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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台電台增新規定 須每周播放30分鐘國民教育、國安法節目

電視台電台增新規定 須每周播放30分鐘國民教育、國安法節目

【獨媒報導】政府公布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及聲音廣播牌照中期檢討結果,免費電視台及電台將增加新規定,除了現時規定每周播放時事節目的時數外,另須額外播放至少30分鐘關於國民教育、國民身份認同及正確認識《香港國安法》的節目。

行政長官今日會同行政會議,接納通訊事務管理局就三家本地免費電視牌照,及兩家聲音廣播持牌機構牌照中期檢討後提出的建議,並接納三家免費電視牌照餘下6年有效期的投資計劃。

指定播放節目整合為5類 取消須「完全屬香港本地製作」

中期檢討建議,要求免費電視台及電台除現時規定每周播放時事節目的時數外,須新增國民教育、國民身份認同及正確認識《香港國安法》的節目。

建議亦將現時7類「指定播放節目」整合為5類,即新聞、時事、兒童、青年人及「其他」節目,並取消「指定播放節目」須「完全屬香港本地製作」的規定。

而「青年人節目」則繼續為獨立的指定播放節目類別,播放時數須增加一倍。中期檢討另一建議為在牌照中加入賦權條文,授予通訊局可就指定播放節目的規定發出指示。

英語、兒童節目時數可減 每周兒童節目總廣播時數減至14小時

另外,中期檢討亦建議,免費電視台每周提供兒童節目的總廣播時數減半至14小時,並容許免費電視持牌機構每天撥出英語綜合頻道整體廣播時間不多於45%,英語電台頻道則須提供英語廣播總時數的比例,由不少於80%下調至不少於55%。

三家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持牌機構,為電視廣播有限公司、香港電視娛樂有限公司和奇妙電視有限公司;另外兩家聲音廣播持牌機構,為香港商業廣播有限公司和新城廣播有限公司。政府同指出,容許兩間電台可偏離投資計劃,但累計總投資額和承諾投資額相差不得多於一成,否則須事先取得通訊局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