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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修例禁違國安者做社工 立法會小組「歡笑聲」中完成逐條審議

政府修例禁違國安者做社工 立法會小組「歡笑聲」中完成逐條審議

(獨媒報導)政府建議修例禁止違反「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社工擔任社工或續牌,除非取得社工註冊局全體成員同意。立法會小組委員會今早首次開會,原定兩小時會議,議員和官員回答一小時後,進入逐條審議。主席梁美芬問議員有否意見,在席9人有人低頭看電話、有人看屏幕,有人呆望文件無反應。梁美芬欲進入下一條審議,政府代表忍俊不住提醒已審完,梁美芬打圓場:「完咗嗱吓嘛哈哈,咁啦好多謝大家,其實我哋剛才都有充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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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美芬

《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在5月20日憲報刊登,以「先訂立後審議」的方式立法,公告在下月22日起實施,立法會議員可就條文修訂「提出意見」。

政府:不相信協助社區個案招致危害國安

原定兩小時會議,在上午10時45分開始,數名委員發言,關注「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定義太廣闊,擔心社工誤墮法網。林素蔚指有前線社工反映修例帶來心理壓力,她問政府會否在實施首年,為社工提供法律服務。勞工及福利局副局長何啟明反駁,相信社工一般在社區內協助個案,不會觸及危害國家安全,「我唔係好相信會發生」,除非有社工刻意觸動紅線,故「唔係一般社工要擔心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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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素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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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啟明

自稱議會「唯一非建制」社福界狄志遠表示,若社工透過遊行示威爭取權益、批評政府政策,會否被歸危害國安罪行。何啟明表示,對於「民生政策」表示不滿,「一般我覺得無可能」,他指出《港區國安法》四罪行,以及刑事條例下的叛逆及煽動罪,是一般危害國安罪行。個別例子要待法庭裁決後,才交由社工註冊局處理。何啟明表示《條例》不列出具體罪行,因有人會「鑽法律罅去危害國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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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福界狄志遠

違「危害國安」罪可除牌 議員稱不列清罪行屬「合理」

選委界黎楝國替政府護航,指政府未立廿三條,自然未能詳細列出罪行。他指終審法院早前有判詞闡述何謂「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簡慧敏亦指出要經法庭定罪才會被拒絕註冊,她稱不要「妖魔化」修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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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委界黎楝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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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慧敏

小組主席梁美芬預留一小時做逐條審議,勞工及福利局首席助理秘書長葉家昇讀出修訂後,梁美芬向委員表示:「好,而家我哋進入審議最主要內容喇。大家...各位委員有無意見」。在席9名議員,包括狄志遠、黎楝國及林智遠均低頭掃手機,陳勇和林素蔚就狀似忙碌看著電腦屏幕,其餘委員則低頭發呆或看文件。

連政府朗讀條文 兩分鐘完成逐條審議

梁美芬問政府有無補充,同樣沒有回應。梁美芬說:「呀,咁基本上頭先我哋都有作出充分嘅討論嘅吓」。她接著說:「好咁下一條吖」,現場寂靜數秒,葉家昇提醒「完成㗎喇」,身旁秘書亦提醒只有一項修訂,梁美芬才尷尬笑稱「完咗嗱吓嘛哈哈,咁啦好多謝大家,其實我哋剛才都有充分討論」,她指公眾可以透過書面方式表達意見,小組委員會周五將向內務委員會報告工作。會議隨即結束,比原定會議提早足足一小時完結。

螢幕快照 2022-06-07 下午12.57.08
葉家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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