版面,因此新聞排版時會配合。

《蘋果》新疆再教育營專題曾獲人權新聞

2020年5月13日,時任動新聞平台總監張志偉在「English news」群組發送訊息,指《蘋果》靜態組早前做了「囚牢之疆」專題調查活動網站(minisite),獲得「2020年人權新聞獎」之「多媒體(中文)」大獎。

控方問「囚牢之疆」是關於什麼,陳表示:「我相信應該係講新疆嗰啲⋯⋯有啲人畀政府拉咗入去,畀政府教化、懲教嗰啲。」控方提醒陳說話時避免以「我相信」作開頭,因為法庭需要知道的是證人對事件是否有認知。陳其後補充:「我理解當地政府拘捕咗一啲少數民族,啫係維吾爾族人士,擺咗去一啲懲教設施度。」不過由於「囚牢之疆」網頁此前已經發布,她閱畢張志偉的訊息後並沒有進入網頁的連結查看。

黎智英訊息稱英文版應著重大陸新聞 疫後反中情緒是「美國人最需要看」

控方另展示黎智英於2020年5月13日發送給群組的訊息:「我越想越覺得英文版應該着重大陸新聞,專題和文章花絮等。在疫情肆虐後掀起的反中情緒,這些是美國人最需要看。我們把大陸方面內容質量做到最好尤其重要,訂閱我們的都會是有識之士,對新聞要求比一般人高。我們的目標是提供外國人在南華早報看不到的中國新聞,打破南早在這方面的壟斷。本地新聞專題和評論每天佔十一、二篇,而大陸的十篇八篇,每天總共二十一、二篇加上影片和漫畫花絮便足夠了。」陳沛敏確認《蘋果》英文版後來有執行到黎此項建議。

陳表示:「我覺得嗰時黎生係落緊一個指示,英文版要點樣」,所以她其後在群組中回覆黎「收到,謝謝」。被問到陳有否執行黎的指示,陳稱:「其實我冇咩嘢要執行」,因為英文版只限於網站,而她是負責實體報紙,她回覆黎只是想表示知悉相關討論,若果網站之後有適合的中國新聞便會改寫並擺在實體報紙。她形容自己這方面「角色比較被動」。

陳沛敏:黎智英擔心國安法影響法治、人權和新聞機構

控方展示2020年5月21日黎智英與陳沛敏之間的 WhatsApp 對話,二人談及國安法將要生效,控方問黎有否向陳提及《蘋果》會如何反應?陳指當時法律條文尚未公布,但黎當然想知道法律內容,擔心會否對法治、人權和新聞機構運作有影響。控方追問,《蘋果》報導國安法新聞時,會採取什麼角度。陳說:「都係擔心會唔會影響法治、人權。」

控方又問,《蘋果》有否在2020年5月至7月期間,即在《國安法》未生效之前舉行過會議。陳稱不肯定有否特地召開會議,還是有在恆常會議處理過相關議題,而她印象中黎智英並沒有出席這些會議。不過她補充,《蘋果》當時「都係重視呢單新聞」,要做好多配套。

黎智英開設個人Twitter帳戶後要求陳沛敏每日提供帖文主意

控方指,黎智英在2020年5月22日傳送一段語音訊息給陳沛敏:「我依家開咗個 Twitter 呢都幾哄動,都幾哄動吓,你可唔可以每日就住一啲新聞有啲 idea,你每日傳一個 Twitt 我呢,傳一個 sentence 我呢,好唔好啊。」

控方問陳,多不多人知道黎開設 Twitter 帳戶?陳表示:「我諗,都幾多人知道。」控方又問黎有否在《蘋果》內部公布開設帳戶,陳則指:「我諗冇正式公布囉」,她亦理解黎僅是以個人名義開設自己的 Twitter 帳戶。

