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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47人案】戴耀廷等9人 押後至2.28被捕一周年再訊

【初選47人案】戴耀廷等9人 押後至2.28被捕一周年再訊

(獨媒報導)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僅14人獲准保釋(鄒家成早前被撤銷保釋),其餘33名被告還柙至今逾11個月。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譚文豪、胡志偉、尹兆堅、郭家麒及楊岳橋9人原定今(8日)於西九龍法院進行第4次提訊日,惟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應控方要求,再押後至2月28日提堂,即各被告到警署報到後被落案起訴的一周年,有被告謂:「紀念228事件,啱啱捉咗一年。」另外,何桂藍就羅德泉早前的決定提覆核,同於今日處理,快必譚得志等21人列席聆訊、亦有被告提申請,羅德泉再押後至下周四(17日)處理。除胡志偉外,戴耀廷等8人均是自去年11月29日後首上庭,快必譚得志今看到趙家賢時,多番出言譏諷,一度說:「喂身體健康啊趙家賢,青山度有個位等住你啊!」趙則低頭不語。

快必舉「五一」手勢:蘇惠德心臟病好返未?

案件原定上午9時半開庭,眾被告於10時03分入庭,紛紛向旁聽席揮手。穿黃色上衣、黑色外套的快必譚得志高聲說:「蘇惠德嗰個心臟病好返未啊?蘇惠德記得打針」,又數度做出「五一」手勢,並說「恭喜發財」。林卓廷說「身體健康」,黃之鋒、郭家麒、范國威、譚文豪等做心心手勢,譚文豪、吳敏兒等亦舉起拇指。上兩次提堂均沒有出席的快必,對坐在左後方的徐子見說:「喂徐子見好耐冇見,係咪仲單獨囚禁?我都係。」

快必後譏道:「趙家賢喺度!佢個心理健康……」亦有人附和:「趙家賢小學做班長,大個做風紀……」王百羽也站起身怒罵趙。趙家賢一直低頭不語,有被告發笑,鄒家成則雙手輕放於坐在前排、神色平和的戴耀廷雙肩。快必最後說:「呢個係邏輯庭啊嘛,有邏輯㗎嘛……唔俾寫嗰過程就講 “Peter logic court”(羅德泉英文名為 Peter)囉」,惹來哄堂大笑。

9被告押後至2.28提堂 長毛:啱啱捉咗一年

今日是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譚文豪、胡志偉、尹兆堅、郭家麒及楊岳橋9人的第4次提訊日。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應控方要求,將該9名被告押後至2月28日再提堂,梁國雄一度說:「紀念228事件,啱啱捉咗一年。」其餘被告亦表明會於2月28日到庭旁聽。

羅德泉批准不參與爭議的被告先行離去,除胡志偉外的8人遂起身離庭,快必即說:「得啦,bye bye!」離開的被告向旁聽席揮手,袁嘉蔚喊:「Benny 頂住啊」,有人說「公道自在人心」,區諾軒向旁聽席鞠躬。快必則高聲說:「喂身體健康啊趙家賢,青山度有個位等住你啊!」趙回頭定睛望住他。袁嘉蔚大聲嘆氣,趙臨步入囚室時,快必再喊:「趙家賢身體健康、心靈健康啊,執返隻耳仔啊!」袁嘉蔚笑道:「好 mean 啊。」

眾被告賀鄒家成「生日快樂」、向家屬示愛

至於何桂藍就羅德泉決定的覆核申請,及其他被告的申請,控辯雙方陳詞後,羅德泉押後至下午作決定。散庭時,劉頴匡女友 Emilia 大叫:「霍金(二人養的貓)死咗!」劉頴匡則對咪高峰說:「生日快樂 Emilia, I love you!」在場人士隨即起鬨。袁嘉蔚說「鄒家成生日快樂」,亦有旁聽人士說:「加油啊長毛」、「毛哥加油」、「林卓廷我愛你」。梁國雄太太陳寶瑩走近被告欄說:「夠唔夠物資啊毛哥?」亦有人說「頂住啊快必,剪頭髮」。

