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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歲男自製錄像揚言「打倒共產黨」及「斬首」習近平 認煽動囚半年

57歲男自製錄像揚言「打倒共產黨」及「斬首」習近平 認煽動囚半年

【獨媒報導】57歲男子涉在 Facebook 及 X(前稱 Twitter)發布280段自行製作的錄像,當中包括《願榮光歸香港》音樂錄像及自拍錄像,曾揚言向習近平及李家超「斬首」、「打倒邪惡軸心 共產黨」及「革命無罪 造反有理」。他今早(1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判刑時指被告在6個月內發布共280則帖文,頻率異常地高,相關帖文亦是他自行製作,反映他理念頑固,考慮犯案手法、求情內容等因素,判監6個月。

被告區健威(57歲,報稱無業)承認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案情指,在警方的調查下,發現被告管有3個Facebook及2個Twitter帳戶,在今年4月19日至10月16日期間,發布了合共280段具煽動意圖的訊息。

案情指被告發布具煽動性錄像 包括11段《願榮光》及自拍片

其中11則帖文含歌曲《願榮光歸香港》的音樂錄像,餘下帖文則是以一般歌曲製作而成的音樂錄像,但錄像附有具煽動性的圖片、照片及被告自拍讀出煽動言論。所有帖文均可供公眾瀏覽。

被指「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的言論包括「打倒邪惡軸心 共產黨」、「人不 反共 天理難容」、「七一慶 天滅中共 全黨死光」。被指「引起憎恨或藐視香港政府官員及警務處」的言論包括「制裁邪惡軸心 中國香港」、「香港最堅實 精神病患白卡者 李家超」、「鄧炳強 保安局局長 現代賣港賊」、「制裁 李桂華 三代 以儆效尤」及「破壞法治的 黑警」等,圖片包含倒轉的香港警徽及國家安全處標誌。

案情指被告揚言「斬首」習近平及李家超

被告亦稱「革命無罪 造反有理」、「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 願榮光歸香港」,又將《願榮光歸香港》稱為「香港國歌」,其中11段音樂錄像含有歌詞「黎明來到要光復這香港 同行兒女為正義時代革命」,具有「將香港從中國分裂出去的意思」。

被告另被指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慫使他人不守法,涉案言論包括「斬首 獨裁者習近平天下太平」、「斬首 李家超」。

被告錄影會面中承認自製影片 意圖是「打倒中國共產黨」

被告在11月16日在住所附近被警方截停及拘捕,警方亦檢取了被告的手機、電腦和硬碟儲存裝置。經數碼法證檢驗後,警方發現上述裝置登入了被告的5個社交媒體帳戶,以及儲存了多段煽動音樂錄像。

在警署的錄影會面中,被告承認持有該些社交媒體帳戶,涉案錄像由他以手機程式自行製作,意圖是「反對共產黨」及「打倒中國共產黨」。

辯方求情:涉案內容重複 所引起的反應「少得可憐」

被告的代表大律師關文渭求情指,雖然被告所發布的涉案帖文較多,但內容重複,最嚴重的言論是聲稱「斬首」,而其他言論只是表達被告對政治的想法。

關續指,被告社交媒體帳戶的朋友數目非常之少,最多的帳戶只有284名朋友。再者,被告發布的內容「冇乜令人引起興趣的地方」,所以網上反應也是「少得可憐」。

關又提到,部份錄像顯示到被告的容貌,反映他未有意識到法律後果,而非因為他是「政治狂熱份子」。被告沒有政治背景或聯繫,發布涉案內容並非為了累積政治本錢。

關冀法庭考慮被告讀書不多,教育水平不高,對法律一知半解,涉案內容的受眾不多,所造成的影響不大,能判處短期監禁。

官指「理念頑固」 發布頻率異常地高 自行製作錄像圖引網民注意

《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判刑時指,被告在6個月內發布共280則帖文,平均每日發布不止一次,頻率「異常地高」。被告不是單純分享其他人的帖文,而是自行製作錄像,明顯是想引起網民的注意。

蘇官指被告的犯案手法顯示他「理念頑固」,他不但主張把香港從中國分裂出去,更渲染暴力,稱要殺害政府官員及其家人,考慮犯案手法、求情內容等因素,以監禁9個月為起點,除了認罪可獲扣減三分一刑期之外,沒有進一步減刑理由,故判監6個月。

控罪指被告於2023年4月19日至10月16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在 Facebook 及 X(前稱 Twitter)發布、提供及/或持續提供陳述、相片、圖片及/或影片,具意圖:

(a)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
(b)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c)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
(d)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案件編號:WKCC4421/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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