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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案】辯方列10篇評論文章 作者包括梁振英、屈穎妍及人民日報 皆觸犯控方所設「戒條」

【立場案】辯方列10篇評論文章 作者包括梁振英、屈穎妍及人民日報 皆觸犯控方所設「戒條」

(獨媒報導)《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今(30日)於區域法院踏入審訊第49天。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繼續進行覆問。控方伍淑娟早前盤問時質疑《立場》博客文章欠交代事實基礎、「意見當事實咁寫」、沒有提出具體解決辦法以及引起憎恨等。余大狀呈上不同媒體的評論文章,指法治之下人人平等、不能有雙重標準,要求鍾沛權逐一檢視該些文章是否符合伍的「戒條」而沒有被控煽動。文章作者包括《人民日報》、梁振英、吳秋北和屈穎妍,分別批評司法機構和政府的防疫表現。鍾確認上述文章皆觸犯伍淑娟就評論文章所設下的「戒條」,但依然認為在言論自由環境下,應容許它們發表,更建議伍淑娟「可能佢要睇吓唔同類型嘅評論文章,係咩一回事」。

辯方引新聞及國際專家史托特Twitter帖文 指監警會權限及能力不足

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早前就監警會報告盤問鍾沛權,質疑市民不信任報告結果乃非基於事實,又質疑《立場》不提供資料給監警會、市民在「正常情況」下理應作出投訴;鍾沛權則批評報告內容與事實不符、欠公信力。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覆問時,引用多份新聞報導,強調目的並非評論事件對錯,而是旨在提供事實基礎以支持鍾的說法。

余大狀引用新聞報導和監警會前國際專家小組成員、英國基爾大學心理學教授史托特(Clifford Stott)的Twitter帖文,指監警會國際專家小組在報告未出爐之前已辭職,成員之一史托特批評監警會權限和獨立調查能力不足,所以無法為報告背書。余大狀亦引用新聞指「爆眼少女」被拒絕批出法援,其後撤回對警方的民事訴訟。

鍾沛權其後補充,史托特在警政問題上是專家,在國際上是權威,這解釋了為何他的辭職和批評如此受重視。

「江松澗」稱1,400萬人次參與反修例 法官:都幾震驚

史托特退出監警會專家小組後,自行撰寫獨立調查報告,當中引述「江松澗」稱2019至2020年7月之間,共有逾一千場示威活動,及1,400萬人次參與反修例運動。法官郭偉健問到,江松澗「何許人也?」、「資料準確嗎?」以及「會否影響(史托特的)報告?」鍾表示不認識「江松澗」。余大狀解釋,「江松澗」的計算方法是把所有示威的參與人數相加,而得出1,400萬累積人次。惟郭官問:「啫係香港曾經發生咗1,400萬人的示威活動事件?」旁聽人士紛紛澄清:「人次!」余大狀亦提醒法官是「人次」而非「人數」。另一辯方大律師管致行亦解釋,網上資料顯示「江松澗」有列表列出所有示威活動及每場參與人數,最終得出1,400萬人次。郭官指,就當兩次大遊行各有2百萬人,餘下還有1千萬人,平均每次活動有1萬人參與,笑言:「都幾震驚。」

余大狀引述李立峯的民意調查來解釋,有45%市民認同自己曾參與反修例運動,「幾乎係全民動員」,而「參與」可以有不同形式,包括「人鏈」和連儂牆。

辯方引傳真社報導 顯示監警會報告中與事實不符

余大狀指,7.21元朗站事件被描繪成「黑衣人與白衣人之間的衝突」,更被警方形容為「勢均力敵」,於是引述監警會報告有關7.21元朗事件的章節,以解釋為何事件引起廣大市民迴響。當中顯示2019年7月16日已有跡可尋,反修例人士於元朗鳳攸北街的放映會,當晚活動接近結束時,有約40名男子到場,部份身穿白色衣服,與放映會參與者發生衝突;至7月20日添馬公園舉辦「撐警集會」,前《經濟日報》副社長石鏡泉發言指,應用水喉通和藤條對付反修例示威者;另一名集會人士受訪時指傳媒應在7.21前往元朗,預告「將會有一場好戲睇」,而該人士被拍攝到為7.21施襲者之一。報告亦就7.21當日3名警員由現場撤離的情況,提供警方解釋。

