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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案】鍾沛權質疑警「大包圍方式」擷取文章 再從中找證據針對立場 非基於客觀事實

 【立場案】鍾沛權質疑警「大包圍方式」擷取文章 再從中找證據針對立場 非基於客觀事實

(獨媒報導)《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今(31日)於區域法院踏入審訊第50天。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進行覆問時指,文章是否觸犯煽動罪,不能只視乎有否「憎恨」元素,還須視乎「前前後後」及憲制保障,辯方另外認為須要證明文章造成實際風險(real risk),問鍾沛權認為發布涉案文章會否帶來實際風險,威脅國家安全及公共秩序。鍾則否認,並強調警方之所以開展調查,是因為收到情報指《立場》將會下架部份文章,所以立即以「大包圍方式」下載約500篇文章,再從中找出證據來針對《立場》,而不是因為接獲投訴或注意到《立場》的文章煽動民情或叛離。

鍾沛權:《立場》受訪者「由建制到激烈都有」

針對控方指稱《立場》協辦初選論壇是支持「35+」、否決財政預算案及癱瘓政府,余大狀向鍾展示多篇新聞,反映《立場》僅履行傳媒在選舉期間一般會做的工作。其中一篇報導《立場》邀請4名衞生服務界初選參選人對談,當中劉凱文明言「我不是攬炒派」,鍾回應稱沒有傾向支持哪名候選人,也「顯然沒有」刻意訪問光譜最極端的人,反而「由建制到激烈都有」。另一篇為專訪港鐵醜聞「踢爆師」潘焯鴻,報導轉述潘稱「我絕對反對攬炒」,顯示《立場》會就不同立場的候選人訪問,沒有特定立場。鍾表示,以他理解潘並沒有參與初選,余大狀則指潘後來有參選2021年立法會選舉,在港島東得票最低落敗。

辯方透露控方文件含列所有楊天帥讚好的Facebook專頁

控方盤問時指稱《立場》專訪何桂藍是「捧紅」她、增加其曝光率。余大狀邀請鍾沛權翻看第一篇涉案文章〈【立會選戰】何桂藍專訪—除下記者證後,還有人與她同行嗎?〉,作者楊天帥在開首稱友人邀請他讚好何桂藍的Facebook專頁,但他認為「有違和感」所以拒絕。余大狀透露控方提交予辯方的文件中,包含一個文件夾,列出所有楊天帥讚好的Facebook專頁,「收到時都嚇咗一跳,咁厚。」

就文章提及「落雨開遮」,鍾沛權解釋,記者在現場做直播期間,有示威者不想被拍攝,所以以雨傘遮擋鏡頭,但傳媒在場目的是做記錄,「不會考慮包庇保護任何人」。他舉例指,2020年7月1日示威期間有示威者用刀刺傷警察,《立場》刊登該示威者的相片後,惹來很大批評,但他們堅持保留相片,後來因為太多人透過平台反映意見,「直情令我哋平台運作唔到咁滯」,所以才決定暫時刪除,惟強調很少如此做。

鍾:傳媒意圖是對真相和歷史負責 不為運動成敗負責

對於文章大篇幅講述「記者」轉「議員」的問題,鍾解釋記者在重大事件上有其重要角色,但對某些人來說,這些角色也是限制來的,因為不能透過記者的身份去實現政治主張或藍圖,所以要有角色轉變。

余大狀覆述控方指稱專訪寫法目的是支持及推動運動,現要求鍾解釋《立場》作為傳媒的意圖,問他發布這些報導是支持運動,還是對真相和歷史負責,而不為運動成敗負責?鍾同意余大狀的說法,同時補充,傳媒除事實的記錄和報導之外,也有觀點和信念的自由辯論、交鋒,才能達至「真理愈辯愈明」,「呢個先至係有益於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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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資料圖片)

