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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案】長達26日盤問結束 辯方批控方問題「重覆又重覆」 笑指鍾沛權花名「最終審批權」

【立場案】長達26日盤問結束 辯方批控方問題「重覆又重覆」 笑指鍾沛權花名「最終審批權」

【獨媒報導】《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今(27日)於區域法院踏入審訊第47天。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上午完成餘下盤問,惟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批評控方問題「重覆、重覆又重覆,都要有個限度囉」,並嚴正向伍表示:「我好懇請伍專員,你可否留返少少時間俾我?」伍其後問,假設由林紹桐做審批工作,鍾會否同意刊出首15篇涉案文章,再遭余批評問題不恰當及不公平,假設性問題從來都不應該問。最終控方結束長達26日的盤問,由辯方進行覆問。余若薇指鍾沛權是否接受他對文章有最終審批權,又指「你有一個花名,『最終審批權』,記唔記得你有呢個花名?」鍾思考了一會,笑指:「好似有印象。」

鍾沛權:只要林紹桐上任後保守和謹慎 沒理由為上任之前的文章負責

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問鍾沛權,在2021年10月初邀請林紹桐擔任署理總編輯時,二人有否討論相關風險。鍾指,大家都視乎政治局勢,例如《立場》有否被點名批評,來衡量風險,至於他本人聽過什麼消息和風聲,也會向林交代。他曾跟林稱,若果找不到「街外人」接替總編輯職位,而林又不願意承受風險,《立場》就要關閉,但他同時強調林需要「諗咗自己先」、為自己利益著想。以鍾的理解,林預料自己負責的互動專頁、影像報導等,會隨著《立場》關閉而不見天日,所以才會決定肩負署理總編輯一職。

控方問到,二人有否討論過林個人層面有什麼風險。鍾指當時有一廂情願的想法,估計就算《立場》被追究,也是自己任內的文章,而林上任後,會設下更加謹慎、安全系數較高的審批界線,所以2021年11月1日之前發布的文章理應由鍾一人負責,不應牽連林。鍾亦有跟林說,林上任後,審批尺度要進一步收窄,意味進一步的妥協,而林當時亦明白。

鍾又指當時預計可能承受的代價是《立場》被查封、自己被拘控,甚至有其他職員或董事被牽連,但他認為「只要佢(林)保守啲、謹慎啲,咁佢冇理由為11月1日之前的文章負責。」

辯方批控方問題重覆 擔心不夠時間覆問

控方問到董事蔡東豪對於林紹桐署任總編輯有何反應,鍾指蔡知道林有妻子和年幼女兒,他曾表示「唔好冒風險」、「唔好勉強」,但同時知道二人的性格以及對《立場》「唔甘心、唔捨得」。

當控方問到蔡東豪對於林紹桐的信任基礎時,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站起來,說:「法官閣下,我其實成朝都非常焦急」,控方上周稱只問補充性問題,可是整個上午的問題都是重覆,現在這條問題鍾在上周經已回答過,「我真係好擔心時間的限制,我真係好擔心有冇足夠俾我做覆問」。她指控方問題「重覆、重覆又重覆,都要有個限度囉」,並嚴正向伍淑娟表示:「我好懇請伍專員,你可否留返少少時間俾我?」

控方問鍾有否想過錄取證人口供給律政司考慮 辯方質疑問題無關

伍問鍾,有否想過將2021年11月1日,即林紹桐上任之前的事「講俾警察聽」,讓林可以開脫罪名。鍾則指,當時在錄影會面中只被要求答警方問題,不記得有否任何一條問題可讓他有機會回答相關情況,加上無論被控告哪項罪名,他在警察面前「講嘅嘢都一樣,好清楚、不容置疑、冇需要隱瞞」。他又指,關於很細緻的工作安排、審批文章準則,他當時不認為要詳細交代,也不認為交代了警察便不提控,他亦覺得稍後階段可以再解釋。

