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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區議員陳梓維以公帑購入電子器材 被指離任後未歸還 遭律政司入稟追討逾1.5萬元

前區議員陳梓維以公帑購入電子器材 被指離任後未歸還 遭律政司入稟追討逾1.5萬元

【獨媒報導】前佐敦南區議員陳梓維被指在任時以實報實銷方式購置手提電腦、華為手機及iPhone等物品,惟2021年離任後,未有按指引向區議會秘書處歸還或購回上述物品,遭民政事務署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合共15,707.52元款項連利息。案件安排於今日提訊,惟陳梓維沒到庭,審裁官李毅押後至11月16日進行證案。

申索人為律政司,代表民政事務總署署長入稟。被告為陳梓維,今天沒有到庭。陳於2019年以手寫政綱參選佐敦南區議員,並成功擊敗盤據當區11年的民建聯時任區議會主席葉傲冬,直至2021年7月,陳在宣誓風波中辭職。

根據入稟狀,陳梓維於2020年2月至8月在任期間曾簽署「開設辦事處開支償還款額申請表」,向民政事務總署申領購買合共7項物品的費用,包括ASUS手提電腦、華為智能電話、蘋果Mac Book及iPhone,以及相關保養費用,而署長其後向被告發放合共26,676元。

律政司指,由於被告在2021年7月12日離職,根據《有關香港特別行政區區議會議員酬金、律貼和開支償還款額安排的指引》,被告必須在離任區議員後一個月內,將該7項物品交回油尖旺區議會秘書處,或是申請購回物品。惟被告離職至今仍未歸還物品,秘書處亦未收到被告購回該7項物品的申請,因此律政司追討物品的折舊價合共15,707.52元連利息。

案件編號:SCTC26086/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