鍾沛權補充,專訪發布之後,不少人認為焦點不應該圍繞在「記者身份轉變」議題,有的KOL指記者身份轉變在全世界是很常見的事,並非不尋常,質疑為何要在此議題上糾纏,但鍾支持楊天帥的做法,因為何在這場社會運動中為人熟悉,並在短時間內改變身份,以當時的人氣和支持度,好有可能會當選,所以鍾認為這個角度有獨特性及重要。

鍾形容寫法為將問題「拋出來」 無從得知作者是否支持攬炒

針對「攬炒」,文章作者反問一年過去,除了抗爭空間和僅有的言論自由,「還炒了甚麼?」,之後列出「近 10,000 人被捕;1,800 多人被落案起訴;600 多人被控暴動罪;以及許許多多因抗爭而傷、而死者。」控方曾質疑上述人數皆涉嫌干犯罪行。

鍾沛權今補充,文章「跳過咗呢個問題」,只是想講有人付出了代價。他認為作者沒有表明支持或不支持「攬炒」,而是用重大代價來質疑「攬炒」,相比起建制派所提出的質疑流於陳腔濫調,作者用同情理解社運的角度去質疑「攬炒」,當中的隱藏說法是,「就算目標是正確也好,當手段要付出如此多代價,是否值得呢?」然後將問題拋出來,讓受訪者回應,能夠刺激讀者思考。

作者楊天帥其後提出一連串問題:「但我支持她衝出去炒嗎?你支持她衝出去炒嗎?又,如果你不支持她去炒,那誰人去炒?」,鍾指難以從寫法得知作者的立場,以及是否支持何桂藍參選。

鍾:若專訪有意捧何桂藍 便不會反覆提出追問和質疑

鍾表示整篇文章都看不到作者有流露對「攬炒」的意見,如果作者由「捧」何桂藍的動機或目的出發,便不會花那麼多篇幅和力氣去圍繞「記者轉身份」的議題討論,中間反覆提出追問和質疑。鍾會形容作者楊天帥抱有問題意識去做報導,2019年社會運動備受關注,而何正正是矚目人物,儘管對於何而言「記者轉身份」議題不是好好的議題,因她就此會被談論和被質疑,但鍾認為是有意思。

余大狀則指作者表明沒有讚好何桂藍的專頁,又指「我見到咁多違和感嘅說法,係咪要捧何桂藍呢?我睇字面意思架咋。」鍾則回應不是,反而作者在文中拋出很多問題,反反覆覆的質疑是有意思的,值得做一個記錄。

辯方呈另兩間媒體專訪何桂藍報導

余大狀呈上另外兩間媒體專訪何桂藍的文章,分別為眾新聞的〈「立場姐姐」何桂藍:從政為了「行前啲、做到盡」 一旦落選不會做回記者〉,和端傳媒的〈「立場姐姐」何桂藍:真正的政治,是在需要你的時刻,你上了枱〉。余大狀覆述控方稱《立場》是政治平台,文章意圖引起對政府和中央憎恨,問鍾認為兩篇專訪文章的意圖是什麼。鍾認為兩篇文章的意圖均是介紹政治人物的主張,以及鋪排他們為何形成該些主張、背後的思想來源、未來計劃等,並指它們皆為有質素的報導,傳媒需要記錄。

鍾質疑警「大包圍方式」下載文章 之後才尋找罪證針對《立場》

余大狀又指,文章是否觸犯煽動罪,不能只視乎有否「憎恨」元素,還需「學鄭若驊講,要睇前前後後」,以及憲制保障,辯方另外認為須要證明文章造成實際風險(real risk),問鍾認為發布涉案文章是否帶來實際風險。

鍾則不認為有實際風險,警方之所以在2021年6月21日開展調查,是因為收到情報指《立場》將會下架部份文章,所以立即以「大包圍方式」下載文章,再從中找出證據來針對《立場》,而不是因為接獲投訴或注意到《立場》的文章煽動民情或叛離,此前亦不曾接獲執法部門的信件或聲明,指稱《立場》的文章造成風險、內容不實或抺黑警方等。鍾認為警方不是基於客觀事實來指他們的文章煽動叛離,「好似突然間要針對《立場》喎」,才會開始下載文章,而約500篇文章當中有部份不關事,「都唔知點解要揀出嚟。」

