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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47人案】李予信完成作供 指黨否決財案「統一口徑」無約束力、從無講過亦無採納

【初選47人案】李予信完成作供 指黨否決財案「統一口徑」無約束力、從無講過亦無採納

【獨媒報導】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22日)踏入審訊第111天。李予信今續接受盤問,就被搜得的初選論壇筆記不止一次提及否決預算案迫政府回應五大訴求,李指只是公民黨資深顧問抄黨的「Line to take(統一口徑)」,但理解非百分百要求候選人說出當中內容,只是參考、無約束力,視乎臨場發揮和「自己想唔想講」,他在論壇「從來冇講過亦從來冇採納過」。法官質疑,若公民黨候選人可自由偏離黨的統一口徑,那制定有什麼意思?李指為「原則性嘅展示」、「展示緊黨嘅一啲態度為先」,但各區區情、每名候選人身分等均不同,故實際上講法也不一樣。而就另一份黨的統一口徑文件提到避免講「攬炒」,李指公民黨不支持「攬炒」,但又提否決預算案是「有矛盾」和彈性。

此外,李亦否認自己當選後打算跟從黨立場,重申雖無向公眾表明,但有透過選舉宣傳暗示此訊息。李予信今完成4日作供,明將由本案最後一名被告、參選衞生服務界的余慧明作供。

李指成為候選人後無深究「墨落無悔」、不太重視該聲明

李予信今繼續接受盤問,就公民黨6月11日簽署的「墨落無悔」聲明,李早前供稱無參與任何討論、與他無關,指他當時並非潛在候選人,「我冇去關心」。李今在盤問下指,他於6月13日後才獲准參選,而參選前很多政治人物和參選人也有分享該聲明,故他知悉亦有「快䁽過」,但在正式成為候選人後就無再繼續深究,「因為當時我唔係好重視呢個聲明。」李又指,不知道公民黨「用個黨嘅名擺喺個聲明度呢個動作」,但從黨的帖文看到其聲稱自己加入了聯署。

控方展示該6月11日的帖文,提及「公民黨已加入聯署【墨落無悔 堅定抗爭】聲明書」,又提到「我們早於3月25日召開記者招待會,當時已承諾尊重民主派初選機制;立會過半後政府必須落實五大訴求,否則公民黨將行使《基本法》賦予的否決權」。

李指賴仁彪「無畀壓力一定要講某啲承諾」、理解為彈性

萬德豪指,帖文無提及就否決預算案有彈性,但李早前指譚文豪曾向他稱「有彈性」,李看到帖文後有問譚嗎?李指他沒有問,譚於5月底的會面亦沒有承諾他當選後會給予彈性,但譚「鼓勵我繼續持有我本來所講嘅政綱」,並指李選超區時要謹守他作為街頭舞蹈藝術家和社工區議員兩個「好特別嘅身分」,指其政綱與身分相連,因此李理解該彈性「係展現於鼓勵我繼續持有呢個政綱呢件事上面」。

李並指,彈性也體現於6月13日後,賴仁彪指黨可讓他參選,「我理解係黨能夠用佢嘅資源去支持我作為一個候選人嘅選舉理念同政綱,佢亦都冇畀我任何嘅壓力,要我一定要講某啲嘅承諾。」

李指黨「統一口徑」無約束力、非百分百嚴格要求候選人講

法官李運騰提到,鄭達鴻被搜出選舉「論壇天書」,李予信也有收到類似的文件嗎?李指有,解釋準備選舉時,黨資深顧問 Masun 負責撰寫「line to take(統一口徑)」,該顧問也會參與候選人的媒體訓練(media training),並因每區的區情、形勢和關注點也不一樣,而「落去同我哋候選人傾一個 tailor made 嘅講法」,「所以我理解嗰個 line to take 唔係完全一百分之一百 strictly 要求候選人 exact wording 去講嗰啲嘢。」

控方續展示從李搜得、題為「Draft 5 LTT」的文件,李解釋是黨整體使用的統一口徑,不止有5個版本,但不記得共有多少;至於另一份「初選論壇(4/7錄影)」,李解釋主要為論壇準備,由資深黨顧問和李競選團隊一兩個成員草擬和修改,參考黨的統一口徑再加上自己區情形勢寫成。李指他知道內容,且「最緊要就係,其實呢份 document 只係一個參考,而所有論壇表現好睇臨場嘅發揮、同埋我自己想唔想講,係冇約束力嘅」。李又指,該文件最原始版本應在6月,其後不斷更改,最新版本為7月2、3日,但不肯定呈堂文件是否最新。他同意超區論壇於7月4日錄影,7月6日廣播。

李予信

李指公民黨「唔畀講『攬炒』」又反對財案有矛盾 曾與資深顧問談及

就「Draft 5 LTT」提到「避免自己講『攬炒』字眼」,李同意是公民黨一貫看法;文件亦提及「35+後否決預算案,令政府停擺,就是攬炒,令香港民不聊生」,以及民主派如議會過半「提出否決政府議案,係我哋反制暴政嘅強力武器,其實係俾最後一次機會林鄭政府去回應市民嘅訴求,只要政府同意回應五大訴求、重啟政改,同埋撤回國安法,民主派就會按照正常方式審議政府議案,根本唔會停擺」。

萬德豪問李收到文件後,曾否向黨資深顧問表示不同意?李指該段文字「其實就係反映黨嘅立場嘅彈性嘅存在,不過好模糊地存在」,因公民黨不支持「攬炒」,「佢都識講,『攬炒』會令到民不聊生」,但同時又有否決預算案的說法,「唔畀講『攬炒』又講反對財政預算案」,「兩者係矛盾嘅。」李指他有與顧問馬生談過該「立場上嘅彈性同矛盾」,馬針對其街舞藝術家和社工區議員身分,着李「講返我想講嘅嘢」。

