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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47人案】余慧明指提「攬炒」為擺高姿態與政府談判:我哋從來都係有得傾

【初選47人案】余慧明指提「攬炒」為擺高姿態與政府談判:我哋從來都係有得傾

【獨媒報導】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23日)踏入審訊第112天。余慧明繼續作供,就其文章〈踏上這攬炒旅途〉,余解釋是為爭取五大訴求,並理解「攬炒」是借助電影對白「if we burn, you burn with us」,當時市民「已經畀政權燒着緊」,她望以任何合法方法增加政府拒聽民意的代價,即使或利益受損、「冇咗份工」;又指「攬炒」雖帶來雙輸局面,但「始作俑者係政府」。余又強調其目標並非「攬炒」,而是爭取雙普選,提出「攬炒」和否決所有議案並非「恐嚇」,是擺出高姿態與政府談判。余強調「我哋從來都係有得傾」,關鍵是政府是否願放下身段聆聽民意,若政府拒談判便會反對預算案。

就文中提到「向醫管局及政權作出強而有力的控訴」,余直言「7.21、8.31、10.1,我哋真係唔可以好似政府咁話要向前看就 move on 囉」,並指運動中「冇一個政府官員要問責落台」、「冇一個警員要為自己嘅暴力行為負上責任」,但有很多示威者被拘控。余不認為只有市民一方要承受代價,而她願意嘗試用任何方式令政府「直視民意」。

余指「攬炒」為即使利益受損仍要增加政府代價、始作俑者為政府

參選衞生服務界的前醫管局員工陣線主席余慧明續作供,辯方展示3月31日於《香港獨立媒體》發布的〈踏上這攬炒旅途〉,余指約於3月30日於個人 Facebook 專頁發布,其後獨媒無獲其授權轉載,但文章應完整及準確。而她這麼早撰文,「純粹為正選鋪路」,但當時未知有初選,並在法官詢問下指可將文章解讀為參選宣言。

被問及標題的意思,余解釋她將「爭取五大訴求」比喻為一個旅途,若政府繼續堅持不回應民意,爭取五大訴求的時間「可能會好長」;至於使用「攬炒」,是因爭取五大訴求時,「我係願意嘗試用任何合法嘅方法,即使個過程之中我可能會利益受損,可能會冇咗份工,都要增加政府拒絕聆聽民意嘅代價。」

余續指,她並不是從戴耀廷借用「攬炒」一詞,解釋該字眼於2019年已曾出現,當時網上很多人已有使用,其文章亦與3月25日公民黨記者會和3月26日戴耀廷召開的35+記者會無關。

余指「攬炒」借助「if we burn, you burn with us」 指望在法律框架下令政府回應民意

余並解釋她理解2019年社會運動中「攬炒」的意思,「係借助咗一個電影嘅對白:“If we burn, you burn with us.”。」李運騰問是《飢餓遊戲》的對白?余同意,指認為當時的市民「係已經畀政權燒着緊」,「因為佢完全唔理市民嘅意見、唔聆聽市民嘅聲音,強行推動《逃犯條例》嘅修訂,令到事件演變成越嚟越多嘅衝突。」

余續指,她理解「you burn with us」,是示威者或市民角度「要令到政權都付出代價」,如發動大三罷令政府「面對一個好重大嘅政治壓力」,而該行動也是《基本法》保障下的權利和自由。余強調,她希望以「非暴力」的方法,在法律容許的框架下做一些抗爭,令政府聆聽民意、回應訴求。

法官陳仲衡問,余是談及雙輸局面?余說:「其實呢個唔係我想要,我想要嘅係一個 win-win」,陳慶偉笑出聲。李運騰指即使余不想,但「攬炒」基本上就是談及一個雙輸局面。余表示明白,但強調「依個局面點解會產生,係因為政府唔聆聽民意囉」,李追問但結果會是雙輸?余說:「係,但係個始作俑者係政府。」