鍾:鄒專訪內容空泛或不夠清晰

就第二篇涉案文章〈由「無人識你喎」到新東初選出線 鄒家成:證明本土理念係有得贏〉,控方曾質疑寫法使讀者更加容易接受,但鍾則認為鄒未有清晰表達以何種手段,反而更容易惹起質疑。

余大狀遂與鍾翻看文章,「睇吓文章邊度煽動」,「要睇文章內容,睇吓係咪真係好有內容」。就鄒稱「推動整體光譜轉移」、「現在我們要多談香港被殖民」、「香港民族」包攬各種訴求和世界觀、「抗爭派將整體光譜拉向激進」,鍾認為內容空泛,或不夠清晰。

至於鄒被批評「偽本土」或「偽勇武」,鍾亦不見他在專訪中解釋,至於「本土」的定義,鍾認為鄒有提供解釋,不過相對簡單,也未有解釋「我們的利益不斷傾斜去中國,所以我們要跳出這個框架」中,「跳出這個框架」的意思。

余大狀問,文章是否增加了鄒的曝光率及令讀者更容易接受他的主張。鍾則指,一篇專訪文章如實鋪陳受訪者的政治主張,不代表就是「幫佢賣廣告」和增加曝光,至於讀者是否接受政治人物的主張,則視乎他的論述能力和其政治理念是否多人支持。

被問到文章有否構成風險危害國家安全和公共秩序,鍾則認為鄒家成未有在專訪中提出具體手段,縱使他提出否決財政預算案,但大家都知道他很大機會被DQ,無法出選立法會。他又指本土派在政治主張方面說法比較空泛,但針對傳統民主派的說法反而比較多,總結指看不到文章會構成實際風險或威脅。

鍾在盤問下曾指傳媒可以報導違法的事情,辯方今亦呈上戴耀廷當年在《信報》撰寫的文章,提出「佔領中環」,引起廣泛討論及衍生後來的佔中運動。

鍾沛權解釋「大中華膠」意思

余大狀呈上其他媒體訪問鄒的報導,當中鄒提及對老派和「大中華膠」的批評,要求鍾解釋「大中華膠」的意思。鍾回答「大中華膠」指認同中國文化和中國人身份,在政治議題上可以考慮內地與香港人之間的共同利益和進步價值觀,認為兩地人可以互相支持,而這字在政圈被廣泛使用,不同人眼中有不同意思。

法官郭偉健問:「『膠』字係咪負面講法?」,意思理應不是褒獎。鍾則指,初時人們使用這詞可能是基於自嘲,但後來為了容易讓對方知道自己的政治取態,有些人會自稱「左膠」、「大中華膠」等,不介意讓別人知道,「你話我膠都好,我都係嗰啲膠。」他重申,這詞由不同人使用時會有不同內涵,可能在某些圈子裡有共識,但不代表完全沒有歧義。

余大狀補充,需要不時解釋一些標籤,在控方口中「可能得兩個陣營啫,一係黃,一係藍」,但就算同一陣營的人也可以有不同側重點。鍾回應,只可以說本土派亦經常使用標籤,要視乎脈絡、前文後理來理解他們的說法。

梁稱警等人講「那四個字」就去捉人 控方質疑 鍾批爭拗無聊

就第三篇涉案文章〈高歌《熱愛基本法》仍被 DQ 梁晃維:可能連區議員都時日無多〉,控方盤問時質疑梁稱「《國安法》無孔不入,好像每一日國安都只是等大家講『那四個字』,就去捉人」,說法與現實不符,又引用《文匯報》報導「展示『光時』旗 涉違國安法」,強調警方指引僅「可行情況下作出警告,並因應現場情況決定是否即時作出拘捕」。

