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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將更新免遣返聲請政策 原訟庭拒批上訴許可後遣送離港

保安局將更新免遣返聲請政策 原訟庭拒批上訴許可後遣送離港

(獨媒報導)建制派一直「關注」本港免遣返聲請的審核機制,《施政報告》早前表示港府將更新遣送政策,保安局今回覆立法會議員表示,當局將在聲請人的司法覆核許可申請被高等法院原訟庭拒絕後,入境處便會安排相關聲請人遣送離港,建議將於12月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討論。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陳穎欣提出書面質詢,問當局會否修訂《入境條例》,針對初次提出聲請及聲請上訴後均被拒的聲請人施加額外規定。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回覆表示,因應大部分聲請人在申請被拒及上訴失敗後向法院提出司核覆核許可申請,以「拖延」非法留港時間。局方將更新遣送政策,當聲請人的司法覆核許可申請被高等法院原訟庭拒絕後,入境處便遣送相關人士離港,不再等待聲請人是否繼續向更上級的法庭提出上訴。

免遣返聲請人現時有權就聲請向高等法院原訟庭提出司法覆核,如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拒絕給予司法覆核許可,或司法覆核許可獲批准後的司法覆核申請被原訟庭駁回,申請人可向高等法院上訴庭提出上訴。

如上訴庭駁回有關上訴,申請人可向上訴庭或終審法院提出上訴許可申請。如申請人獲批上訴許可,便可向終審庭提出上訴,等候期間的法律程序需時較長,一般以數年計。

當局曾於2021年1月27日回覆立法會議員指,2018年起至2020年9月30日,向原訟庭提出司法覆核的案件分別為2,851、3,727及1,879宗,上訴庭的民事上訴則有349至393宗不等,終審法院的上訴許可申請則有65至388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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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

全港約15,000免遣返聲請人 2,200人將被遣送離開

保安局在回覆中表示,根據入境處資料截至今年9月底,共有14,961名免遣返聲請人在港,其中約200人的聲請尚待處方審核,約2,800人就入境處的決定提出上訴而尚待酷刑聲請上訴委員會作出決定,約8,200人被入境處或上訴委員會拒絕其聲請或上訴後向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或正進行其他訴訟程序,約1,500名聲稱被拒者在囚、還柙候審、等候檢控或調查程序等原因留港,另有約2,200人正被安排遣送離開香港。

在14,961名免遣返聲請人中,越南佔五份一即約3,056人,印尼及巴基斯坦分別有2,470及2,395人,其他國家的聲請人包括印度、孟加拉、菲律賓、尼泊爾、斯里蘭卡及尼日利亞等,在港身份大多為非法入境、逾期居留等。

另外入境處指,今年1月至9月期間,共有304名持行街紙的非華裔人士因涉嫌非法受僱而觸犯《入境條例》被拘捕。警務處則表示。今年1月至9月間共有528名持行街紙的非華裔人士,涉及刑事罪行被捕,其中111宗涉及店舖盜竊,另有166宗涉及偽造文件及假錢、妨礙公安罪行、扒竊、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打鬥及藏有攻擊性武器等。

截至今年9月底共368人被羈留 入境處:或安排特別航班執行大規模遣送

根據懲教署資料,截至今年9月底共有368人,分別羈留在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206人)、馬頭角羈留中心(30人)、及大潭峽懲教所(132人),三個羈留設施的名額上限為660個。保安局表示,當局將重新調配勵顧懲教所作羈留用途,同在下月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交代詳情。

入境處今年1月至9月期間共有785名聲請人被遣送離港,涉及的國籍包括印度(181人)巴基斯坦(109人)、孟加拉(108人)、越南(105人)、印尼(102人)及菲律賓(39人)等。

處方表示,過去兩年遣送申請人的進度受疫情影響,但仍分別遣送632人及753人離開香港,隨着國際航班的恢復,將加快遣送聲請被拒者離港,有需要時會安排特別航班執行大規模遣送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