伍淑娟追問,鍾有否想過錄取一份證人口供給律政司考慮。不過余若薇資深大律師質疑「我真係唔係好明呢條問題」,是否代表鍾在宣誓下、在證人台上長達26日的盤問「代表佢可以開脫罪名?」、「控方接受D3(林)係無辜?」,「唔係好明條問題嘅目的、關連性喺邊。」法官郭偉健亦指:「如果咁樣問法好危險,佢有保持緘默權」,又指控方問題沒有幫助。伍遂作罷。

控方問假設文章由林紹桐審批 遭官駁回

就傳媒編採準則,控方提到由歐洲理事會於1993年通過的「歐洲新聞倫理守則」(Resolution 1003 on the Ethics of Journalism),鍾表示沒有聽過。至於本地傳媒守則,伍淑娟指鍾作供時沒有提及過記協的「記協專業守則」和「新聞從業員專業操守守則」,以及香港新聞行政人員協會的操守守則,問他是因為不認為上述守則適用於網媒,還是認為它們與案件無關?鍾則指不會列舉所有新聞守則出來。

伍淑娟一度問及,假設由林紹桐做審批工作,鍾會否同意刊出首15篇涉案文章。余若薇資深大律師則反對控方問此問題,指鍾已交代了由他審批,「唔可以假設唔係咁」,直言問題不公平及不恰當。

伍淑娟則指問題可以測試二人對於涉案文章及相關社會議題的看法是否一致。余若薇反駁指,假設性問題從來都不應該問,除非有任何特殊情況。法官郭偉健表示接納辯方陳詞,要求控方不再就此發問。

控方最後指出案情 鍾沛權一概否認

控方最後指出案情,指15篇由他審批的文章均具煽動性,根據鍾的經驗、對當時社會的情緒的認知,可以預見文章會引起憎恨政府和中央。鍾不同意。伍續指,《立場》母公司提供資金和平台來發布涉案文章,而鍾作為《立場》的「腦袋」、編輯,在涉案時段主動製作具煽動性文章,當鍾及《立場》發布這些文章時,「你哋係政治性平台。」鍾不同意。

伍指,林紹桐則以副總編輯身份協助鍾,他從沒有接替鍾做總編輯,「你可能想扶植D3(林)做總編輯,但佢可能未 ready、未得」,所以鍾繼續控制《立場》。她指本案第一至三被告皆參與在連續性串謀之中,其他人則在某些階段中加入。鍾一概不同意。

辯方指鍾沛權花名「最終審批權」

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開始覆問前,形容控方「俾咗好有挑戰性的工作我」,因盤問範圍廣闊、問題重覆,提交了接近300篇新文章,而辯方則要在有限的時間內完成覆問。

余大狀指,控方引述更表指鍾沛權和林紹桐的休假時間不會重疊,從而推論林是鍾的「副手」,然而林的病假紙顯示,他在2020年3至5月期間多次請病假,5月更接近整個月放病假,反映更表中林的工作時間並不準確,「莫講話放假,佢根本冇返到工。」鍾確認。

被問到林有否審批過6篇涉案的專訪文章及其他博客文章,鍾表示「肯定冇」。以15篇他在任期間發布的涉案文章而言,他肯定首14篇是經他審批後才刊登,至於第15篇文章、區家麟撰寫的〈災難現場〉,鍾表示沒有確切記憶,起初它先在《明報》刊登,其後《立場》才轉載。

余大狀問,不論是審批了才刊登,還是刊登後才審批,鍾是否都接受他有最終審批權,又指「你有一個花名,『最終審批權』,記唔記得你有呢個花名?」鍾思考了一會,笑指:「好似有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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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沛權(左)、林紹桐(右)

鍾:卸任後沒再登錄編採系統 因此透過WhatsApp指出錯漏

余大狀指,縱觀控方盤問,他們從沒有指控鍾沛權「假辭職」,也沒指控他繼續做總編輯,針對兩篇於鍾卸任之後才發布的涉案文章,控方亦接受了並非由鍾審批。可是辯方同時留意到控方說法,指鍾「繼續 mon 住立場」,另一個說法則指鍾「以總編輯身份繼續 mon 住」。余大狀問鍾,是否明白控方所稱「以總編輯身份 mon 住」的說法。鍾表示:「唔明白其實。」