余大狀呈上不同報導,冀提供「更強事實基礎」,包括15歲女生涉在2020年7月1日揮動「香港獨立」旗幟而被捕、時任葵青區議員周偉雄涉於7.21週年展示「光時」卡紙而被捕、中大畢業禮遊行9人涉發表煽動文字被捕、馬俊文嗌口號而被控煽動顛覆政權,以及男子在大廈外掛晾「光時」旗幟被警察拘捕。

鍾沛權指「其實我覺得有少少無聊」,受訪者的說話乃基於他的判斷,不解控方為何要質疑他的擔憂和判斷,「回憶返個對話,唔明點解要拗。」他又批評控方針對「捉人」說法有否事實基礎,但「唔知點解控方搵資料搵唔到,但又要質疑。」

辯方呈CNN採訪拉登報導 鍾:美國發生9.11之後仍容許討論

伍淑娟曾在盤問時提出假設,2001年美國發生9.11事件之後,會否報導拉登等恐怖份子發動恐襲的原因,以測試鍾沛權的審批標準。鍾當時回答:「如果拉登會接受訪問,我哋會報導」,並指當時有媒體採訪恐怖份子。

余大狀今日呈上美國有線電視新聞(CNN)採訪拉登的新聞報導,問鍾:「你會唔會話CNN支持拉登嘅主張?」鍾表示,如果有這個機會做採訪,而不被受訪者操控的話,傳媒「係可以做、應該做。」他又提到美國不同光譜的異議者、作者和宗教人士,會評論9.11事件背後成因牽涉美國霸權主義、中東政策和帝國主義等,,但這些聲音在國內卻被批評為「叛國」,甚至被視為自由派份子替恐怖份子洗白和合理化恐襲,但他認為在言論自由環境底下,這些聲音可以被容許發表,雖然可能過於偏頗,但並非不值得參考和討論。

鍾指,美國發生9.11之後社會氣氛更加敏感,按伍淑娟說法是民情更加不穩,但當地都容許這種討論,更何況他不認為香港有民情不穩的情況。

鍾:對法治理解非停留在依法執法層次

伍淑娟指DQ候選人是根據法例而做,質疑文章詆毁行政和立法會。余大狀提及鄧偉鈞(David Tang)的著作《真假法治》指純綷守法只是「山寨版法治」,另呈上大律師公會前主席石永泰在2015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的致辭全文,以及三十會撰寫的文章〈沉默,就是愧對社會〉,顯示「rule of law」不等於「rule by law」。鍾亦認同,指他對於法治的理解並不是停留在依法執法的層次。他又指「依法DQ」的說法不能令人信服,因為DQ牽涉政治審查,是一個政治問題,不但剝奪了一個人的參選權利,也剝奪了選民投票給心儀候選人的權利,所以不應以完全掌握不到的紅線,去阻截和封殺某些異見者,作者針對DQ提出批評是很正常,這亦是很多香港人關注的議題,不代表煽動仇恨。

鍾:國家好強大 看不到文章會帶來實質風險

伍質疑梁稱「35+目標就是要令中共痴線」,字面上會令人憎恨中央。鍾今再解釋,若果立法會民主派議席過半,中央政府會以更加強硬和果斷的手段去打壓,屆時所有香港人便對中共沒有幻想。

鍾不認為文章會對國家安全構成實際風險。他補充,一些年輕新晉政治人物在初選中獲得很多票數,其中梁晃維在大學修讀生物醫學,該科目前途很好,但這世代的年輕人放棄前途而去參與政治,是很有新聞價值的採訪對象,不認為採訪他們的心路歷程和政治思想,有任何煽動憎恨和叛離的成份,也看不到會帶來實質風險。

鍾一如昨日所述,相信國家在維護國家安全上,無論在資源、科技和意志方面都好強大,「相信國家好強大」,不認為有實際國家安全威脅,也不認為文章會帶來實質風險。

陳沛敏文章質疑警察執法標準不一 鍾:今時今日警方都要解答

就第四篇涉案文章、由陳沛敏撰寫的〈這星期給香港人的通識題〉,當中批評警方起訴「快必」譚得志乃「政權以言入罪,大興文字獄」,鍾沛權指這句反映了不少人的憂慮,「殺快必儆香港人」 則是作者對檢控背後政治動機的一個論斷,至今仍有不少人認為有這個可能性,並非一個毫無根據的論斷。

