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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逾千宗樹木投訴涉政府部門卸膊 有倒塌風險個案逾一年才回覆

每年逾千宗樹木投訴涉政府部門卸膊 有倒塌風險個案逾一年才回覆

(獨媒報導)申訴專員公署今早(13日)公布就政府土地上樹木投訴的處理的主動調查結果,申訴專員趙慧賢表示,1823熱線每年平均接獲約2.4萬宗樹木投訴,涉及部門權責爭議的個案每年平均約1,100宗,每年平均逾數十宗個案逾3個月後才獲回覆,其中一宗涉及樹木倒塌風險個案更在投訴後超過一年才回覆指仍在處理中。趙慧賢點名批評地政總署多次延誤處理投訴,又指如若投訴因權責爭議而不獲適時處理,容易令市民感到政府部門互相推卸責任。

(由申訴專員公署提供)
圖片來源:申訴專員公署

申訴專員趙慧賢
申訴專員趙慧賢

年逾1,000宗投訴涉權責爭議 趙慧賢:易令市民覺得政府部門互相卸責

現時港府採用「綜合管理方式」,由10個主要樹木管理部門(即漁農署、建築署、土拓署、渠務署、民政總署、房屋署、路政署、地政總署、康文署和水務署)管理政府土地上的樹木,以樹木所在位置界定管理責任。發展局轄下的樹木管理辦事處(樹木辦)負責制定樹木管理策略及措施,以及在中央層面協調及督導各部門處理樹木投訴。

政府現時主要透過效率促進辦公室1823熱線接獲樹木投訴。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發現,在2018年至去年10月期間,1823熱線每年平均接獲約2.4萬宗樹木投訴,涉及部門權責爭議的個案每年平均約1,100宗,佔全年接獲的投訴3.3%至5.9%不等,有關個案中每年平均逾數十宗個案需時逾3個月投訴人才獲回覆。

趙慧賢指,雖然涉及部門權責爭議的個案只佔整體投訴的少數,但因樹木的狀況存有變數,若投訴個案因部門的權責爭議而不獲適時處理,問題樹木會帶來安全隱患,亦容易令市民感到政府部門互相推卸責任。

點名批評地政總署多次延誤處理投訴

公署亦發現,所有部門均未有規定處理投訴時間,亦無數據庫備存完工日期。公署點名批評地政總署多次延誤處理樹木投訴,難以接受。公署指,1823熱線的資料顯示,地政總署過往曾有大量逾期回覆的樹木投訴。截至去年3月,地政總署有達2,148宗逾期回覆。公署引述個案指,有一宗涉及樹木倒塌風險的投訴,地政總署在377日後才經1823回覆投訴人「個案仍在處理中」,歷時超過一年,公署認為存在嚴重延誤。

樹木辦自去年下半年起已加強督導地政總署,落實7項改善建議,包括由副署長成立領導的工作小組,截至同年10月地政總署的逾期回覆個案已大幅減至4宗。惟公署指未有資料顯示過去積壓投訴個案是否已全部獲處理,期望該署利用正建立的電腦資料系統作內部監測工具。

倡以「投訴整體處理時間」作介入準則

就涉及部門權責爭議的樹木投訴個案,公署建議樹木辦以投訴的整體處理時間作為介入準則,並整合各部門常見的分岐和誤解,與部門定期進行交流及分享,適時檢視及按需要更新《技術通告》的内容,適當加入過往裁決個案所得的原則性指引,供各部門遵從;若出現權責爭議時,樹木辦亦應及早安排聯合視察,以盡快釐清樹木管理責任。

在督導工作上,公署又建議樹木辦應要求各部門就因應投訴而進行的樹木工作訂定時限,並定期匯報相關數據以作監察;檢視1823熱線月度報告的數據類別,並要求各部門定期匯報非經 1823熱線接獲的樹木投訴的相關數據,以全面監察各部門跟進的情況。公署更點名建議樹木辦應持續監察地政總署表現,並適時提供協助。

發展局:逾期處理投訴個案已減逾九成

發展局接納公署的建議,並指已作跟進,包括檢視及更新有關投訴處理機制、加強協調和督導部門處理樹木投訴的工作、協助部門處理積壓投訴個案、成立專責小組檢視並已更新樹木管理指引等。

發展局又表示,樹木辦和各部門已就公署建議採取多項改善措施,包括樹木辦已要求各部門需在14個工作天內回覆一般投訴個案,並定期監察投訴個案數據及處理時間,以確保投訴獲適時處理;而樹木辦亦提前介入部門有爭議的個案,以協助調解和裁決,並與各部門分享涉及權責爭議的個案以供參考,從而減少日後爭議個案。各部門亦建立內部機制,監察風險緩減工作的執行進度。

局方指,上述改善措施漸見成效,由本年初至今逾期處理投訴個案數目已減少超過九成,而個案處理時間亦有所縮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