鍾又確認,於2021年11月1日卸任後,不再持有《立場》編採系統的密碼,也「好肯定」沒有再登錄系統,這亦解釋了為何他要透過 WhatsApp 向林紹桐指出錯漏,若果他進入到編採系統,以他心急的性格,便會直接在那裡更改錯漏,「我自己改算數啦」,然而他不再是編採人員身份,無辦法、也不應該再登錄編採系統。

余大狀笑言,鍾沛權開設 WhatsApp 群組來提供意見,如果林紹桐「咁小器嘅話,一定嬲咗你」,但鍾早前提及自己「強迫症嘅職業病」,又指林性格謙厚,問鍾有何基礎採取如此做法。鍾回答,起碼基於與林多年來的默契,以及互相理解。他補充,即使卸任後,依然收到不少來自朋友、前行家和前同事的訊息,反映文章有錯漏、哪些文章寫得差,他認為文章有人認真閱讀,從而提出指正,「我會好感激。」

鍾解釋對制裁看法:不認為中國會因制裁而改變對香港方針

余大狀展示另一篇由楊天帥撰寫、訪問經濟學者的文章,談及制裁問題,問鍾是否與受訪者的觀點類近。鍾確認他的個人觀點與受訪者相近,之所以訪問該學者是因為他擅長分析中國經濟,尤其是在中美關係發展和疫情底下,他的最新看法值得參考。

鍾沛權早前提及自己不認為制裁有效,他補充指,一來不認為歐美政府不會為了香港議題而作出有利香港的政策,事實上至今亦沒有制裁政策,即使有也影響不大;二來他不認為中國政府會因為外國制裁政策而改變對香港的方針。

辯方引「共同富裕」文章指有「優點」也有「憂點」

針對控方問鍾是否「反建制派」,余大狀引用〈【特寫】中國宣布經濟走向「共同富裕」 是共產制度復活?是經濟增長救星?〉,談及「共同富裕」的「優點」和「憂點」。鍾沛權表示,留意到官方出現「共同富裕」的宣傳後,網上輿論不少帶有嘲笑口吻,指中國倒退至「大鑊飯」、平均主義的時代,卻沒有人深究「共同富裕」的內涵。他認為,在經濟發展和管理上,中共官僚系統過去得到很慘痛和「死好多人」的教訓,現時管理知識可謂日益精進,事實上近年來科學和經濟發展很成功。他亦認為追求平等社會是正確,因不少人開始批評西方資本主義所帶來的財富不均。當中國嘗試聲稱自己有別於西方民主自由的體制,甚至在科學和經濟發展上有別於資本主義,鍾認為對人類社會來說是很大的變化和挑戰,如果中國真的做到的話,這種「中國模式(China Model)」可能實現到科學發展和財富均等,但同時會犧牲了很多普世價值。儘管網上有不少嘲笑輿論,但不能忽視這套施政方針所帶來的影響,需要政策去舒解中國社會結構性問題。余大狀總結指,鍾對議題的觀點並非截然二分,明白有優點也有缺點。

《立場》曾短暫轉載北愛文章 鍾重申「技術上失誤」

關於《立場》在2021年5月曾短暫轉載由「歐洲再出發大聯盟 La Union Européenne En Marche」撰寫的文章〈從北愛爾蘭抗爭經驗看香港抗爭運動的未來〉,鍾沛權在控方盤問下稱,他前一晚10時下班時未見刊出,至當日清晨約6、7時起床看到文章,隨即指示同事下架。今天辯方覆問時,透過展示網站不同時段的截圖,來推算北愛文章於約7時許至9時許之間被下架,而其他時段則不見它在《立場》國際版出現過。

鍾解釋《立場》的CMS編採系統「比較笨拙」,當日乃「技術上失誤」,而不是如控方所指為配合夏博義的說法而轉載北愛文章,如果他刻意呼應和配合夏博義,便不會如此快改變主意,在短時間內下架文章。他又強調,由起床至文章下架之間,沒有收過任何消息指文章引起官方或建制派批評,指示同事下架乃因為發現文章未經他審批。

