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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歲人妻網上「起底」小三 涉違《私隱條例》 准簽守行為撤控

35歲人妻網上「起底」小三 涉違《私隱條例》 准簽守行為撤控

(獨媒報導)35歲人妻在網上「起底」第三者,並將第三者個人資料分享至「反二奶小三出軌大聯盟」Facebook群組,涉違反《私隱條例》,被控4項「未經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罪。案件今(16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經控辯雙方商討,被告獲准在同意案情的前提下,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控罪。主任裁判官徐綺薇遂下令她自簽2,000元,守行為24個月,另須付1,000元堂費,控罪獲撤銷。徐官特別提醒,個人私隱應該受到尊重,籲被告以後不要在未經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對方個人資料。

案情指,被告梁嘉恩(35歲,兼職售貨員)的丈夫與事主女子X在2019年至2021年間曾有親密關係,女子X在二人分手後將關係告知被告。2021年11月至2022年12月期間,被告在一個名為「反二奶小三出軌大聯盟」Facebook群組,先後發布4則包含女子X個人資料的訊息,並對女子X作負面評論及指控。被披露的個人資料包括女子X的中文姓名、英文姓名、教名、居住地區、職業、工作大廈及其照片。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稱自己才是「受害者」。而女子X的個人資料被披露後,感到情緒受困擾。

控罪指被告分別於2021年11月25日、2022年5月15日、5月21日及12月1日,在香港,在未經資料當事人女子X的同意下,在Facebook一個名為「反二奶小三出軌大聯盟」的群組,披露該當事人的個人資料,中文姓名、英文姓名、教名、職業、工作大廈、居住地區及其照片,意圖導致該當事人及其家人蒙受指明傷害,或罔顧該披露是否會或相當可能會導致該當事人及其家人蒙受指明傷害。

案件編號:ESCC881/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