論壇文件提勿太老實、勿有問必答 李指為論壇技巧、因論壇非100%講道理

控方續展示「初選論壇(4/7錄影)」文件,法官關注寫有「X太老實 X有問必答」。李指是論壇技巧,「佢意思係唔好人哋問咩你就講晒咁多咁」,陳志全發笑。陳慶偉指,因此李是在誤導?李否認,陳追問何謂「X太老實」,李答「因為政治嘅論壇唔係講緊道理」,陳慶偉發笑,李遂更正「應該唔係講緊100%嘅道理」。李運騰微笑問,即有些問題並非真問題,而是陷阱?李說「可以咁樣講」。

陳慶偉續問,李是說他們不要相信政治人物所說的話?李指政治人物發言時要強調一些訊息,喚起更多關注,「依啲都可以好有理性基礎,但係喺論壇上面,因為個時間好短,可能叫你十秒回應一個好大嘅議題,咁你就要記得自己好想畀公眾知道嘅理念。」李運騰說,基本上就是說他想說的話,李說「其實我係咁理解嘅」。法官陳仲衡續說,「不要在庭上這樣做,重要是先答問題,之後再提供解釋」,旁聽發笑。

「統一口徑」提35+後以否決權迫政權落實五大訴求 李稱從無講過也無採納

萬德豪續說,「我的問題不是一個陷阱,而是一個真正的問題」,法官陳慶偉和陳志全發笑。控方續展示李的論壇文件,提到:「入到立法會第一件事想做啲咩?35+後以否決權迫令政權落實五大訴求,係我哋當今出選人嘅共識。」李解釋「呢個係抄返(黨)LTT(Line to take),一模一樣」。

萬續向李指出,他當時知道初選候選人有共識否決預算案爭取五大訴求,惟陳慶偉指控方要記得李沒有出席過協調會。李續回應他不知道,亦不同意控方指他知道,「因為我連黨入面都觀察到有唔同立場,民主派陣營亦都有唔同嘅講法,我嘅論壇入面都顯示緊呢個事實。」

李運騰追問,李事實上曾否於選舉論壇採納該句「Line to take」?李說:「從來冇講過亦從來冇採納過。」萬德豪問李沒有講過是否因為無人這樣問,惟陳慶偉即打斷指留待陳詞。

官質疑如可自由偏離、制定統一口徑有何意思 李:原則性展示

控方續引文件提到「能夠做到議會過半真係好重要,咁我哋先可以反制暴政,喺議會裡面擋住23條呢啲惡法,另一方面可以透過否決所有政府提出嘅議案同撥款,包括財政預算案,逼使政府重啟政改、落實五大訴求」。李指該句「都係抄(黨)LLT,都係馬生嘅作品」。

李運騰問,所以這是馬生想李說的話?李說不肯定,但指團隊會將相關資料放在一起給他看,他不記得有否跟馬說不會於論壇提,「但最尾我係冇講嘅一定。」萬德豪續問,而否決財案的部分一直在所有類似文件出現?李同意,指「我理解都係抄黨嘅 LTT,亦都有我冇講嘅部分」。

李運騰指,有趣地所有公民黨參選人也有相同的統一口徑,那如他們可以自由偏離黨的統一口徑,那制定統一口徑有什麼意思?(“... free to deviate from the LTT, then what’s the point of having one?”)李表示,「其實 LTT 係一個展示緊黨嘅一啲態度為先,但實際上嘅講法呢,每個候選人嘅身分、佢所代表嘅業界利益,同埋地區直選嘅區情,都係會好唔一樣。」

陳仲衡打斷指,因此有 LTT,但也有個別和不同(exemptions and disagreement)的情況?李說「係,可以咁理解,係有彈性」。李運騰指他明白有彈性,但若分歧大到根本連一個共同共識也沒有,「為何要有這個統一口徑?(“Why bother to have this line to take?”)」李說:「我理解為係一個原則性嘅展示,例如一國兩制⋯⋯」惟陳慶偉即打斷。

李無告訴公眾不跟黨立場否決 但指宣傳有暗示此訊息

控方續展示李予信的論壇「Drilling Record」文件,提到「自己政綱/議題(夾黨)」,列出工廈、囚權、追究警暴等,李解釋即自己的政綱議題與黨議題「相夾到嘅地方」。李並解釋,「Drilling」指「media drilling」,是「一種練習嘅 session」,他會重複回答一些問題和重複自己想講的理念,「睇吓講得好唔好、有啲乜嘢改善、或者有啲咩嘢內容需要更正。」

萬德豪最後問,李曾否告訴公眾他不會跟從黨立場,否決預算案以爭取五大訴求,李回應:「我冇咁樣講過,因為我有透過我嘅宣傳 imply 一個咁嘅訊息。」萬最後指出控方案情,指李當選後有意跟從黨立場,串謀與其他被告取得立會過半,無差別否決預算案,迫使政府回應五大訴求,李不同意。萬再指李有意顛覆國家政權,李答:「我無意顛覆國家政權。」

李作供完畢 余慧明將作供

控方盤問完結,大律師關文渭沒有覆問,李予信案情完結。代表本案最後一名被告余慧明的大律師石書銘表示,余會作供,料需時少於兩天,問現在抑或明日開始?法官陳慶偉指明日開始,林卓廷說:「吓?」案件明早續審。

散庭時,有旁聽人士向余慧明喊:「加油呀!努力呀!聽日見!」

審訊第111日
李予信完成作供 指黨否決財案「統一口徑」無約束力、從無講過亦無採納

審訊第1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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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訊第1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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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訊第1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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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訊第1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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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訊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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