伍淑娟曾引述《大公報》、《橙新聞》和《文匯報》對《立場》刊載北愛文章的批評。余若薇則引述中大傳播與民意調查中心的本港傳媒公信力調查,指《大公報》和《文匯報》「年年排得最尾」,問鍾沛權,即使如此,《立場》是否都會轉述他們的報導。鍾確認,一來大公和文匯可反映某種官方的議程設定(agenda setting),二來有些官員的專訪只有他們能做到,所以《立場》需轉述報導。

鍾沛權曾說:「讓我哋做嘅事去說明我哋究竟係咩機構」,余大狀要求鍾解釋此話。鍾表示,他們想做獨立自主和專業的媒體,好好運用新聞自由的言論空間,做關乎公眾利益和有助公民社會的事,而非某些建制派所指「反中亂港」,「完全唔係咁嘅態度去做我哋傳媒工作」。他指,以當時環境和政治氣氛而言,如果爭拗下去便會沒完沒了,唯有透過他們的工作去說明。

鍾:還柙期間曾有國安接觸 籲同事勿再進入伺服器

鍾透露,在他還柙期間,約2022年2至3月之間,有國安前往荔枝角收押所接觸他,指有類似《立場》的網站在英國出現。他指此事使他感覺到進入伺服器都可能會惹來被針對或追究,因此透過律師團隊籲同事不要再進入伺服器。

法官郭偉健引述《立場》創刊辭指,「《立場新聞》與《主場新聞》最大的分別,是再沒有人實質擁有公司權益。為了確保《立場新聞》不受任何個人控制,可以持續發展,《立場新聞》三名發起人通過信託安排,放棄股權的經濟利益和處置股份的權利」,而鍾被捕後,《立場新聞》決定停運,問鍾股權受益人是誰。鍾指被捕前曾與蔡東豪商討,應交由前線同事決定是否停運,而不是受益人。鍾表示,相信當時是同事做這個決定,「叫做熄燈、關閉網站。」

案件明日續審,辯方將繼續進行覆問。

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處理,控方代表為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及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辯方代表為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及大律師黃卉儀。

被告依次為 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立場》前總編輯鍾沛權(53歲)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35歲),他們被控一項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指他們於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12月29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即具以下意圖的刊物:

a) 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
b) 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c) 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
d) 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
e) 煽惑他人使用暴力
f)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案件編號:DCCC265/2022

審訊第一日
《立場》發布煽動刊物案開審 控方稱毋須證煽動意圖 辯方指傳媒報導不等於支持
《立場》案 控方:被告持續串謀 意圖抓住重要新聞發生時發布煽動刊物

審訊第二日
控方稱《立場》為政治平台 文章推波助瀾反政府、為犯案者戴光環
《立場》案 鍾沛權認知悉及批准發布涉案文章 控方指11月辭職後未有退出編採工作

審訊第三日
【立場案】控方指帖文留言可證煽動 辯方稱無法篩選 官反問是否可刪除
【立場案】警稱蘋果停刊日首獲指示保存《立場》證據 稱曾擷取300連結惟口供僅提30條

審訊第四日
【立場案】國安警曾大量擷取立場文章惟未披露 辯方指震驚、違基本守則
【立場案】警認帖文留言「舉手瓜」符號屬支持 辯方稱證人非專家拒納證供

審訊第五日
【立場案】審訊第五日收控方過千頁新文件 辯方:或申永久終止聆訊
【立場案】辯方申永久終止聆訊 還柙逾10個月林紹桐獲准保釋

審訊第六日
【立場案】控方稱鍾沛權為「好資深傳媒人」或危國安 官:機會好微准保釋
【立場案】國安警「主觀認為」587篇文章違法篩剩30篇 其餘因與案無關銷毀無交出

審訊第七日
【立場案】辯方質疑篩選文章限制調查角度 國安警否認:我哋冇限制只可睇呢30篇
【立場案】控方望呈587篇文章 證遲披露非對辯方不公 實對控方失利

審訊第八日
【立場案】控方稱多篇文章與國安法及初選相關 辯方:間間傳媒都有講
【立場案】辯方指銷毁調查文章「匪夷所思」 控方稱警初期「唔知告咩人」保留屬「不可能負擔