文章提及警方圍捕一名12歲女童,鍾沛權指《立場》事後有充份報導警方、母親及各方回應,否認有詆毀和抺黑警方的意圖。文章提及警察辯稱12歲女童「逃跑」,但質疑「7.21當晚元朗大批白衣人持藤條棍棒在街上聚集遊走」,為何警方不覺他們「形跡可疑」。余大狀問鍾:「提呢個問題有冇唔合理的地方?有冇穿鑿附會、天馬行空、捏造事實呀?」鍾回答,以編輯的角度而言「完全冇」,反而認為這種質疑有意思,儘管事隔兩年半,很多市民對於執法標準不一致、不公平的質疑,至今依然希望得到解答,「可能去到今時今日警方都要解答」。

至於警方以危險駕駛罪拘捕970號新巴車長,余大狀呈上相關新聞報導,問鍾涉案文章有否隱瞞事實、抺黑或詆毀警察的嫌疑,鍾回答「絕對冇」,又指評論文章往往「五光十色」,沒有單一標準。

余大狀問到,若果以昨日談論過的10篇評論文章,與陳沛敏文章相提並論,兩者的質疑方式會否造成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風險?鍾回答沒有。

案件押後至下周一(4月3日)續審。

案件編號:DCCC265/2022

審訊第一日
《立場》發布煽動刊物案開審 控方稱毋須證煽動意圖 辯方指傳媒報導不等於支持
《立場》案 控方:被告持續串謀 意圖抓住重要新聞發生時發布煽動刊物

審訊第二日
控方稱《立場》為政治平台 文章推波助瀾反政府、為犯案者戴光環
《立場》案 鍾沛權認知悉及批准發布涉案文章 控方指11月辭職後未有退出編採工作

審訊第三日
【立場案】控方指帖文留言可證煽動 辯方稱無法篩選 官反問是否可刪除
【立場案】警稱蘋果停刊日首獲指示保存《立場》證據 稱曾擷取300連結惟口供僅提30條

審訊第四日
【立場案】國安警曾大量擷取立場文章惟未披露 辯方指震驚、違基本守則
【立場案】警認帖文留言「舉手瓜」符號屬支持 辯方稱證人非專家拒納證供

審訊第五日
【立場案】審訊第五日收控方過千頁新文件 辯方:或申永久終止聆訊
【立場案】辯方申永久終止聆訊 還柙逾10個月林紹桐獲准保釋

審訊第六日
【立場案】控方稱鍾沛權為「好資深傳媒人」或危國安 官:機會好微准保釋
【立場案】國安警「主觀認為」587篇文章違法篩剩30篇 其餘因與案無關銷毀無交出

審訊第七日
【立場案】辯方質疑篩選文章限制調查角度 國安警否認:我哋冇限制只可睇呢30篇
【立場案】控方望呈587篇文章 證遲披露非對辯方不公 實對控方失利

審訊第八日
【立場案】控方稱多篇文章與國安法及初選相關 辯方:間間傳媒都有講
【立場案】辯方指銷毁調查文章「匪夷所思」 控方稱警初期「唔知告咩人」保留屬「不可能負擔