關於監警會報告以外的聲音,余大狀引用港台鏗鏘集節目〈誰主真相〉獲得人權新聞獎的報導,亦引用傳真社(Factwire)的報導,指出監警會報告中與事實不符的地方。鍾沛權在盤問下,曾提及《華盛頓郵報》曾將六、七十場示威事件的資料,尋求多名國際專家意見,判斷警方有否違反警隊內部武力指引或國際標準,最終專家認為逾半均有問題。余大狀今呈上該報導,當中載有反修例事件中不同片段、警隊內部武力指引和專家評論,內文以「無牙老虎(A toothless watchdog)」作副標題。

針對6.12事件,余大狀引用《香港01》報導〈警武力驅散實錄 四行為涉違反指引〉,以及《眾新聞》的報導〈【612催淚彈清場】重組圍困中信驚恐35分鐘 集會者:險窒息、人踩人 形同「集體謀殺」〉。

控方問新屋嶺有否性侵事件 辯方不明白與控罪關係何在

控方盤問時亦問鍾認為新屋嶺扣留中心有否發生性侵事件,鍾表示沒有確切結論,但會傾向相信某些形式的性侵指控有發生,因警方在鏡頭下已經肆無忌憚,更何況在沒有傳媒和閉路電視鏡頭的情況下。余大狀今指:「其實我真係唔明,(控方的問題)同你檢控基礎嗰17篇文有咩關係」,不過既然曾經談及這議題,她仍需呈上不同報導,以支持鍾早前庭上的說法。報導包括17歲男生在大埔墟站被警棍扑頭、有線新聞記者採訪期間遭防暴警從後以盾牌推跌,以及印尼記者在示威現場採訪期間遭射傷右眼。

控方九問「恐怖主義萌芽」 辯方引鄧炳強指香港恐襲威脅級別維持「中度」適當

控方伍淑娟曾九度問鍾沛權是否認同社會已經有「恐怖主義萌芽」,鍾則指從不認為香港有逼切的恐襲危機。余大狀引用不同報導,分別顯示不同事件,包括2021年7月1日銅鑼灣SOGO外發生「孤狼式」刺警襲擊,至7月4日兩名男女涉嫌煽動傷害警察而被捕,翌日再多一人涉嫌煽動「斬警察」而被捕。另引用報導指「光城者」有9名成員被捕,涉嫌策劃炸彈襲擊。

鍾早前提及香港的恐襲威脅級別一直維持「中度」,余大狀就此引述〈立法會五題:防範極端主義的傳播〉,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回覆議員查詢時,指香港的恐襲威脅級別維持「中度」是適當,支持到鍾的說法。

鍾補充,近年街頭示威活動大幅減少,近乎絕跡,他認為政府在資源、技術和意志方面均非常強大,在如此強大的因素下,不認為存在控方所稱「恐怖主義萌芽」的土壤或跡象,尤其是在2020年之後觀察不到。

針對控方批評《立場》不顧時代背景和社會不穩情況,余大狀向鍾展示不同官方說法,包括《大公網》社評〈國安法保港人權利 由亂入治定海神針〉,指國安法「是對危害國家安全的極少數人的『高懸利劍』」。余大狀特別指出,「高懸利劍」過去被不少官員使用,包括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然而伍淑娟經常批評《立場》的評論文章形容法律是「武器」,但是「官方自己都話法律係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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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資料圖片)

辯方列10篇評論文章 犯控方「戒條」

針對評論文章,控方伍淑娟盤問時質疑《立場》博客文章欠交代事實基礎、「意見當事實咁寫」、沒有提出解決辦法以及引起憎恨等。余大狀質疑伍的「戒條」在現實中是否講得通、是否實行得到,並呈上不同媒體的評論文章,指法治之下人人平等、不能有雙重標準,鍾可檢視該些文章是否符合伍的「戒條」而沒有被控煽動,以及顯示「你哋(立場新聞)係大海裡面嘅一滴,定係少過一滴?」

以下列出10篇評論文章,以及鍾沛權的回應:

一、〈香港何堪司法獨裁!〉,作者為吳秋北

內容指「馬道立任由司法系統崩壞」、司法系統「成為一個系統自足、神聖不可侵犯的獨立王國」、「一切質疑都會在其自我保護的規則下化為烏有」等。余大狀指「呢個似乎係冇事實嘅鋪陳」,文章沒有交代基於哪個判決、哪個事實而得出評論,把意見「當事實咁講」,「用伍專員戒條,佢都冇提出解決辦法」、「呢個當然係煽動仇恨啦!」

