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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案】官引區家麟文章稱「真理不是愈辯愈明」 質疑與鍾沛權說法不符

【立場案】官引區家麟文章稱「真理不是愈辯愈明」 質疑與鍾沛權說法不符

(獨媒報導)《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周二(4日)於區域法院踏入審訊第52天。辯方完成覆問後,法官郭偉健問鍾沛權:「你成日話『真理愈辯愈明』,呢個說法係咪完全正確呢?」他向鍾展示區家麟的文章〈電視台中止特朗普直播 ── 當知情權遇上不實指控〉,質疑鍾的說法與區的文章不相符。鍾則回應,區想藉此事例來講假資訊容易流傳,直至今時今日也沒有完美的解決方法,須依靠民間努力、傳媒努力、個人努力和自律,但他強調「最唔應該嘅係,覺得有假資訊的存在,就用嚴刑峻法去針對一啲平台、針對互聯網世界、針對個別人士」。郭官另引述區的文章稱傳媒本來就有「守門人」角色,指傳媒人有責任過濾資訊,與鍾審批文章的寬鬆準則不同。鍾則不同意,重申須遵守某些原則。

區家麟文章指政府「訓練」使用條文 辯方笑言「愈多出庭便有愈多訓練」

針對第14篇涉案文章、區家麟撰寫的〈「煽動」作為一種法律武器〉,伍淑娟盤問時質疑文章稱「喊一句『結束一黨專政』,就是指控你煽動的大好良機」,但事實上支聯會不只嗌一句口號,而是「做咗好多嘢」去推動政治綱領。

余大狀呈上立場報導〈田飛龍:支聯會「結束一黨專政〉不容於國安法 必須刪改 否則取締」、文匯報報導〈譚耀宗:「支聯會」綱領若有顛覆含意 涉違國安法〉,以及由全國僑聯副主席、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理事長盧文瑞發表於明報的文章〈泛民從政者須與支聯會切割〉。

文章提及政府在「殖民地時代法律武器庫」中「尋回鋒利的武器」,即煽動意圖罪,「特區政府正積極活化條文,測試(或訓練?)」。余大狀笑言,當初被邀請擔任本案的辯護律師時,她曾擔心「唔得唔得、唔識做」,但審訊今日來到第52日,「其實對我嚟講係一個好好嘅訓練」,如果之後愈來愈多人找她擔任煽動案的辯護律師,愈多出庭便有愈多訓練,「愈多訓練就愈識用喇喎?」鍾回答「可以咁講」。

就文章稱當局凍結財產「也不需要告訴別人理據」,余大狀呈上經濟日報報導〈銀行收警告 勿動黎智英被凍資產保安局去信滙豐花旗 違指引可囚7年〉。鍾確認上述文章證實區家麟的文章內容有事實基礎,又重申區沒有錯誤引述〈約翰內斯堡原則〉第六項,並重申文章沒有煽動的意圖及不會造成實際風險。

辯方再解讀《1984》「新語模式」 引述原文

審訊期間控方不斷呈上新文章,余大狀強調控方的檢控基礎只有17篇文章,本來不打算處理檢控基礎以外的文章,但其中一篇由區家麟撰寫的文章〈摧毀即貫徹 攬炒即繁榮〉是例外,有需要作覆問。

伍淑娟曾質疑文章稱幼稚園學生也要學習國安法乃欠缺事實基礎,余大狀呈上「Oh!爸媽」文章〈教育局加強港區國安法教育 要求師生必須正確認識港區國安法 小學及幼稚園須按學生能力解釋法例〉,以作引證。

文章尾段稱:「套用《1984》的新語模式:黨安即國安 摧毀即貫徹 攬炒即繁榮」,法官郭偉健曾要求鍾沛權解釋何謂「《1984》的新語模式」。余大狀指英文有「Newspeak」一字,而小說中真理部有一句「War is Peace, Freedom is Slavery, Ignorance is Strength」(戰爭即和平,自由即奴役,無知即力量),又引述鍾早前解釋「黨安即國安」意指中國共產黨的安全代表「國家安全」;「摧毀即貫徹」即是有人認為國安法摧毁一國兩制,但有人認為國安法乃貫徹一國兩制、重回正軌、「拉返去一國嗰邊」;至於「攬炒即繁榮」,鍾曾提及國安法導致「多輸」,使人質疑影響繁榮安定、令人才流失,也有人認為國安法會令社會繁榮安定、止暴制亂、由亂到治。