審訊第九日
【立場案】辯方永久終止聆訊申請遭拒 官:未能證遲披露文件對審訊不公
【立場案】控方新呈前英國分社主任楊天帥FB截圖 辯方批不公反對 官准呈堂

審訊第十日
【立場案】辦公室業主稱單位收回時好凌亂好多雜物 「睇到立場就憎」

審訊第十一日
【立場案】警檢逾三百證物包括刊物《立誌》 序:惡法下守住真相是最低限度抵抗

審訊第十二日
【立場案】辯方質疑搜查目的「確保唔可以再運作」 警:並非我收到嘅指示

審訊第十三日
【立場案】控方稱中大衝突兩年報導與暴動案判詞不符 可推論具煽動意圖

審訊第十四日
【立場案】警於林紹桐住所搜獲《蘋果》特刊《自由之夏》及兩本記者簿

審訊第十五日
【立場案】對話紀錄顯示鍾沛權辭職後 仍就報導向林紹桐發指示
【立場案】國安警指鍾沛權被捕後稱:我係《立場新聞》嘅總編輯,唔關其他人事

審訊第十六日
【立場案】鍾沛權認負責審批涉案文章、準則為基於事實及不違法 官裁表證成立

審訊第十七日
【立場案】鍾沛權出庭作供 稱曾因經營困難停薪半年 仍續任總編因「鍾意做」
【立場案】鍾沛權稱傳媒「幾天真」 僅想報導具公眾利益事件 否認設英國分社為宣揚激進理念
【立場案】鍾沛權指國安法前無傳媒因發布反共言論被興訟 辦《立場》並「來稿必登」體現言論自由

審訊第十八日
【立場案】鍾沛權稱《蘋果》停刊後續做因「唔捨得、唔甘心」:由始至終我哋都冇做錯
【立場案】辯方今呈香港警察等政府專頁帖文 亦有「光時」及罵法官等留言

審訊第十九日
【立場案】鍾沛權否認「炒作社會事件」 稱傳媒意圖純粹僅望「報導真相」
【立場案】鍾沛權否認為造勢專訪初選者:動輒就話煽動其實幾危險

審訊第二十日
【立場案】鍾沛權:若《立場》為「政治平台」 年刊2萬篇文章僅10篇煽動「實在好失敗」
【立場案】鍾沛權否認涉案博客文章「穿鑿附會」 稱對國安法擔憂真實存在應容討論 否則僅加深不滿

審訊第二十一日
【立場案】鍾沛權:文章基於事實質疑國安法 被控煽動未審先坐一年證憂慮真實
【立場案】鍾沛權:無與他人合謀犯案「因為我話事」 機構擁抱民主自由價值不代表屬政治平台

審訊第二十二日
【立場案】控方指《立場》欠娛樂星座版面非商業媒體,評論文章立場一面倒「睇入腦救唔返」

審訊第二十三日
【立場案】主控就唔識立場「解畫」 稱少睇網媒、建制媒體「我都唔睇㗎」
【立場案】鍾沛權:下架北愛武裝抗爭文章惟無需回應 停用武漢肺炎字眼因政治壓力

審訊第二十四日
【立場案】控方質疑訪自稱襲警者不報警 鍾沛權:保護受訪者、履行新聞工作者責任
【立場案】控方質疑配圖有偏見 鍾沛權認《國安法》屬「黑箱立法」、病毒由中國爆發屬普遍認知

審訊第二十五日
【立場案】控方質疑《立誌》以黃色頁面印員工卡片非巧合、「星星之火」使人聯想「星火基金」
【立場案】控方質疑配圖醜化警員、「火上加油」 鍾沛權:社運非三言兩語可煽動到出嚟
【立場案】控方質疑區家麟文章引市民憎恨政府 鍾沛權:當權者應受最嚴苛批評

審訊第二十六日
【立場案】控方新呈400篇文章稱助鍾沛權憶社會背景 辯方批對被告不公、憂擴檢控基礎

審訊第二十七日
【立場案】控方質疑社會「好失智」、社會安寧受嚴重破壞 鍾:港人不欲以追求價值交換表面穩定
【立場案】鍾沛權質疑監警會報告欠公信力 稱警察鏡頭下仍紀律敗壞 新屋嶺性侵或曾發生

審訊第二十八日
【立場案】控方九問是否認同恐怖主義萌芽 鍾否認 另質疑提問「沒完沒了」
【立場案】鍾沛權:監警會錯誤演繹7.21為「黑白衣人衝突」 8.31「有前因」不能合理化警不恰當武力