審訊第九日
【立場案】辯方永久終止聆訊申請遭拒 官:未能證遲披露文件對審訊不公
【立場案】控方新呈前英國分社主任楊天帥FB截圖 辯方批不公反對 官准呈堂

審訊第十日
【立場案】辦公室業主稱單位收回時好凌亂好多雜物 「睇到立場就憎」

審訊第十一日
【立場案】警檢逾三百證物包括刊物《立誌》 序:惡法下守住真相是最低限度抵抗

審訊第十二日
【立場案】辯方質疑搜查目的「確保唔可以再運作」 警:並非我收到嘅指示

審訊第十三日
【立場案】控方稱中大衝突兩年報導與暴動案判詞不符 可推論具煽動意圖

審訊第十四日
【立場案】警於林紹桐住所搜獲《蘋果》特刊《自由之夏》及兩本記者簿

審訊第十五日
【立場案】對話紀錄顯示鍾沛權辭職後 仍就報導向林紹桐發指示
【立場案】國安警指鍾沛權被捕後稱:我係《立場新聞》嘅總編輯,唔關其他人事

審訊第十六日
【立場案】鍾沛權認負責審批涉案文章、準則為基於事實及不違法 官裁表證成立

審訊第十七日
【立場案】鍾沛權出庭作供 稱曾因經營困難停薪半年 仍續任總編因「鍾意做」
【立場案】鍾沛權稱傳媒「幾天真」 僅想報導具公眾利益事件 否認設英國分社為宣揚激進理念
【立場案】鍾沛權指國安法前無傳媒因發布反共言論被興訟 辦《立場》並「來稿必登」體現言論自由

審訊第十八日
【立場案】鍾沛權稱《蘋果》停刊後續做因「唔捨得、唔甘心」:由始至終我哋都冇做錯
【立場案】辯方今呈香港警察等政府專頁帖文 亦有「光時」及罵法官等留言

審訊第十九日
【立場案】鍾沛權否認「炒作社會事件」 稱傳媒意圖純粹僅望「報導真相」
【立場案】鍾沛權否認為造勢專訪初選者:動輒就話煽動其實幾危險

審訊第二十日
【立場案】鍾沛權:若《立場》為「政治平台」 年刊2萬篇文章僅10篇煽動「實在好失敗」
【立場案】鍾沛權否認涉案博客文章「穿鑿附會」 稱對國安法擔憂真實存在應容討論 否則僅加深不滿

審訊第二十一日
【立場案】鍾沛權:文章基於事實質疑國安法 被控煽動未審先坐一年證憂慮真實
【立場案】鍾沛權:無與他人合謀犯案「因為我話事」 機構擁抱民主自由價值不代表屬政治平台

審訊第二十二日
【立場案】控方指《立場》欠娛樂星座版面非商業媒體,評論文章立場一面倒「睇入腦救唔返」

審訊第二十三日
【立場案】主控就唔識立場「解畫」 稱少睇網媒、建制媒體「我都唔睇㗎」
【立場案】鍾沛權:下架北愛武裝抗爭文章惟無需回應 停用武漢肺炎字眼因政治壓力

審訊第二十四日
【立場案】控方質疑訪自稱襲警者不報警 鍾沛權:保護受訪者、履行新聞工作者責任
【立場案】控方質疑配圖有偏見 鍾沛權認《國安法》屬「黑箱立法」、病毒由中國爆發屬普遍認知

審訊第二十五日
【立場案】控方質疑《立誌》以黃色頁面印員工卡片非巧合、「星星之火」使人聯想「星火基金」
【立場案】控方質疑配圖醜化警員、「火上加油」 鍾沛權:社運非三言兩語可煽動到出嚟
【立場案】控方質疑區家麟文章引市民憎恨政府 鍾沛權:當權者應受最嚴苛批評

審訊第二十六日
【立場案】控方新呈400篇文章稱助鍾沛權憶社會背景 辯方批對被告不公、憂擴檢控基礎

審訊第二十七日
【立場案】控方質疑社會「好失智」、社會安寧受嚴重破壞 鍾:港人不欲以追求價值交換表面穩定
【立場案】鍾沛權質疑監警會報告欠公信力 稱警察鏡頭下仍紀律敗壞 新屋嶺性侵或曾發生