余並指,罷工時曾形容「政府攬炒緊我哋香港市民大眾」,到特首辦示威時亦曾高舉「停止攬炒」的標語,望政府封關保障市民利益。

停止攬炒
2020年2月5日醫護罷工第三日,醫管局員工陣線到特首辦示威。

余指議會內「攬炒」非目標 目標為爭雙普選

就文章的主要訊息,余指是「議會內嘅抗爭,我哋可以做到啲咩……而議會外又有啲咩抗爭嘅手法」,並指出文中一段:「『攬炒』議會,爭取35席後為手段,然後全面否決所有政府提出的議案為目的,藉此觸發基本法第五十條,令特首宣佈解散立法會,制造憲政危機,此為制度內的『攬炒』。與此同時,制度外的『攬炒』就要透過組織『大三罷』,達成罷工、罷市、罷課,令社會停擺,務求煞停一切暴政,達致制度性的改革,再共同建構重光後的香港。」

余解釋,議會內「攬炒」是要令政府付出代價,「佢唔可以任意通過佢想過嘅議案」;但同時市民和議員都要付出代價,可能失去「派糖」議案如消費券。惟余強調,「議會內嘅『攬炒』,唔係我想要嘅目標」,「我嘅最終目標係爭取到雙普選」,政府之後就可推行為民造福的政策,而非「惡法」和「大白象工程」。

余又預期在否決預算案前,「政府已經會同我哋傾」,因當立法會選舉結果一公布,「政府其實已經會睇到民主派係攞到幾多席,就等於我哋攞到幾多話語權」,談判亦會開始。李運騰問,即最好是民主派不用否決財案?余同意,重申罷工時曾講過無數次,「如果政府肯封關嘅話,醫護人員係唔會罷工。」

余指採取高姿態談判手法非恐嚇 指「我哋從來都係有得傾」

法官陳仲衡關注,余慧明提到爭取35席為「手段」,全面否決所有政府議案為「目的」,余承認「呢度係寫得唔好」,因其最終目的「唔係想要否決所有議案」,而是望煞停暴政,達致制度性改革。而她認為「暴政」是拒絕聆聽人民聲音、粗暴打壓人民、面對反對聲音時「解決方法係解決提出問題嘅人」、並推行違背港人意願的政策。石書銘問,她是形容施政態度抑或一個特定政府?余指是施政態度。

余文中亦指泛民主張的「又傾又砌」應畫上句號,她解釋過往泛民主派與政府談判時「意志唔夠堅定、好易作出退讓」,亦「好易比人睇穿佢嘅底牌」,舉例李國麟於2015年政府「綑綁式銷售」購買水炮車的財政預算案上曾投贊成,但余認為新一屆立法會應要由一些「意志比較堅定」的議員入立法會爭取五大訴求,令政府向市民問責。


李國麟(右一)

李運騰問,即余慧明認為就五大訴求不能退讓?余否認,指「我係採取一個高姿態嘅談判手法」。李運騰追問,即余會以「攬炒」的恐嚇(threat)迫使政府回應五大訴求?余說「呢個只係一個姿態,唔係一個恐嚇」,強調「我哋從來都係有得傾嘅,只不過係政府擺出一個高姿態。」李運騰問,那余的做法與「又傾又砌」有何分別?余指「我認為我嘅意志係會比佢哋更加堅定」。

李運騰再問余會否讓步,余解釋:「我哋一直高舉住我哋要爭取五大訴求,但我認為最重要嘅係爭取到雙普選,因為只要爭取到雙普選之後,我認為其他嘅訴求都可以解決」,同意雙普選是她的底線。余續指,但何謂實行真普選,「依度係有得傾嘅,因為我知道雙普選唔會話叮一聲,第二日就變到出嚟畀我,但起碼我要政府畀到一個好實在嘅時間表畀我。」

余自言「先砌後傾」、若政府拒絕談判會對預算案投反對票

余續確認,文章無明確表示她會與政府談判,因想向選民展示她會採取高姿態的行為作談判手段,「我會形容自己係先砌後傾」。陳仲衡指余沒有寫出來,余說「因為我怕咁樣寫出嚟呢,就會令到人哋覺得我同啲泛民冇分別囉」,陳志全、林卓廷和法官陳慶偉等發笑。

余慧明
余慧明

陳慶偉問,但事實上余與泛民無分別?余說「我認為我自己會比佢哋企得更硬㗎」,指因泛民可因一些民生議題妥協,但她主要想向選民解釋「如果我哋制度上一日唔改變嘅話,我哋都搵唔到一個解決嘅方法」,並指「政治實際上操作,你係冇辦法避免傾呢樣嘢」。