余大狀認為文章焦點在於「新語模式」,顯示不同人對國安法的意見,問鍾是否同意。鍾表示可以如此解讀,正如早前提及一篇文章可以有很多解讀。

鍾:吳秋北文章針對個別法官 區家麟則針對制度

就第15篇涉案文章、區家麟撰寫的〈災難現場〉,控方早前質疑「國安警察把利劍指向記者」一句是抺黑警察,鍾今形容控方的指控「好新鮮」,又指此乃常用的修辭手法,不認為有問題。至於教育界和傳媒界的災難,余大狀提及教師移民、區家麟主持了11年電台節目卻被終止職務,以及鏗鏹集節目得獎但港台卻不去領獎等事例,又引用新聞指龍翔官立中學教師被釘牌、教協調查顯示四成教師有意離開本港教育界,「關心香港的人都知道講緊咩喇」,鍾同意。

就「律政司與法院則是法治的震央」一句,鍾解釋作者乃針對法律問題,而非法官的個人問題,相反上周討論過的吳秋北文章〈香港何堪司法獨裁!〉和〈「司法獨立」不可滋養法治之爛〉,「就真係針對個別法官」,與區的文章有很大分別。他重申區從來都是針對制度和結構性問題,不認為會煽動憎恨,又指社會的「自我改錯機制」正是要透過這些討論和爭辯去達至。余大狀則指「自我改錯就難啲嘅」,因社會制度是由當權者訂下,問鍾是否「有少少一廂情願呢?」鍾則指評論文章對象是當權者,可讓他們了解到更多民情民意、有批評聲音存在,同意「有則改之,無則加勉」。

鍾:盼23條來臨前「用好我哋自由,做好記錄」

文章最後一句稱「我明白了為何自己不想走。」鍾解釋,他認識一位曾採訪過日本福島3.11大地震的記者,當時大地震後「日本會陸沉」的風聲盛行,但該記者的心態是「如果記者有機會報導記錄,如果真係有陸沉,佢真係唔想走嘅。」

余大狀指《立場》同樣收到風聲,但鍾早前供稱希望盡傳媒最後責任,又期望英國分社能夠成為華文媒體之中做到國際新聞的頂尖媒體,她問鍾:「點解會有呢種心態?點解要堅持繼續呢?堅持記錄到最後一刻?」

鍾回答,《立場新聞》在2015年成立時,亦憂慮23條會在未來5至6年立法,相信屆時內容會比2003年推出時更加苛刻,影響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可是做新聞的使命就是期望這個局面來臨之前,「我哋傳媒用好我哋自由,做好記錄,記錄最後的自由環境」,「留一個歷史記錄,向歷史做一個交代」。

官指中大生申禁制令失敗 質疑文章誤解警不應入校園

就第16篇涉案文章〈【中大衝突兩年】畢業生憶徒步前行護校 哀山城人文精神消逝〉,余大狀先呈上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的澄清公告,抬頭為立場新聞總編輯林紹桐,指《立場》報導內容不盡不實,有需要澄清,另呈上明報報導〈李桂華:視乎有否煽惑令人憎仇政府 警:看文章意圖 傳媒人指變官方演繹〉。

余大狀另呈上其他媒體就同一事件的報導,包括HK01的〈【中大一個月】睹校園淪戰場 校友示威者憶烽煙二橋〉、明報的〈警催淚彈射中大 學生汽油彈頑抗 攻防戰數十人傷 校方與警協議後退暫平息〉、眾新聞的〈【中大二號橋戰役】防暴警闖校園兩波攻擊 施放數百發槍彈 逾80學生傷 校長段崇智硬食催淚彈〉和信報的〈中大衝突周年 馬嶽警告再爆更大鑊〉等。她問鍾:「比較起嚟,點解控方會話A16文章報導失實、不盡不實?」至於其他媒體的報導,「內容你有冇見到不實的地方?」