陳沛敏傳送人大政協委員撐國安法合照 提議「賣港賊,制裁名單?」

控方續展示2020年5月23日的訊息,陳沛敏向黎智英傳送一張人大政協委員的合照,相中眾人手持「支持國安立法 護航一國兩制」橫額,陳並稱:「Will they be on the list?」,黎問:「What do you mean? Thanks」,陳回覆:「賣港賊,制裁名單?」,黎表示:「I see. Good suggest.」陳續表示:「張相和唐英年的發言 disgusted many Hong Kong people」,黎其後表示:「I've already put them on my Twitter: should US government put these people (on) the sanction list? 」

陳表示,黎應該有將相關字句放在 Twitter,不過「其實我冇乜成日去睇佢嘅 Twitter」。她解釋,黎在語音訊息中要求她找一些新聞熱話,供他在個人 Twitter 發布,「咁我咪應佢要求,將好多網民、好多討論嘅新聞 send 畀佢囉。」控方問「賣港賊」是否陳所形容的熱話,陳確認,並稱:「所以我(在訊息中)話(政協委員相片)令到好多香港人生厭呀咁樣。」

控方遂展示黎智英同日的 Twitter 帖文,寫有「Should US government put them on the sanction list? #MagnitskyAct」。陳確認黎有採納她的意見,但她補充:「不過我都冇畀過完整句子佢吖」,當時也沒有想過「Magnitsky Act」(馬格尼茨基法)而且她並沒有參與發布相關 Twitter 帖文。

黎智英
黎智英

陳沛敏:不同意黎智英以《蘋果》名義發起「一人一信救香港」

控方指《蘋果》於2020年5月24日頭版發起「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動,問這是誰的主意。陳指這是黎的主意,因為在登報前一日(5月23日),他突然提出這意念,而陳在接近中午時份才知道同事正著手處理。

陳表示,當天她特地提早回到公司,找黎智英和時任社長張劍虹了解情況,「因為對於呢件事,我覺得⋯⋯我唔係好認同,我認為佢(黎)唔應該以《蘋果日報》嘅名義發起一人一信行動,咁我就覺得唔適當囉。」因此她提早回公司,去「搞清楚係咪真係要咁做」。

陳稱她曾與黎智英和張劍虹一同討論,「我就表達唔係好適合咁做啦,不過黎生表現得好堅定要做呢樣嘢。我話既然係咁,黎生點解唔用自己嘅名義去做?啫係你可以用你個人名義,喺《蘋果日報》賣頭版廣告,而唔係好似用《蘋果日報》名義去發起一人一信行動。後尾都係冇接受到我意見啦。」陳之後有找張劍虹單獨討論,「我感覺上張生都唔係話好熱衷做呢件事。」

張劍虹
前《蘋果日報》社長 張劍虹

控方問黎智英如何回應陳的反對意見?陳指:「佢話咁做先有用囉」。控方追問黎想做到什麼?陳表示以她的理解,當時要國安法立法,所以黎想發起「一人一信」,使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關注這件事,從而做一些事去阻止《國安法》,不過黎並沒有詳細交代想特朗普做什麼行動。

黃之鋒網上批評「一人一信」 黎智英稱縱使身邊有人反對「都係要咁做」

陳又補充,黎決定在5月24日《蘋果》登報之後,「佢就跟住有繼續登,不過唔係A1,而係其他版。」她記得網上有聲音,例如黃之鋒對「一人一信」行動有負評,「啫係唔認同做法,批評黎生嘅做的啦,咁我就 WhatsApp 咗(相關帖文)畀黎生,等佢唔好再做呢件事」,不過「黎生嘅反應係,佢身邊都有人反對呢件事,但佢都係要咁做㗎喇」。

控方遂展示相關 WhatsApp 對話,陳向黎傳送黃之鋒帖文截圖,並稱「FYI」,黎回覆表示不認同黃的看法,現時已沒有其他方法對付中共,任何事情可以幫助到他們的話都應該去做,他知道李柱銘也不認同行動,但是在危機面前他們不能裝作謹慎和聰明,勇敢是唯一出路:

“What he says doesn't matter. That's a very different view of looking at US and the matter at hand. I don't agree with him, whatever we can secure to help us we must use now. I know a lot of people don't agree with this including Martin, but now is time crisis we can't pretend to be careful and clever. The only way is to be brave! There's no other way to deal with CCP now.”

