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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管眾籌諮詢今日截止 社協稱有極大保留

規管眾籌諮詢今日截止 社協稱有極大保留

【獨媒報導】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去年底提出規管眾籌,並進行三個月諮詢,諮詢今日截止。香港社區組織協會稱對建議有極大保留,認為部分過於嚴苛,倡當局以公眾教育為主,並只就涉財務回報的商業眾籌作規管。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去年12月公佈「有關眾籌活動規管的公眾諮詢」文件,建議設立「眾籌事務辦公室」,規管所有向香港人、或身處香港的個人或團體的線上及線下眾籌。所有眾籌在展開前,皆須向眾籌辦申請。

社協亦就此向當局提交意見書。社協認為眾籌有助個人或機構在公眾生活中互動,促進人與人交流,規管應取得適當平衡,避免不合理地限制正當合理的生活,扼殺眾籌令社會向前發展的公眾福祉。

意見書中提到眾籌可分為四大類,分別是股權及債務眾籌、點對點借貸、捐獻性質的眾籌以及報酬或預售性質的眾籌。社協指前兩者以賺取財務回報為目的,屬投資行為,認同需作規管。惟社協指後兩者不涉財務回報,亦並非世界各地重點規管的對象。

社協認為,目前本港就籌款進行違法行為,已有足夠的法例規管,包括洗黑錢、欺詐、盜竊及國家安全等,慈善團體的運作亦受嚴格規管。他們又認為,要求網上眾籌平台皆須向眾籌辦登記,並須在本港有一實體地址屬「不可能亦不現實」,只會令該些平台不為本港個人、機構及團體提供服務,窒礙了香港作為創科之都的可能性。

他們建議由教育入手,教導公眾如何分辨眾籌活動,當局亦可製作守則供個人和機構參考。立法規管方面,則只應針對有財務回報性質的活動。

多個病人組織組成的「關注眾籌規管聯盟」上周曾舉行記者會,憂規管範圍太闊,令捐款者卻步。「香港眾籌關注組」的聲明則認為擬議的規管不符人權標準,認為將窒礙公民社會發展,變相不鼓勵市民做善事,影響民間互助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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