鍾沛權表示,儘管不同意評論內容,但他理解到在當時社會脈絡下,為何會出現如此評論文章,因有人不滿法庭某些判決。

二、〈人民銳評|香港司法豈能成為「獨立王國」!〉

文章由《人民日報》撰寫,獲《大公報》、《文匯報》和《香港商報》等轉載。余大狀指,文章評論時沒有提及哪個事實、哪份判詞、哪名法官,「就被指為亂港法官」。文章包含一幅漫畫,顯示天秤中「攬炒」一邊重很多,由一名法官及幾名人士一起拉扯,而法官面目「似乎猙獰」,寫有「一些法官包庇違法暴徒,全然忘記了『無懼、無偏、無私、無欺』的司法誓言」。余大狀指「包庇」是很嚴重的指控,但「冇講邊個法官、喺邊方面」,文章亦沒有提供解決方法,「犯哂(伍專員)戒條」。

余大狀問鍾,讀者看完文章會否更容易接受作者說法?鍾相信香港讀者會接受的比率不高。他指這類「批鬥式風格」的評論在香港一直存在,尤其是來自某陣營,「呢種評論長期存在」,也是香港言論自由環境下的一個特色,為市民所接受。但他同時指出,若果來自權力機構,「呢種評論是有威脅性」,但若果言論自由環境沒有被禁制的話,可以有異見聲音去反駁這種評論。

余大狀指,她讀書時法官判詞有提及「三權分立」,「但依家就話三權要合作啦」,問鍾是否同意此類文章存在?鍾指文章來自官方媒體,「某程度上係公權力嘅一個延伸」,而公權力運用自由時可以威嚇到很多人,所以要很小心,若果公權力可以作出如此形式的評論,當民間、傳媒、學者及無權者提出聲音反駁時,他們享有的自由不應比公權力少,「冇理由俾公權力講乜都得」但人民、學者和公民團體卻要被紅線規限。

三、〈「司法獨立」不可滋養法治之爛〉,作者為吳秋北

文章批評「法官淪為辯方律師」、「法治之爛就爛於黃官+黃檢控+訟棍+黑暴+外部勢力形成的利益鍊」,余大狀指「利益鍊」是很嚴重的指控,但評論沒有交代哪名律師、哪些「訟棍」、沒有提出事實基礎。鍾確認,但仍然視它為評論文章。

四、〈黃法官不解決 後患無窮〉,作者為沈運龍

文章批評「黃法官」葉佐文將「保護家園」的元朗白衣人鄧懷琛重判7年監禁,「好人都被判成罪人了」,又批評司法機構沒有善用國安法第44條委任「指定法官」的權力,來對「黃法官」乘勝追擊。余大狀指,文章除了「黃法官」有指名道姓之外,「黃醫護、黃教師」等則「冇點名嗰喎」。鍾沛權確認。

五、〈荒誕決定、荒誕理由〉,作者為梁振英

文章批評上訴庭批准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代表黎智英出庭抗辯,「我們邀請英國人為中國香港「發展」國家安全法律了」 、「法官在香港的國安問題上以洋為師,以洋掛帥」,並質疑「高官和司法界不必有國家觀念,不必有民族立場嗎?」

余大狀指,文章沒有提及判詞批准聘用外國大律師的理由和一貫原則、,也沒有提及國安法沒有明文禁止聘用外國律師,作者亦沒有解釋為何議題關乎「民族立場」和「國家觀念」。余大狀問鍾是否應容許此評論文章發表。鍾表示「絕對係」,又表明若果《立場》沒有倒閉,他們必定盡快及充份地報導作者梁振英的觀點,因為關乎公眾利益,與自己是否同意梁的觀點沒有關係。

六、〈無能、無信、無德的林鄭政府〉,作者為周永新

文章批評政府處理新型冠狀肺炎病毒的表現,又指市民對政府失去信心、認為政府「失德」,結尾更稱「市民自保之餘,唯一能夠盼望的,是現屆政府早日過去,這樣香港才有重生的一天」,余大狀指:「呢個係政府倒台的說法,伍專員嚟講,就係煽動啦?」鍾確認,他特別提到文章有6萬7千個讚好,「我好少見文章有咁高like數」,形容「好跨張」。