鍾指作過事實查核後,證實警察當日是有進入中大範圍,法官問是哪一些範圍,鍾指中大某些路段,余大狀亦補充相關範圍包括夏鼎基運動場外的路段。

余大狀其後呈上中大學生會前會長蘇浚峰入稟高院要求頒令禁止警察進入中大的新聞,以及該案判詞。不過法官郭偉健指當時禁制令的申請結果是失敗,判詞指警方完全有權進入中大。余大狀強調並非評論警方做法是否正確。惟郭官指「聽落去有啲可惜,好似有啲誤解,話警察唔入得校園。」余大狀再強調,呈交相關新聞只是想證實警察的確有進入校園,報導不是失實。惟郭官指「但篇文章講到話(警方)唔應該入校園」,余大狀解釋文章意在談論人文精神的消失,郭官質疑:「係咪基於一個錯誤嘅理解?」余大狀最後重申,呈上新聞和判詞的目的是回憶兩年前的情況及相關傳媒報導,以探討涉案文章是否煽動文章。

受訪者稱警說「燒晒佢啦」 控方曾質疑 法官確認聽到

至於文章引述受訪者稱聽到一名警察揚言「燒晒佢啦」,控方早前質疑法庭證據卻看不到此說話,鍾表示對此質疑「有點無言」,加上當日不只《立場》記者,還有其他傳媒在現場採訪,均拍攝到警說此話。

余大狀播放「有線新聞」片段,指有進入中大範圍執法的防暴警察講「燒晒佢啦」,惟播放數次後,法官郭偉健表示:「好坦白講我真係聽唔到」,並指現場環境聽到很多聲音,他確認辯方已把相關片段呈交予法庭後,便表示「我係內庭聽一千次都得啦」。

午飯後,郭官表示在內庭反覆播放片段後,確認聽到類似「燒盡啲」,但同時指該防暴警「係形容緊個場面,定講緊係佢燒哂佢,定係咩嘢呢?語氣係點呢?可以到陳詞至講。」辯方強調,播放片段只是為了澄清「冇做假新聞」以及回應警方指控《立場》不盡不實。郭官指,相信在結案陳詞時會聽到控辯雙方說法,現階段旨在告知辯方他聽到防暴警的說話。

鍾:報導焦點在事後中大變化

鍾又指,《立場》的報導與《明報》和香港01相似,甚至認為《立場》引述受訪者說話「冇明報和香港01報導咁強烈」。此外,鍾認為《立場》透過當日目擊者講述事件所造成的衝擊和感受「有幾深」,以及中大有什麼變化,在中大生和畢業生而言是傷心和失望,反而中大一週年的報導焦點在於事後中大的變化。

余大狀補充,從報導標題「哀山城人文精神消逝」可見文章內容,又認為控方「係咪應該睇埋立場的法庭報導?」,涉及中大暴動案被告罪成,「係咪應該整體嚟睇?」鍾最後重申,不認為文章有意圖煽動對任何人、當權者或司法機構的憎恨。

辯方呈多間傳媒報導鄒幸彤得獎 焦點均相同

就第17篇涉案文章〈鄒幸彤獲頒「中國傑出民主人士獎」:香港發生的一切是對世界的警號〉,辯方呈上鄒幸彤Facebook帖文,以及《自由亞洲電台》、《星島》、《信報》、《眾新聞》就同一事件的報導,均不約而同的把焦點放在領獎地點、時事評論員程翔代領,以及「一式一樣」地引述鄒帖文內容。至於選擇鄒穿著「人民不會忘記」的上衣,鍾指鄒喜歡穿著有口號的衣服,作為傳媒選此資料圖片是很自然、很合理的選擇。他認為不會造成實質風險,其他傳媒作出相同報導亦沒有被指控。

