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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宿舍租戶每年須做200小時社會服務 不達標不獲續租

青年宿舍租戶每年須做200小時社會服務  不達標不獲續租

【獨媒報導】《施政報告》提出青年宿舍計劃,計劃資助非政府機構租用酒店或旅館作青年宿舍,目標在5年內增加3,000個宿位。政府在本月公布申請指引,入住宿舍的申請人除了須符合入息上限、在港沒有持有物業外,他們每年須參與不少於 200 小時的社區或志願服務,若沒有合理原因未能達到服務時數,將不獲續租。

「是否願意回饋社區」為租戶必要條件

政府去年公布《青年發展藍圖》,並在12月16日獲立法會通過10億元撥款,資助非政府機構租用酒店和旅館房間作青年宿舍。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在本月公布申請指引,入住青年宿舍的申請人須為18至30歲、沒有持香港物業的在職青年。一人申請者月入須低於25,000 元,總資產低於 38 萬元;二人申請者合共月入不得超過50,000元,總資產低於 76 萬元。首次租期至少2年,包括1年「死約」,1年「生約」,滿期後可續約,但總租期不得超過5年。

不過,文件提到青年租戶每年須參與不少於 200 小時的社區或志願服務,例如為基層家庭的兒童提供補習或興趣培訓,如租戶沒有合理原因而未能達到服務時數,將不獲續租。政府亦要求非政府機構在選擇租戶時,把租戶「是否願意回饋社區」為選擇必要條件之一,如機構未能確保租戶完成相關的服務時數,政府將扣減資助額。

資助申請者須讓租戶加深國家認識、了解大灣區機遇

申請資助安排方面,民青局指當有意參加計劃的酒店或旅館向民青局提交登記表格後,政府將審視有關申請,供非政府機構選擇。而非政府機構亦可以選擇酒店或旅館合作,再申請資助。

政府審核資助申請者時,將審視其經驗和能力、財務狀況、計劃書內容,以及推行時間表,亦會考慮其對青年發展及鄰近社區帶來的裨益,例如申請者舉辦的活動能否讓租戶加深對國家的認識、了解粵港澳大灣區發展所帶來的機遇,以及培養青年租戶正向思維、對社會的歸屬感和責任感等。另外,會審視申請者能否確保青年宿舍的營運符合香港所有法例法規,包括《香港國安法》。

若資助獲批,政府以實報實銷的方式向非政府機構提供資助,用作進行小型改裝或添置設備、處理行政開支、營運開支,以及社區服務開支等。而政府會根據申請者呈交的建議書決定資助金額,但預計每個房間每月的資助額平均約為 5,500 元。每間房的租金須為同區相約住宅物業市值租金的六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