七、〈死開當幫忙!〉,作者為張寶華

文章批評政府應對疫情爆發的表現,稱「這個時候,如果我收到電話:『張小姐,我係特首,有什麼可以幫忙?』我會毫不考慮地說:死開當幫忙!」。旁聽人士聽罷發笑。余大狀問文章是否煽動憎恨和沒有提出解決辦法,鍾則指評論文章可以是百花齊放、百無禁忌,由粗俗到文雅,各式其色,反映到一國兩制下的言論自由特色,「風格上可以五光十色」,力度也可以不一樣。

八、〈我不是建制派!〉,作者為屈穎妍

余大狀指文章嘲笑林鄭「不懂用八達通」、「以為廁紙可以去便利店買」,沒有提出解決方法,「只係講林鄭施政有幾不堪」。鍾沛權確認。

九、〈慚愧得抬不起頭來〉 ,作者為張志剛

十、〈官到無求膽自大,官若有求無膽了〉,作者為屈穎妍

余大狀問鍾,文章是否引起對香港政府憎恨,鍾確認。余大狀再問,在言論自由環境下,是否應容許它發表,鍾回答是。

鍾沛權建議伍淑娟閱讀不同類型評論文章 了解「係咩一回事」

鍾最後補充,伍淑娟早前稱沒有看過《立場新聞》或親政府媒體,「可能佢要睇吓唔同類型嘅評論文章,係咩一回事」,評論文章風格可以很多元,如果要符合伍所稱的準則才能發表的話,「香港冇幾多評論文章可以發表」。他又指,報紙專欄文章通常不超過600字,就算評論版也不會容許一篇文章過千字,作者在版面字數限制下,評論會簡短精煉、無鋪陳,但不代表讀者閱後會容易受到影響。

鍾沛權:傳媒協辦選舉論壇普遍

余大狀指,看不到《立場》有立場地推動「攬炒」,也看不到《立場》就「攬炒」做過專題或萬言書。鍾亦指記憶中沒有圍繞「攬炒」作專題報導。

伍淑娟曾指《立場》協辦初選論壇,乃推動初選。余大狀問鍾,傳媒協辦選舉論壇是否新鮮或罕有的事?鍾指過往傳媒一直有協辦選舉論壇,包括有線電視和NowTV,是很普遍的事。他又說指在重視民主價值的社會裡,一定要配合充份的資訊自由和言論自由,而傳媒有這方面的角色,去提供資訊予市民以作決定,目的並非為推動議題。

案件於周五(31日)續審。

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處理,控方代表為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及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辯方代表為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及大律師黃卉儀,大律師管致行亦於近日加入辯方律師團隊。

案件編號:DCCC265/2022

審訊第一日
《立場》發布煽動刊物案開審 控方稱毋須證煽動意圖 辯方指傳媒報導不等於支持
《立場》案 控方:被告持續串謀 意圖抓住重要新聞發生時發布煽動刊物

審訊第二日
控方稱《立場》為政治平台 文章推波助瀾反政府、為犯案者戴光環
《立場》案 鍾沛權認知悉及批准發布涉案文章 控方指11月辭職後未有退出編採工作

審訊第三日
【立場案】控方指帖文留言可證煽動 辯方稱無法篩選 官反問是否可刪除
【立場案】警稱蘋果停刊日首獲指示保存《立場》證據 稱曾擷取300連結惟口供僅提30條

審訊第四日
【立場案】國安警曾大量擷取立場文章惟未披露 辯方指震驚、違基本守則
【立場案】警認帖文留言「舉手瓜」符號屬支持 辯方稱證人非專家拒納證供

審訊第五日
【立場案】審訊第五日收控方過千頁新文件 辯方:或申永久終止聆訊
【立場案】辯方申永久終止聆訊 還柙逾10個月林紹桐獲准保釋

審訊第六日
【立場案】控方稱鍾沛權為「好資深傳媒人」或危國安 官:機會好微准保釋
【立場案】國安警「主觀認為」587篇文章違法篩剩30篇 其餘因與案無關銷毀無交出