辯方:「出問題」的文章比率少於1%

余大狀指控方曾把評論國安法的文章分類為「正面」、「負面」或「不相關」,質疑「原來你有責任去湊夠數」,是否意味大律師公會有5篇批評,就要有另外5篇支持;《文匯報》有批評法官的文章,為了證明清白意圖,就要報導支持法官的觀點,問鍾「傳媒係咪咁呢?」鍾則指傳媒不是追求數量上的對等,「唔係各打五十大板嘅操作」,《立場》看似某一邊聲音比較多,可能反映批評聲音確實如此多,而他們有數百名博客。若果有官方或半官方支持國安法的文章,鍾稱會依然刊登,甚至官方聲明、對某些人士的回應,《立場》都會如實充份報導,「應該係無一遺漏」,並且不會加鹽加醋。

針對控方指稱《立場》為「政治平台」,辯方指《立場》運作整整7年時間,每日發布的文章數目約40至50篇,若以每日45篇計算,7年來共有114,975篇文章,而控方針對煽動罪的指控基礎只有17篇文章,即《立場》「有問題」的文章比率為約0.01%;「即使退一萬步,雖然我覺得唔啱」,只計算案發的一年半時間,文章總數約為2,400篇,「出問題」的文章比率為約0.07%,皆少於1%。

余大狀指,換言之,《立場》這個平台7年之間「無問題」的時間有99.99%,即使在最後的一年半時間,99.9%的時間是「無問題」,並問鍾是否明白控方指稱「政治平台」的說法。鍾則重申《立場》一開始定位是新聞媒體,沒有政治主張或鋼領。

鍾:若能逃過一劫 估計同事「會好想繼續落去」

余大狀引述鍾早前稱創辦人蔡東豪將權力下放給總編輯,既然文章上架和下架決定均由鍾一人決定,為何控方依然指稱他「串謀」?鍾則重申,文章由審批到上架,至後來下架,都是他一人決定。

控方代表伍淑娟曾指,若果鍾將林紹桐上任之前的事告訴警方,可以開脫林的罪名、證明他是無辜,可以錄取證人供詞的形式。余大狀指,既然伍專員有如此疑慮,那警方有否給予鍾這個選擇?鍾回答沒有,又指警方搜查辦公室時理應檢取了林的病假紙。余大狀又問,既然林不是負責審批首15篇涉案文章,是否明白控方指稱鍾和林「串謀」?鍾表示不明白。

余大狀又問,警方有否提供一個選擇,只要下架其任內的15篇涉案文章,《立場》便可以繼續運作下去?鍾表示:「我個人就冇啦」。余大狀問,若果下架該15篇文章「能夠逃過呢一劫」的話,《立場》會否繼續發展?鍾表示:「我估計我啲同事會好想繼續落去」,雖然下架是自我審查,但若果「人冇事,機構冇事」、「你繼續觸摸到紅線」,就可以繼續營運下去。鍾又指:「前線同事會唔會堅持落去?⋯⋯諗返轉頭,呢個假設係⋯⋯好夢幻嘅假設。」

官指政府沒有24小時運作的網媒 質疑立場「操控哂?」

辯方覆問完畢,法官郭偉健提出數項問題。他首先問「真係會發布政府消息」的電台是否只有香港電台,鍾指商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亦會提供充份時間予政府官員解釋政策。郭官再問:「電視都一樣?」鍾指無線電視亦提供大量時間訪問政府官員。惟郭官指該節目不是每日都有,若果沒有香港電台的節目,便不會有政府的消息。鍾回答「表面上係」,但官員可以主動接觸電視台去解釋政策。郭官再問:「報章呢?報章有咩係政府可以控制到?」,又指鍾經常指文匯和大公是官方報章,「有幾多份報紙係受官方可以控制到?」鍾則指「或者唔係控制」,可以是受官方影響。郭官問:「可否講個例子俾我聽?」惟鍾思考了一會後,郭官說:「不如我唔問你呢個問題,廢事你諗得咁辛苦。」

之後郭官指,網絡世界中政府沒有網媒,問:「網媒你哋就操控哂?」鍾則指網絡媒體不像傳統媒體般可以有一個「大台」,「睇唔到一個TVB」。惟郭官指「但你哋有好多followers,160萬」,鍾指即使多followers也好,哪些新聞多人閱讀,與followers的多寡沒有關係,又提及「自媒體」的新聞也可以很受歡迎,網絡世界的媒體可以很多元,沒有一個獨大或「大台」的媒體,加上習慣在網上吸收資訊的讀者很少依賴某一個媒體或平台,不像以前的人只買一份報紙來看。

