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工程師否認用假安心進入境大樓 上司指曾問有否方法幫被告 職員稱「無啦記者影晒相」

工程師否認用假安心進入境大樓 上司指曾問有否方法幫被告 職員稱「無啦記者影晒相」

【獨媒報導】3名公務員及2名外判職員涉前年11月使用虛假「安心出行」程式進入灣仔入境事務大樓,遭控「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文員早前認罪判社會服務令,另4人不認罪。政府外判測試工程師今(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受審,被告上司供稱接獲通知被告疑用假「安心出行」被截停,他到場後見畫面字體與慣常使用的程式有別,故問被告:「係咪假安心出行?」被告回答「係」。上司指「我一心想救佢」,於是問他有否下載官方「安心出行」,惟被告指沒有。上司亦指曾問入境處職員有沒有方法幫助被告,惟職員稱「無啦,記者喺度影晒相」。

被告文劍偉(29歲,測試工程師),被控一項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

上司稱公司安排已預載「安心出行」電話予員工

被告為政府外判職員,任職科技公司 ICO Limited,其上司項目經理趙祖蔭供稱,被告於2020年入職,負責工程工作。趙指他於2021年10月25日以口頭通知被告在內的員工,11月1日起進入大樓需要使用「安心出行」,並提醒他們安裝有關程式,以及在地下大堂掃瞄「安心出行」碼。其後有員工反映不想使用自己的電話安裝,因此公司安排了一些已預載「安心出行」程式的電話予員工使用。

上司稱接獲通知被告疑用假安心被截停

趙續指,他於案發的11月1日早上約10時,接到有人致電表示其同事在地下疑似使用假「安心出行」,因此被截停,該人著趙到場了解事件。趙到達電梯大堂前的保安位置,入境處職員指被告及另一同事,「都好似有問題喎!」職員向趙展示電話,趙看到該「安心出行」程式的字體較淺色,字體大小亦與他慣常使用的「安心出行」程式有別,認為似乎是假的程式。至於被告則站在一旁被職員押着。

上司指被告表示無下載官方「安心出行」

趙及後問被告:「係咪假安心出行?」,被告起初沒有回答,直至趙第二次提問時,被告才回答「係」。趙表示「我一心想救佢」,於是問被告電話有沒有下載官方的「安心出行」程式,惟被告稱「無」。趙表示被告沒有獲公司豁免毋須使用「安心出行」。

上司指曾問有無方法助被告 職員稱「無啦記者影晒相」

在辯方盤問下,趙表示被告沒有要求使用公司安排的電話。他又指到場見被告被截停後,曾問入境處職員有沒有其他方法幫到被告,惟職員稱「無啦,記者喺度影晒相」。

政務主任指不同部門會安排在入口或辦公室樓層掃瞄

負責通知「安心出行」安排的公務員事務局政務主任崔誦恩接受盤問。她同意不論公眾人士還是政府僱員均需要掃瞄二維碼,否則不得進入大樓。她亦同意政府大樓牽涉很多不同部門,有些安排在大樓入口掃瞄,有些則在指定辦公室樓層掃瞄。控方覆問時指,有關措施是針對公務員,還是同樣包括外判職員,崔表示包括所有人,但詳情相關部門會較清楚。

裁判官王證瑜裁定表面證供成立,被告選擇不作供,控辯雙方將於明天結案陳詞。

控罪指被告於2021年11月1日,在灣仔入境事務大樓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而侵入歸屬於公共機關,或由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

同日有4人被捕並被控同一罪,各自分拆成獨立案件。23歲文員伍敏怡早前認罪,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另3人不認罪包括:莫冠恒(45歲,審計主任)、黃梓軒(29歲,入境事務助理員)及陳國飛(34歲,入境事務主任),陳將於3月22日裁決,黃將於3月30日裁決。

案件編號:ESCC2097/2022

相關報導:
文員認用假「安心出行」進入灣仔入境大樓 判80小時社服令
入境事務主任涉用安心出行截圖進大樓 控方:一入門口便須掃二維碼 否則構成入侵
入境事務主任涉安心出行截圖入大樓 職員確認可選擇到達工作樓層才掃QR Code
涉用假「安心出行」進入灣仔入境大樓 入境事務助理不認罪受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