審訊第七日
【立場案】辯方質疑篩選文章限制調查角度 國安警否認:我哋冇限制只可睇呢30篇
【立場案】控方望呈587篇文章 證遲披露非對辯方不公 實對控方失利

審訊第八日
【立場案】控方稱多篇文章與國安法及初選相關 辯方:間間傳媒都有講
【立場案】辯方指銷毁調查文章「匪夷所思」 控方稱警初期「唔知告咩人」保留屬「不可能負擔

審訊第九日
【立場案】辯方永久終止聆訊申請遭拒 官:未能證遲披露文件對審訊不公
【立場案】控方新呈前英國分社主任楊天帥FB截圖 辯方批不公反對 官准呈堂

審訊第十日
【立場案】辦公室業主稱單位收回時好凌亂好多雜物 「睇到立場就憎」

審訊第十一日
【立場案】警檢逾三百證物包括刊物《立誌》 序:惡法下守住真相是最低限度抵抗

審訊第十二日
【立場案】辯方質疑搜查目的「確保唔可以再運作」 警:並非我收到嘅指示

審訊第十三日
【立場案】控方稱中大衝突兩年報導與暴動案判詞不符 可推論具煽動意圖

審訊第十四日
【立場案】警於林紹桐住所搜獲《蘋果》特刊《自由之夏》及兩本記者簿

審訊第十五日
【立場案】對話紀錄顯示鍾沛權辭職後 仍就報導向林紹桐發指示
【立場案】國安警指鍾沛權被捕後稱:我係《立場新聞》嘅總編輯,唔關其他人事

審訊第十六日
【立場案】鍾沛權認負責審批涉案文章、準則為基於事實及不違法 官裁表證成立

審訊第十七日
【立場案】鍾沛權出庭作供 稱曾因經營困難停薪半年 仍續任總編因「鍾意做」
【立場案】鍾沛權稱傳媒「幾天真」 僅想報導具公眾利益事件 否認設英國分社為宣揚激進理念
【立場案】鍾沛權指國安法前無傳媒因發布反共言論被興訟 辦《立場》並「來稿必登」體現言論自由

審訊第十八日
【立場案】鍾沛權稱《蘋果》停刊後續做因「唔捨得、唔甘心」:由始至終我哋都冇做錯
【立場案】辯方今呈香港警察等政府專頁帖文 亦有「光時」及罵法官等留言

審訊第十九日
【立場案】鍾沛權否認「炒作社會事件」 稱傳媒意圖純粹僅望「報導真相」
【立場案】鍾沛權否認為造勢專訪初選者:動輒就話煽動其實幾危險

審訊第二十日
【立場案】鍾沛權:若《立場》為「政治平台」 年刊2萬篇文章僅10篇煽動「實在好失敗」
【立場案】鍾沛權否認涉案博客文章「穿鑿附會」 稱對國安法擔憂真實存在應容討論 否則僅加深不滿

審訊第二十一日
【立場案】鍾沛權:文章基於事實質疑國安法 被控煽動未審先坐一年證憂慮真實
【立場案】鍾沛權:無與他人合謀犯案「因為我話事」 機構擁抱民主自由價值不代表屬政治平台

審訊第二十二日
【立場案】控方指《立場》欠娛樂星座版面非商業媒體,評論文章立場一面倒「睇入腦救唔返」

審訊第二十三日
【立場案】主控就唔識立場「解畫」 稱少睇網媒、建制媒體「我都唔睇㗎」
【立場案】鍾沛權:下架北愛武裝抗爭文章惟無需回應 停用武漢肺炎字眼因政治壓力

審訊第二十四日
【立場案】控方質疑訪自稱襲警者不報警 鍾沛權:保護受訪者、履行新聞工作者責任
【立場案】控方質疑配圖有偏見 鍾沛權認《國安法》屬「黑箱立法」、病毒由中國爆發屬普遍認知

審訊第二十五日
【立場案】控方質疑《立誌》以黃色頁面印員工卡片非巧合、「星星之火」使人聯想「星火基金」
【立場案】控方質疑配圖醜化警員、「火上加油」 鍾沛權:社運非三言兩語可煽動到出嚟
【立場案】控方質疑區家麟文章引市民憎恨政府 鍾沛權:當權者應受最嚴苛批評