郭官指,網絡媒體可以有無限人手或只有一人,以及24小時運作,可是「政府冇可能24小時管理運作啦」,「今時今日唔係講政府有幾多資源,而係有幾多渠道將資訊發放」,網媒可以在網上批評國安法,但政府是「無得比(較)」。鍾則指,看不到特別原因限制政府不24小時運作,要問政府為何不這樣做。他提及近年政府有招聘網絡編輯,如果政府要發揮影響力,可以有很多渠道、資源和條件,能即時做到反駁和澄清。

《立誌》刊盧建民專訪 官問原因:盧沒參與2019年

郭官問到《立誌》為何選擇刊登盧建民的專訪, 他因2016年旺角騷亂被判7年監禁,直至今年1月才釋放出來,不可能參與2019年的社會事件,問鍾:「點解要擺一份關於盧建民的文章呢?」鍾指同事有很多考慮因素,一來採訪過程不容易,同事花了很多時間到監獄探訪和寫信;二來2019年爆發的政治思想源頭,其實從2014年之後的數年可找到,所以盧建民的想法、為何參與、獄中接受資訊底下如何理解外界發生的事,鍾認為是有意思。惟郭官指盧並沒有參與2019年的社會事件,「咁咪將盧建民的政治主張,變咗立場擺出嚟?」鍾則認為資訊非單向,2019年不是「突然間爆出嚟」,相反有其歷史、背景。

郭官問:「盧建民係咪本土民主前線?」鍾表示不清楚。郭官再問盧「係咪屬於本土派?」,鍾亦表示不知道。郭官又問他「同梁天琦一齊被控暴動事件?」鍾確認。

官引區家麟文章 質疑真理非愈辯愈明

郭官另問到:「你成日話『真理愈辯愈明』,呢個說法係咪完全正確呢?」他向鍾展示區家麟的文章〈電視台中止特朗普直播 ── 當知情權遇上不實指控〉,為控方提交予辯方的587篇文章之一。

郭官引述其中一段:「不過,現時互聯網的生態,已有很多研究指出,假話比真話傳播更廣,激昂的話比嚴肅分析更易入腦,真理不會越辯越明,因為很多人只相信自己想相信的,貪口爽貪過癮或高舉自己的先見之明,根本沒有打算辯論與分析。」他質疑鍾:「你講的『真理愈辯愈明』,與區先生的文章不相符喎?」

鍾則回應,文章背景是美國多間電視台中斷直播特朗普講話,掀起有關媒體倫理的爭議,是很好的教材去討論,回想當時沒有權威指稱哪一方做法才是正確,有票站更遭受持武器人士干擾,有的媒體認為特朗普的說話是假的,可能引發即時風險,所以停止直播,並在報導時針對特朗普被理解為假的說話,找人去補充事實;但有人認為即時訊息傳遞不應被中斷。

鍾理解,區家麟想藉此事例來講資訊容易流傳,假資訊也容易流傳,直至今時今日也沒有完美的解決方法,在民主、重視言論自由的社會中,可能依賴媒體自律、平台做篩選、民間的查核事實機構、個人懂得分辨資訊真偽等,但很少見政府介入,以刑事罪行的方式把社交媒體平台納入監管和規限。他亦認同這是一個挑戰,須依靠民間努力、傳媒努力、個人努力和自律,但他強調「最唔應該嘅係,覺得有假資訊的存在,就用嚴刑峻法去針對一啲平台、針對互聯網世界、針對個別人士」,因為在非民主社會中,這手法很容易被當權者利用作為嚴刑峻法,造成寒蟬效應。

郭官追問鍾是否同意「真理不會越辯越明,因為很多人只相信自己想相信的,貪口爽貪過癮或高舉自己的先見之明,根本沒有打算辯論與分析」一句,又覆述鍾指若評論文章有公共性、關乎公眾利益、能自圓其說,便會容許發表,不會作出篩選,但區家麟文章稱傳媒本來就有「守門人」(gatekeeper)角色。郭官指:「作為守門人,傳媒人有責任過濾資訊喎,(鍾的說法)咁同區先生的文章有冇唔同?」

