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廉政公署去年5月採取「勁草」行動,拘捕12人,當中三人被控向收受賭注者投注,其中包括前港腳、時任港超聯標準流浪主教練招重文及深水埗後衛梁羿童。案件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判決,招重文及何思漢承認兩項推廣或便利收受賭注或向收受賭注者投注罪名,以及一項向收受賭注者投注罪名,分別被判處罰款12,000元及24,000元;而梁羿童則承認一項向收受賭注者投注罪名,被判罰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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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投注5場賽事 曾收取另一流浪教練賭注
廉署表示,案件於2023年1月至12月期間發生。現年55歲、時任標準流浪總教練的招重文與46歲的學校代課老師何思漢本身互相認識,兩人投注的「外圍波」涉及五場在2022╱23及2023╱24賽季由中國香港足球總會舉辦的港超聯、賽馬會菁英盃及足總盃賽事。該五場球賽分別為2023年1月7日東方對港會的足總盃賽事、1月8日傑志對標準流浪的菁英盃賽事、1月15日標準流浪對晉峰的港超聯賽事、2月5日傑志對深水埗的港超聯賽事,及12月30日深水埗對香港U23足球隊的菁英盃賽事。
案情透露,招重文先後多次要求何思漢協助他向外圍賭博經營者投注上述五場本地足球賽共47,000元,每項投注金額由2,000元至5,000元不等。廉署調查亦發現,在上述47,000元賭注中,除了有招重文為自己作投注的金額外,還包括招重文從另一名標準流浪教練收取的賭注,共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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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先透露戰術 稱不會派前鋒出賽
案情續指,當招重文指示何思漢投注2023年1月15日由他有份執教的標準流浪與晉峰對壘的港超聯賽事時,招重文向何思漢透露其球隊作賽策略,標準流浪當日將不會派任何前鋒作賽,意味入球數目將會較低,而招重文當日經何思漢就該球賽的「下盤」及「細」總入球分別下注5,000元,標準流浪最終以2比1勝出該場比賽。
然而,翻查足總比賽報告,該場比賽賽果應為標準流浪以4比1贏波,正選陣容亦有司職前鋒的祖連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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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今日承認共三項控罪,即兩項推廣或便利收受賭注或向收受賭注者投注罪名,違反《賭博條例》第16B(1)條;以及一項向收受賭注者投注罪名,違反《賭博條例》第8條。招重文被裁判官林子康判處罰款12,000元,而何思漢則被判罰款2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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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另一名被告梁羿童,現年20歲,時任深水埗後衛,早前承認一項向收受賭注者投注罪名,被判罰款5,000元。案情指他於2024年5月30日至6月5日期間,多次透過一個流動應用程式向收受賭注者投注共逾6,600元,包括2024年6月1日深水埗及東方在足總盃決賽對壘的賽事。
虎門假波案 涉以逾24萬行賄多名球員
廉署今年3月繼續執行「勁草」行動,拘捕4人涉及打假波,包括外圍「莊家」姚曉聰、乙組虎門班主、教練兼後衛盧康銘、虎門球員蘇俊賢,以及曾效力虎門的外圍賭注中介人,俗稱「艇仔」的黃謙進。他們涉嫌以逾24萬元行賄多名足球員,藉此操縱球隊在2021/2022年球季多場港乙賽事的結果,以便集團經營外圍賭博,四人被控一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以及一項串謀詐騙罪名,違反普通法。案件將於7月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