審訊第二十六日
【立場案】控方新呈400篇文章稱助鍾沛權憶社會背景 辯方批對被告不公、憂擴檢控基礎

審訊第二十七日
【立場案】控方質疑社會「好失智」、社會安寧受嚴重破壞 鍾:港人不欲以追求價值交換表面穩定
【立場案】鍾沛權質疑監警會報告欠公信力 稱警察鏡頭下仍紀律敗壞 新屋嶺性侵或曾發生

審訊第二十八日
【立場案】控方九問是否認同恐怖主義萌芽 鍾否認 另質疑提問「沒完沒了」
【立場案】鍾沛權:監警會錯誤演繹7.21為「黑白衣人衝突」 8.31「有前因」不能合理化警不恰當武力

審訊第二十九日
【立場案】曾協助直播初選論壇 鍾沛權:個人支持初選 控方:想推動、出一分力

審訊第三十日
【立場案】控方:明知癱瘓議會仍支持協調 鍾沛權:讓議席真實反映票數,建制派辦初選亦支持
【立場案】何桂藍成新東「票后」 鍾沛權否認專訪「捧紅」 反指有留言批評

審訊第三十一日
【立場案】控方質疑Facebook專頁初選當日凌晨重推專訪 以增加何桂藍曝光率
【立場案】控方指鄒家成專訪鼓吹港獨 鍾沛權:香港民族主義可代表中港區隔或自治

審訊第三十二日
【立場案】鍾沛權:DQ及民族黨被取締引市民擔憂 控方:政治主張違法,就梗係要審查!
【立場案】鍾沛權不認為提倡「反共」違法 控方反問:呢個主張係咪合法

審訊第三十三日
【立場案】鍾沛權:若拉登接受訪問會報導 控方質疑影響美國士氣危害國安
【立場案】梁晃維專訪稱雨傘時「唔好激嬲共產黨」 控方指視中共為敵人

審訊第三十四日
【立場案】辯方批盤問反覆、與案無關 「琴日就拉登、普京,今日就梁天琦」
【立場案】以「初選瘋狂搜捕」為題 控方質疑「覺得唔應該拉?」 鍾沛權:規模空前、令人震驚

審訊第三十五日
【立場案】鍾沛權:羅冠聰以美麗島類比初選47人案 控方:這是評論文章危險之處
【立場案】控方盤問鍾沛權14天 屢中途引用新文章 辯方:非常之反對呢一種做法

審訊第三十六日
【立場案】控方:「香港獨立書店」欄目「係咩意思」 鍾沛權:非連鎖書店
【立場案】以卡夫卡小說比喻香港 控方質疑憑空想像 鍾沛權:手法常見 「你睇完唔明都冇計」

審訊第三十七日
【立場案】區家麟文章批警察犯案「法庭輕判、律政司沉默是金」 控方引案例反駁
【立場案】區家麟文章提及劉曉波 控方稱「聽個名就知唔妥」 未有應辯方要求解釋意思

審訊第三十八日
【立場案】控方:區家麟曾被Facebook短暫封鎖 鍾沛權批推論危險 或因惡意有組織舉報

審訊第三十九日
【立場案】法官:沒看過《1984》 要求鍾沛權解釋「新語模式」

審訊第四十日
【立場案】官質疑區家麟應先看法庭判詞再作評論 鍾沛權:沒要求作者看過文獻才有資格評論

審訊第四十一日
【立場案】控方:許智峯政治任務「對香港有害,沒有公眾利益」 故不應被報導

審訊第四十二日
【立場案】梁頌恆專訪未答是否「鬼」 控方質疑記者避重就輕 鍾沛權:沒有追問的餘地

審訊第四十三日
【立場案】控方指林紹桐是鍾沛權「副手」 二人休假時間不重疊 鍾沛權:審批重要內容只由總編輯負責

審訊第四十四日
【立場案】控方指鍾沛權「利用法庭去製造輿論」 鍾批:老屈我意圖、在嚴謹刑事審訊錯誤演繹證供

審訊第四十五日
【立場案】控方問是否「黃營」、「反建制派」 鍾沛權拒根據標籤回答

審訊第四十六日
【立場案】控方質疑「一心攬晒」涉案文章 鍾沛權:總編輯責無旁貸

審訊第四十七日
【立場案】長達26日盤問結束 辯方批控方問題「重覆又重覆」 笑指鍾沛權花名「最終審批權」

審訊第四十八日
【立場案】被問政治評論能否分三級制 鍾沛權:比電影評級難上萬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