鍾則認為沒有不同,他早前亦提及有某些原則要守住,例如文章不能引發即時暴力風險、不能帶來健康風險、內容不能子烏虛有或沒有公共性。他重申不認為17篇涉案文章是基於假新聞、假資訊,但可以提出批評和討論。

郭官指:「其實你都接受傳媒有守門員的角色,只不過你做法較寬鬆。」鍾重申,審批文章時會知道作者基於什麼事實基礎。郭官質疑:「如果佢係基於half-truth呢?」,他早前亦提及過「半真話危險過假話」。鍾認為:「(half-truth)呢個字眼有啲歧義,要理解你眼中的half-truth係點樣鋪排」,有的人說話有某些側重點,但不代表刻意不說出某些事實。郭官則舉例指,「我打你一巴,你打我一巴,但我淨係講你打我一巴」,而沒有提及自己出手在先。鍾思考一會後,問郭官可否再具體些,又指如果有人認為自己是受害者,指稱別人打自己,但沒有提及自己打人在先,又假設對方是執法者,情況可能有不同,鍾最後僅指如果是報導,便要交代來龍去脈。

在郭官查問下,鍾亦確認互聯網時代有很多挑戰,包括同溫層(filter bubble)和回音室效應(echo chamber),近年不少互聯網用家留意到這些挑戰,並嘗試用不同方法去提醒其他人,自覺比以往更強。

鍾沛權作供完畢,另一被告林紹桐選擇不作供,二人均不傳召辯方證人。控辯雙方將於6月19至21日作結案陳詞。

案件編號:DCCC265/2022

審訊第一日
《立場》發布煽動刊物案開審 控方稱毋須證煽動意圖 辯方指傳媒報導不等於支持
《立場》案 控方:被告持續串謀 意圖抓住重要新聞發生時發布煽動刊物

審訊第二日
控方稱《立場》為政治平台 文章推波助瀾反政府、為犯案者戴光環
《立場》案 鍾沛權認知悉及批准發布涉案文章 控方指11月辭職後未有退出編採工作

審訊第三日
【立場案】控方指帖文留言可證煽動 辯方稱無法篩選 官反問是否可刪除
【立場案】警稱蘋果停刊日首獲指示保存《立場》證據 稱曾擷取300連結惟口供僅提30條

審訊第四日
【立場案】國安警曾大量擷取立場文章惟未披露 辯方指震驚、違基本守則
【立場案】警認帖文留言「舉手瓜」符號屬支持 辯方稱證人非專家拒納證供

審訊第五日
【立場案】審訊第五日收控方過千頁新文件 辯方:或申永久終止聆訊
【立場案】辯方申永久終止聆訊 還柙逾10個月林紹桐獲准保釋

審訊第六日
【立場案】控方稱鍾沛權為「好資深傳媒人」或危國安 官:機會好微准保釋
【立場案】國安警「主觀認為」587篇文章違法篩剩30篇 其餘因與案無關銷毀無交出

審訊第七日
【立場案】辯方質疑篩選文章限制調查角度 國安警否認:我哋冇限制只可睇呢30篇
【立場案】控方望呈587篇文章 證遲披露非對辯方不公 實對控方失利

審訊第八日
【立場案】控方稱多篇文章與國安法及初選相關 辯方:間間傳媒都有講
【立場案】辯方指銷毁調查文章「匪夷所思」 控方稱警初期「唔知告咩人」保留屬「不可能負擔