控方問陳,她剛才提及黎身邊都有人反對「一人一信」,是否就是指李柱銘。陳確認。控方續問,為何行動仍然登報?陳指:「因為黎生堅持囉。」

黎智英提供外國團體新聞稿 《蘋果》其後報導 附梁家傑與裴倫德合照

訊息紀錄顯示,黎智英於2020年6月3日向陳沛敏發送一份「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nter-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 IPAC)的新聞稿。《蘋果》於2020年6月5日刊出報導,題為〈斥強權港版國安法踐踏人權 9議會結盟強硬抗中共〉。

控方指報導下方有一張前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梁家傑與IPAC執行總監裴倫德(Luke de Pulford)的合照。陳表示不記得當時循什麼途徑獲得此照片。

黎智英提及天安門母親獲獎新聞 陳沛敏指已見報

訊息紀錄顯示2020年6月4日,黎智英向陳沛敏發送4則訊息,關於六四受難者家屬團體「天安門母親」獲頒發「國際婦女勇氣獎」,以及時任國務卿蓬佩奧會見六四倖存者;黎又指蓬佩奧團隊中人希望《蘋果》予以報導,因他們擔心親北京媒體的壟斷導致香港看不到上述新聞。陳則回覆「今日已見報,thanks」。

陳沛敏庭上指,因為當天報紙是在前一天準備的,而黎以為《蘋果》未有報導這幾宗新聞,「但其實我哋有呢幾單新聞。」

黎智英向陳沛敏傳送共和黨參議員言論 後來在報導被引用

控方指,黎智英曾向陳沛敏傳送共和黨參議員魯比奧(Marco Rubio)的言論:「How we respond to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the Communist Party’s attempt to reshape the globe is the defining foreign policy question of our time. This challenge is much greater than any individual country, administration, or political party, which is why democracies worldwide need to come together as we are doing today.」,並指「看是否需要在文中加上去。謝謝。」陳庭上表示曾把上述訊息轉發給同事處理。

控方遂展示2020年6月5日《蘋果》報紙文章〈蓬佩奧與抗爭者「並肩」〉,載有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與六四前學運領袖王丹、作家蘇曉康、李蘭菊和李恒青的合照。報導提到:「美國國會及行政部門中國問題委員會昨發表聲明,呼籲中國公佈六四死者及失蹤者人數,允許人民公開討論研究六四事件以及立即無條件釋放政治犯。委員會共同主席麥戈文(James McGovern)聯同另一名共同主席、共和黨籍參議員魯比奧(Marco Rubio)在聲明中指出,他們也與包括香港人、藏人、維族等受壓迫人士站在一起。」陳沛敏確認魯比奧的言論有被引用。

陳沛敏:「攬炒巴」起初因網上討論區言論而成名 2019年起始見報

控方展示2020年6月15日「隔牆有耳」欄目,題為「中共威脅全球民主自由 攬炒巴加入國際聯軍反抗」,並指報導中提及IPAC,問陳這與黎的訊息有否關連。陳指沒有關連。控方又問IPAC是否當時一項熱話,陳指不算是熱話,但是當時IPAC剛剛成立,所以會有較多報導。

控方又問「攬炒巴」是否一項熱話。陳則指這個人在2019年起才開始見報,因為最初他在網上討論區發言而成名,亦曾發起全球登報計劃,傳媒包括《蘋果》也有報導。

控方展示2020年6月18日的《蘋果》頭版,題為〈要求放緩清場 免人踩人受傷 社工阻差辦公重囚一年〉,關於社工劉家棟被裁判官蘇文隆裁定阻差辦公罪成,判囚一年。下方配稿題為「蘇官曾指7.21白衣人『勇敢面對』」。陳沛敏指報導角度是「對於判刑有爭議性」,公眾及社工界就認為監禁一年是過重。