審訊第二十九日
【立場案】曾協助直播初選論壇 鍾沛權:個人支持初選 控方:想推動、出一分力

審訊第三十日
【立場案】控方:明知癱瘓議會仍支持協調 鍾沛權:讓議席真實反映票數,建制派辦初選亦支持
【立場案】何桂藍成新東「票后」 鍾沛權否認專訪「捧紅」 反指有留言批評

審訊第三十一日
【立場案】控方質疑Facebook專頁初選當日凌晨重推專訪 以增加何桂藍曝光率
【立場案】控方指鄒家成專訪鼓吹港獨 鍾沛權:香港民族主義可代表中港區隔或自治

審訊第三十二日
【立場案】鍾沛權:DQ及民族黨被取締引市民擔憂 控方:政治主張違法,就梗係要審查!
【立場案】鍾沛權不認為提倡「反共」違法 控方反問:呢個主張係咪合法

審訊第三十三日
【立場案】鍾沛權:若拉登接受訪問會報導 控方質疑影響美國士氣危害國安
【立場案】梁晃維專訪稱雨傘時「唔好激嬲共產黨」 控方指視中共為敵人

審訊第三十四日
【立場案】辯方批盤問反覆、與案無關 「琴日就拉登、普京,今日就梁天琦」
【立場案】以「初選瘋狂搜捕」為題 控方質疑「覺得唔應該拉?」 鍾沛權:規模空前、令人震驚

審訊第三十五日
【立場案】鍾沛權:羅冠聰以美麗島類比初選47人案 控方:這是評論文章危險之處
【立場案】控方盤問鍾沛權14天 屢中途引用新文章 辯方:非常之反對呢一種做法

審訊第三十六日
【立場案】控方:「香港獨立書店」欄目「係咩意思」 鍾沛權:非連鎖書店
【立場案】以卡夫卡小說比喻香港 控方質疑憑空想像 鍾沛權:手法常見 「你睇完唔明都冇計」

審訊第三十七日
【立場案】區家麟文章批警察犯案「法庭輕判、律政司沉默是金」 控方引案例反駁
【立場案】區家麟文章提及劉曉波 控方稱「聽個名就知唔妥」 未有應辯方要求解釋意思

審訊第三十八日
【立場案】控方:區家麟曾被Facebook短暫封鎖 鍾沛權批推論危險 或因惡意有組織舉報

審訊第三十九日
【立場案】法官:沒看過《1984》 要求鍾沛權解釋「新語模式」

審訊第四十日
【立場案】官質疑區家麟應先看法庭判詞再作評論 鍾沛權:沒要求作者看過文獻才有資格評論

審訊第四十一日
【立場案】控方:許智峯政治任務「對香港有害,沒有公眾利益」 故不應被報導

審訊第四十二日
【立場案】梁頌恆專訪未答是否「鬼」 控方質疑記者避重就輕 鍾沛權:沒有追問的餘地

審訊第四十三日
【立場案】控方指林紹桐是鍾沛權「副手」 二人休假時間不重疊 鍾沛權:審批重要內容只由總編輯負責

審訊第四十四日
【立場案】控方指鍾沛權「利用法庭去製造輿論」 鍾批:老屈我意圖、在嚴謹刑事審訊錯誤演繹證供

審訊第四十五日
【立場案】控方問是否「黃營」、「反建制派」 鍾沛權拒根據標籤回答

審訊第四十六日
【立場案】控方質疑「一心攬晒」涉案文章 鍾沛權:總編輯責無旁貸

審訊第四十七日
【立場案】長達26日盤問結束 辯方批控方問題「重覆又重覆」 笑指鍾沛權花名「最終審批權」

審訊第四十八日
【立場案】被問政治評論能否分三級制 鍾沛權:比電影評級難上萬倍

審訊第四十九日
【立場案】辯方列10篇評論文章 作者包括梁振英、屈穎妍及人民日報 皆觸犯控方所設「戒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