審訊第九日
【立場案】辯方永久終止聆訊申請遭拒 官:未能證遲披露文件對審訊不公
【立場案】控方新呈前英國分社主任楊天帥FB截圖 辯方批不公反對 官准呈堂

審訊第十日
【立場案】辦公室業主稱單位收回時好凌亂好多雜物 「睇到立場就憎」

審訊第十一日
【立場案】警檢逾三百證物包括刊物《立誌》 序:惡法下守住真相是最低限度抵抗

審訊第十二日
【立場案】辯方質疑搜查目的「確保唔可以再運作」 警:並非我收到嘅指示

審訊第十三日
【立場案】控方稱中大衝突兩年報導與暴動案判詞不符 可推論具煽動意圖

審訊第十四日
【立場案】警於林紹桐住所搜獲《蘋果》特刊《自由之夏》及兩本記者簿

審訊第十五日
【立場案】對話紀錄顯示鍾沛權辭職後 仍就報導向林紹桐發指示
【立場案】國安警指鍾沛權被捕後稱:我係《立場新聞》嘅總編輯,唔關其他人事

審訊第十六日
【立場案】鍾沛權認負責審批涉案文章、準則為基於事實及不違法 官裁表證成立

審訊第十七日
【立場案】鍾沛權出庭作供 稱曾因經營困難停薪半年 仍續任總編因「鍾意做」
【立場案】鍾沛權稱傳媒「幾天真」 僅想報導具公眾利益事件 否認設英國分社為宣揚激進理念
【立場案】鍾沛權指國安法前無傳媒因發布反共言論被興訟 辦《立場》並「來稿必登」體現言論自由

審訊第十八日
【立場案】鍾沛權稱《蘋果》停刊後續做因「唔捨得、唔甘心」:由始至終我哋都冇做錯
【立場案】辯方今呈香港警察等政府專頁帖文 亦有「光時」及罵法官等留言

審訊第十九日
【立場案】鍾沛權否認「炒作社會事件」 稱傳媒意圖純粹僅望「報導真相」
【立場案】鍾沛權否認為造勢專訪初選者:動輒就話煽動其實幾危險

審訊第二十日
【立場案】鍾沛權:若《立場》為「政治平台」 年刊2萬篇文章僅10篇煽動「實在好失敗」
【立場案】鍾沛權否認涉案博客文章「穿鑿附會」 稱對國安法擔憂真實存在應容討論 否則僅加深不滿

審訊第二十一日
【立場案】鍾沛權:文章基於事實質疑國安法 被控煽動未審先坐一年證憂慮真實
【立場案】鍾沛權:無與他人合謀犯案「因為我話事」 機構擁抱民主自由價值不代表屬政治平台

審訊第二十二日
【立場案】控方指《立場》欠娛樂星座版面非商業媒體,評論文章立場一面倒「睇入腦救唔返」

審訊第二十三日
【立場案】主控就唔識立場「解畫」 稱少睇網媒、建制媒體「我都唔睇㗎」
【立場案】鍾沛權:下架北愛武裝抗爭文章惟無需回應 停用武漢肺炎字眼因政治壓力

審訊第二十四日
【立場案】控方質疑訪自稱襲警者不報警 鍾沛權:保護受訪者、履行新聞工作者責任
【立場案】控方質疑配圖有偏見 鍾沛權認《國安法》屬「黑箱立法」、病毒由中國爆發屬普遍認知

審訊第二十五日
【立場案】控方質疑《立誌》以黃色頁面印員工卡片非巧合、「星星之火」使人聯想「星火基金」
【立場案】控方質疑配圖醜化警員、「火上加油」 鍾沛權:社運非三言兩語可煽動到出嚟
【立場案】控方質疑區家麟文章引市民憎恨政府 鍾沛權:當權者應受最嚴苛批評

審訊第二十六日
【立場案】控方新呈400篇文章稱助鍾沛權憶社會背景 辯方批對被告不公、憂擴檢控基礎

審訊第二十七日
【立場案】控方質疑社會「好失智」、社會安寧受嚴重破壞 鍾:港人不欲以追求價值交換表面穩定
【立場案】鍾沛權質疑監警會報告欠公信力 稱警察鏡頭下仍紀律敗壞 新屋嶺性侵或曾發生

審訊第二十八日
【立場案】控方九問是否認同恐怖主義萌芽 鍾否認 另質疑提問「沒完沒了」
【立場案】鍾沛權:監警會錯誤演繹7.21為「黑白衣人衝突」 8.31「有前因」不能合理化警不恰當武力

審訊第二十九日
【立場案】曾協助直播初選論壇 鍾沛權:個人支持初選 控方:想推動、出一分力

審訊第三十日
【立場案】控方:明知癱瘓議會仍支持協調 鍾沛權:讓議席真實反映票數,建制派辦初選亦支持
【立場案】何桂藍成新東「票后」 鍾沛權否認專訪「捧紅」 反指有留言批評