高層開「國安法應變」群組討論記者擔心 惟黎智英非群組成員

控方提到,2020年6月22日「國安法應變委員會」WhatsApp 群組成立,而黎智英並不是群組成員之一。陳指群組是由張劍虹提出設立,黎沒有被加入群組,是因為「咁可以自由啲討論」,「因為有咗佢(黎)嘅意見喺度,變咗佢嘅意思會主導晒所有人嘅意見,變咗唔係討論嘅場地。」而且張劍虹有事想與黎商討之前,會先在群組收集大家意見。

控方展示群組截圖,時任《蘋果》總編輯羅偉光傳送一則訊息:「各位同事,黎生與編採部管理層就記者落 byline 有最終決定」,有4個情況必須寫下記者署名,分別是現場直播、人物專訪、專題報導,以及「自己故」,包括報紙頭版和要聞版面;如有特殊情況,同事需向主管提出。

羅偉光
前《蘋果日報》總編輯 羅偉光

陳沛敏解釋,當時因應《國安法》即將實施,有同事提到記者署名的問題,有些新聞圖片可能含有觸犯《國安法》的內容,如果標註攝影記者的姓名,同事會擔心可能招致法律後果,但另一方面,有部份同事覺得有需要標註他們的姓名。因為同事有這樣的擔心,所以高層有需要處理,「簡單啲嚟講,係令佢哋冇咁擔心。」

陳又指,黎對這方面的討論並不知情,「我當時唔覺得要向黎生報告,同埋就算係要報告,都唔係我去報告囉。」

國安法生效當天頭版標題〈惡法生效 兩制蓋棺〉 陳沛敏:根據黎的意見構思

2020年7月1日國安法生效,《蘋果》當日頭版以〈惡法生效 兩制蓋棺 泛民7.1繼續抗爭〉為標題。控方問這標題是誰的主意。陳則指是時任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和其他構思標題的編輯,「可以話係根據黎生一路對《國安法》的意見。」

控方追問陳何以得知黎對國安法的意見,陳指黎曾經撰寫相關文章,或者在一些公司場合,包括「飯盒會」,黎曾談及《國安法》生效之後,傳媒工作會很困難、一國兩制「玩完」之類的說話。控方問公司場合是否還包括《蘋果》週年慶典,陳表示不肯定,「但嗰時氛氛係比較擔心係咪可以做落去,黎生有就當時士氣去講啲鼓勵說話。」

官指新聞圖片佔頭版一半 加上標題大字 陳沛敏確認設計為吸引讀者

法官李運騰留意到,7.1頭版報導並沒有任何記者署名,惟根據「國安法應變委員會」群組發布的指引,頭版必須有記者署名,問陳為何會這樣。陳回答,指引有提及如果同事不願意落記者署名,可以向主管提出,由主管決定。李官問,即是7.1頭版的記者獲主管批准不標註姓名,陳確認。

李官又指,國旗的相片幾乎佔了頭版一半頁面,而文字只佔一半,問陳為何如此做法。陳指「如果係大新聞我哋都會咁設計」,尤其是當新聞圖片「好靚」、有象徵意義,「喺新聞攝影上有啲意象」,便會放大新聞圖片。陳又指,一般人經過報檔看到報紙頭版時,並不會細閱內文,通常都會買完報紙之後才會細閱內文。

李官問,將新聞圖片放大,加上「惡法生效 兩制蓋棺」八個大字,這設計是否吸引讀者注意的方式?陳回答是。

案件明日續審。

案件編號:HCCC51/2022

第29天審訊:
陳沛敏:黎智英冀英文版「打國際線」、若政府打壓或遭譴責甚至制裁

第28天審訊:
陳沛敏:劉細良文章「比較接近民主派觀點」、黎智英曾點名稱喜歡

第27天審訊:
陳沛敏確認報導使用「武漢肺炎」 指黎智英認為中國隱瞞疫情

第26天審訊:
2019年9月出特刊《自由之夏》收益捐612基金 陳沛敏:首版沽清需加印

第25天審訊:
陳沛敏:7.1佔立會後 黎智英指示報導年輕人心聲 「爭取市民諒解和支持,得以平反」
黎智英訪美後要求被訪問 陳沛敏:不感意外或奇怪,黎一向認為需爭取外國施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