審訊第二十八日
【立場案】控方九問是否認同恐怖主義萌芽 鍾否認 另質疑提問「沒完沒了」
【立場案】鍾沛權:監警會錯誤演繹7.21為「黑白衣人衝突」 8.31「有前因」不能合理化警不恰當武力

審訊第二十九日
【立場案】曾協助直播初選論壇 鍾沛權:個人支持初選 控方:想推動、出一分力

審訊第三十日
【立場案】控方:明知癱瘓議會仍支持協調 鍾沛權:讓議席真實反映票數,建制派辦初選亦支持
【立場案】何桂藍成新東「票后」 鍾沛權否認專訪「捧紅」 反指有留言批評

審訊第三十一日
【立場案】控方質疑Facebook專頁初選當日凌晨重推專訪 以增加何桂藍曝光率
【立場案】控方指鄒家成專訪鼓吹港獨 鍾沛權:香港民族主義可代表中港區隔或自治

審訊第三十二日
【立場案】鍾沛權:DQ及民族黨被取締引市民擔憂 控方:政治主張違法,就梗係要審查!
【立場案】鍾沛權不認為提倡「反共」違法 控方反問:呢個主張係咪合法

審訊第三十三日
【立場案】鍾沛權:若拉登接受訪問會報導 控方質疑影響美國士氣危害國安
【立場案】梁晃維專訪稱雨傘時「唔好激嬲共產黨」 控方指視中共為敵人

審訊第三十四日
【立場案】辯方批盤問反覆、與案無關 「琴日就拉登、普京,今日就梁天琦」
【立場案】以「初選瘋狂搜捕」為題 控方質疑「覺得唔應該拉?」 鍾沛權:規模空前、令人震驚

審訊第三十五日
【立場案】鍾沛權:羅冠聰以美麗島類比初選47人案 控方:這是評論文章危險之處
【立場案】控方盤問鍾沛權14天 屢中途引用新文章 辯方:非常之反對呢一種做法

審訊第三十六日
【立場案】控方:「香港獨立書店」欄目「係咩意思」 鍾沛權:非連鎖書店
【立場案】以卡夫卡小說比喻香港 控方質疑憑空想像 鍾沛權:手法常見 「你睇完唔明都冇計」

審訊第三十七日
【立場案】區家麟文章批警察犯案「法庭輕判、律政司沉默是金」 控方引案例反駁
【立場案】區家麟文章提及劉曉波 控方稱「聽個名就知唔妥」 未有應辯方要求解釋意思

審訊第三十八日
【立場案】控方:區家麟曾被Facebook短暫封鎖 鍾沛權批推論危險 或因惡意有組織舉報

審訊第三十九日
【立場案】法官:沒看過《1984》 要求鍾沛權解釋「新語模式」

審訊第四十日
【立場案】官質疑區家麟應先看法庭判詞再作評論 鍾沛權:沒要求作者看過文獻才有資格評論

審訊第四十一日
【立場案】控方:許智峯政治任務「對香港有害,沒有公眾利益」 故不應被報導

審訊第四十二日
【立場案】梁頌恆專訪未答是否「鬼」 控方質疑記者避重就輕 鍾沛權:沒有追問的餘地

審訊第四十三日
【立場案】控方指林紹桐是鍾沛權「副手」 二人休假時間不重疊 鍾沛權:審批重要內容只由總編輯負責

審訊第四十四日
【立場案】控方指鍾沛權「利用法庭去製造輿論」 鍾批:老屈我意圖、在嚴謹刑事審訊錯誤演繹證供

審訊第四十五日
【立場案】控方問是否「黃營」、「反建制派」 鍾沛權拒根據標籤回答

審訊第四十六日
【立場案】控方質疑「一心攬晒」涉案文章 鍾沛權:總編輯責無旁貸

審訊第四十七日
【立場案】長達26日盤問結束 辯方批控方問題「重覆又重覆」 笑指鍾沛權花名「最終審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