審訊第三十一日
【立場案】控方質疑Facebook專頁初選當日凌晨重推專訪 以增加何桂藍曝光率
【立場案】控方指鄒家成專訪鼓吹港獨 鍾沛權:香港民族主義可代表中港區隔或自治

審訊第三十二日
【立場案】鍾沛權:DQ及民族黨被取締引市民擔憂 控方:政治主張違法,就梗係要審查!
【立場案】鍾沛權不認為提倡「反共」違法 控方反問:呢個主張係咪合法

審訊第三十三日
【立場案】鍾沛權:若拉登接受訪問會報導 控方質疑影響美國士氣危害國安
【立場案】梁晃維專訪稱雨傘時「唔好激嬲共產黨」 控方指視中共為敵人

審訊第三十四日
【立場案】辯方批盤問反覆、與案無關 「琴日就拉登、普京,今日就梁天琦」
【立場案】以「初選瘋狂搜捕」為題 控方質疑「覺得唔應該拉?」 鍾沛權:規模空前、令人震驚

審訊第三十五日
【立場案】鍾沛權:羅冠聰以美麗島類比初選47人案 控方:這是評論文章危險之處
【立場案】控方盤問鍾沛權14天 屢中途引用新文章 辯方:非常之反對呢一種做法

審訊第三十六日
【立場案】控方:「香港獨立書店」欄目「係咩意思」 鍾沛權:非連鎖書店
【立場案】以卡夫卡小說比喻香港 控方質疑憑空想像 鍾沛權:手法常見 「你睇完唔明都冇計」

審訊第三十七日
【立場案】區家麟文章批警察犯案「法庭輕判、律政司沉默是金」 控方引案例反駁
【立場案】區家麟文章提及劉曉波 控方稱「聽個名就知唔妥」 未有應辯方要求解釋意思

審訊第三十八日
【立場案】控方:區家麟曾被Facebook短暫封鎖 鍾沛權批推論危險 或因惡意有組織舉報

審訊第三十九日
【立場案】法官:沒看過《1984》 要求鍾沛權解釋「新語模式」

審訊第四十日
【立場案】官質疑區家麟應先看法庭判詞再作評論 鍾沛權:沒要求作者看過文獻才有資格評論

審訊第四十一日
【立場案】控方:許智峯政治任務「對香港有害,沒有公眾利益」 故不應被報導

審訊第四十二日
【立場案】梁頌恆專訪未答是否「鬼」 控方質疑記者避重就輕 鍾沛權:沒有追問的餘地

審訊第四十三日
【立場案】控方指林紹桐是鍾沛權「副手」 二人休假時間不重疊 鍾沛權:審批重要內容只由總編輯負責

審訊第四十四日
【立場案】控方指鍾沛權「利用法庭去製造輿論」 鍾批:老屈我意圖、在嚴謹刑事審訊錯誤演繹證供

審訊第四十五日
【立場案】控方問是否「黃營」、「反建制派」 鍾沛權拒根據標籤回答

審訊第四十六日
【立場案】控方質疑「一心攬晒」涉案文章 鍾沛權:總編輯責無旁貸

審訊第四十七日
【立場案】長達26日盤問結束 辯方批控方問題「重覆又重覆」 笑指鍾沛權花名「最終審批權」

審訊第四十八日
【立場案】被問政治評論能否分三級制 鍾沛權:比電影評級難上萬倍

審訊第四十九日
【立場案】辯方列10篇評論文章 作者包括梁振英、屈穎妍及人民日報 皆觸犯控方所設「戒條」

審訊第五十日
【立場案】鍾沛權質疑警「大包圍方式」擷取文章 再從中找證據針對立場 非基於客觀事實

審訊第五十一日
【立場案】鍾沛權否認「一言堂」 非基於個人立場審批文章 官問最終決定權是否在老闆

審訊第五十二日
【立場案】官引區家麟文章稱「真理不是愈辯愈明」 質疑與鍾沛權說法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