陳慶偉質疑她是欺騙公眾、玩文字遊戲,余說:「唔係呀,因為我真係會投反對票囉,係有啲泛民連反對票都唔敢投。」陳仲衡問余是談及預算案?余說:「係呀」,同意其底線就是雙普選。陳慶偉續問「先砌後傾」,即余會不論內容,先否決預算案?余不同意,指因對她而言「『砌』係擺出一個好高嘅姿態,事先宣揚我會反對一切議案」。陳慶偉指即她不會這樣做,余說「咁要視乎政府係採取咩態度回應囉」。陳問,若政府拒絕與他們談判,余會對預算案投反對票?余答:「係呀,會呀。」

余指「憲政危機」主導權從來在政府手、無留意是戴耀廷主意

余另解釋,「憲政危機」是當民主派取得35席,政府仍拒回應民意,就會產生行政和立法機關的分歧局面,政府必須面對很大政治壓力,並要透過兩次否決預算案令特首解散立法會及下台的《基本法》機制解決。李運騰指那並非余自己想出來,她由其他地方讀到?余同意,重申是論壇和 Telegram 的討論,她自己也有看過《基本法》相關條文,但無留意是戴耀廷主意,並強調觸發憲政危機的主導權「從來都喺政府手入面」。

余指三罷是政府不回應訴求結果、如政府願聽民意願停三罷與政府傾

就文中提及:「我與同伴萌生組織工會的念頭,希望團結有共同理念的同業,凝聚力量發動全民三罷,令社會停擺,向醫管局及政權作出強而有力的控訴。」余解釋,「令社會停擺」是她想像全民三罷會發生的事,如巴士地鐵停駛、經濟活動停止。李運騰指余還談及罷課,基本上是日常生活停擺。余同意,但強調「呢樣嘢其實唔係我哋想見到,不過政府唔回應訴求嘅時候,呢個係最壞嘅結果囉」。

余重申,文章主軸是要爭取五大訴求,「我會嘗試係用法律容嘅框架之下,作出我嘅抗爭。咁當然啦,如果政府係隨時聆聽民意嘅話,我哋係願意停止做呢啲三罷,而係同政府傾囉。但重點就係要政府放低佢嘅身段,放低佢傲慢嘅態度,嚟同我哋展開對話囉。」

余控訴反修例無警員為警暴負責、無官員問責下台 指林鄭應下台

至於「向醫管局及政權作出強而有力的控訴」,就向政權的控訴,余指2019年示威者上街示威,「換嚟嘅係政府越嚟越高壓嘅手段去鎮壓,然後同市民講,我哋要回復正常。」惟余指,「我認為依樣嘢唔可以得過且過,即係發生過嘅事,7.21、8.31、10.1,我哋真係唔可以好似政府咁話要向前看就 move on 囉。」

余續說:「喺依場運動當中,冇一個政府官員要問責落台,亦冇一個警員要為自己嘅暴力行為負上責任,但同時間,已經有好多示威者被拘捕、被檢控,我認為依個係冇辦法接受嘅,我唔認為點解淨係市民一方要承受個代價」,因此她提「控訴」,是「我係願意嘗試用任何嘅方式,令到呢個政府係要直視民意囉」。

至於對醫管局的控訴,余指2019年,「佢要求我哋員工要政治中立,但係發生理大事件嘅時候,啲催淚彈水炮車喺QEH(伊利沙伯醫院)外面橫飛嘅時候,佢冇理過嗰度返工放工嘅員工嘅安全,佢亦都冇理過喺病房硬食TG嘅病人,只係擺幾部空氣清新機就算,佢從來冇對警暴作出任何譴責,我認為醫管局係企咗喺政權嘅一邊。」

到了2020年,「我認為佢對於罷工嘅處理手法非常之差劣,隨後疫情嘅處理亦都反應好緩慢,佢係置公眾利益於不顧,所以我認為,人工比特首仲要高嘅醫管局行政總裁,應該喺疫情之後落台問責。」

法官陳仲衡問,那特首呢?她也應下台嗎?余說「依個我係認為係嘅」,重申「我爭取嘅雙普選,係要選出一個民選嘅政府」,因林鄭當時並非民選政權。石書銘一度問,余曾提到7.21、8.31、10.1,認為法庭應知悉,惟陳慶偉打斷表示不關心,陳仲衡亦指只會留意相關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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