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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用假「安心出行」進入灣仔入境大樓 入境事務助理不認罪受審

涉用假「安心出行」進入灣仔入境大樓 入境事務助理不認罪受審

(獨媒報導)3名公務員及2名外判職員涉前年11月使用虛假「安心出行」應用程式進入灣仔入境事務大樓,遭控「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早前一人認罪。29歲入境事務助理員不認罪,今(1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受審。負責在大樓檢查的入境事務助理員表示,發現被告展示的二維碼與其認知有出入,因沒有了「安心出行」的標誌,她要求被告返回主頁,見到有「輸入地址」一欄。辯方表示,被告一直使用涉案的程式卻無人阻止,因此他信以為真。

辯方指被告一直使用該程式卻無人阻止

被告為黃梓軒(29歲,入境事務助理員),被控一項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辯方代表為大律師陸偉雄,主要爭議被告並非「侵入」涉案地點,因他當日需要入內工作。而且被告一直使用另一非官方的「安心出行」應用程式,但進入涉案地點時卻沒有被阻止,因此被告信以為真。控方則指,被告不符合進入涉案地點的條件。

負責職員見被告的二維碼有出入 有「輸入地址」一欄

入境事務助理員徐詩敏供稱,她於案發當日負責核對進入入境大樓人士的「安心出行」,事前公司曾向她簡報有關真假「安心出行」程式的分別。案發時被告正進入電梯大堂,此時徐與一名「安心大使」一同截停被告,被告向他展示已掃描的二維碼。徐發現其二維碼與其認知有出入,因沒有了「安心出行」的標誌。於是徐要求被告返回主頁,然後徐見到主頁有「輸入地址」一欄,最後將被告轉介至入境事務主任。

職員同意肉眼難分辨真假

在辯方盤問下,徐同意有部分情況可獲豁免掃描安心出行,她亦同意進入入境事務大樓地下是無需掃描。另外,她同意憑肉眼無法分辨真與假程式的界面,因顏色都是一樣。徐另同意被告沒有企圖進入電梯大堂。但徐不記得被告曾向她展示職員證並稱「我返工咋喎」。

「安心大使」指曾叫被告展示電話 不獲理會

案發時為「安心大使」岑兆華則供稱,當日負責檢查「安心出行」,見被告「急急腳」走入電梯大堂。岑要求被告展示電話的「安心出行」,惟被告沒有理會。

入境事務主任林基恆供稱,他曾問被告有關他所使用的程式,但被告沒有回應,最後將事件通知相關單位,並由他們報警。林指,期間他曾批准被告致電予其上司。

辯方問到,林是否有權拒絕被告入該大樓,他表示若被告未能出示「安心出行」,他無法批准被告入內。辯方指,林曾向被告表示:「你用緊嗰個假㗎喎」,被告回答:「我唔知」,林再問:「你無睇IDN(immigration department notice)咩?」,被告再回答:「我唔知」。林表示對上述對話沒有印象。在控方覆問下,林稱被告從沒表示自己有豁免使用「安心出行」。

控罪指被告於2021年11月1日,在灣仔入境事務大樓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而侵入歸屬於公共機關,或由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

另有4人亦被控同一罪,各自分拆成獨立案件。陳國飛(34歲,入境事務主任)及文劍偉(29歲,運輸工人)均不認罪,分別於2月20日及3月6日開審。伍敏怡(23歲,文員)則認罪,准保釋至2月24日判刑。莫冠恒(45歲,審計主任)則尚未決定答辯意向。

案件編號:ESCC209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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