下午返回法庭後,多名被告向旁聽席揮手,氣氛輕鬆。有旁聽人士問:「食咗飯未?有冇飯盒?」林卓廷揮手笑說:「有飯食、有飯食。」陳寶瑩和女童問長毛:「凍唔凍啊?」長毛答:「凍啊。」袁嘉蔚再說:「鄒家成後日生日啊!」眾人即賀他「生日快樂」,鄒雙手合十笑着致謝,袁嘉蔚續說:「師傅愛你,師傅咩都知」。眾人提到鄒家成即將25歲,黃之鋒亦插口說:「我都係廿五歲咋嘛。」

下周四處理部分被告申請 乃第三度押後

羅德泉終決定,將案件押後至下周四(17日)處理被告提出的申請。羅作決定時,王百羽說:「唉,文明倒退啦。」有被告亦謂:「又要嚟,唔洗啊嘛」,快必笑說「17號爆疫」,亦有被告發笑。其中5人表示不會出席下次聆訊。

散庭時,旁聽人士高呼「保重」、「撐住」,范國威高呼「情人節快樂!」黃之鋒說「辛苦晒大家」。

另外,今早甫開庭,何桂藍便投訴仍未獲發今日爭議的文件:「我宜家要見律師,我需要份文件,如果唔係開唔到庭。」惟身旁警員阻止她,又叫她「坐低」。

除提訊的9人及提覆核的何桂藍外,今日出席聆訊的包括吳政亨、袁嘉蔚、梁晃維、楊雪盈、岑子杰、馮達浚、黃碧雲、吳敏兒、譚凱邦、林卓廷、范國威、梁國雄和李予信13人,另不在案件表的徐子見、劉澤鋒、鄒家成、王百羽、黃之鋒、劉穎匡和譚得志7人亦有出席。獲准保釋的黃子悅、余慧明及施德來等亦有到庭旁聽。

控方代表為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羅天瑋及檢控官吳加悅,辯方代表包括資深大律師祁志、李志喜,及大律師吳靄儀、張耀良、關文渭等。劉頴匡和馮達浚則沒有法律代表。

本案去年3月1日首度提堂,原定去年7月8日進行交付程序,惟兩度押後至9月23日及11月29日,期間獲准保釋的被告曾兩度被要求赴灣仔警察總部領取過萬頁文件。《獨媒》去年11月得悉,律政司擬以仍需時準備文件和翻譯為由,申請將案件押後至今年2月7日才提訊,惟羅德泉發信拒絕,要求控方11月29日如期聆訊,惟案件再度押後至今年2月8日及3月4日。

另外,部分被告提出申請,原於1月27日提堂處理,惟歷時逾12小時至晚上近10時仍未完成,押後至上周五(4日)繼續,並於今日處理何桂藍就羅德泉決定的覆核和部分被告提出的申請,惟今第3度押後至2月17日。

47名被告依次為:港大法律學院前副教授戴耀廷(56歲)、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33歲)、前東區區議員趙家賢(35歲)、前西貢區議員鍾錦麟(32歲)、吳政亨(42歲)、前南區區議員袁嘉蔚(27歲)、前中西區區議員梁晃維(23歲)、前東區區議員鄭達鴻(32歲)、前東區區議員徐子見(53歲)、前灣仔區議會主席楊雪盈(34歲)、前南區區議員彭卓棋(26歲)、前沙田區議員岑子杰(33歲)、前立法會議員毛孟靜(64歲)、前深水埗區議員何啟明(32歲)、馮達浚(25歲)、大律師劉偉聰(53歲)、前立法會議員黃碧雲(61歲)、劉澤鋒(24歲)、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24歲)、前立法會議員譚文豪(45歲)、前觀塘區議員李嘉達(29歲)、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49歲)、前立法會議員胡志偉(58歲)、前黃大仙區議員施德來(38歲)、前立法會議員朱凱廸(43歲)、前屯門區議員張可森(27歲)、嶺南大學學生黃子悅(23歲)、前元朗區議員伍健偉(25歲)、前立法會議員尹兆堅(51歲)、前立法會議員郭家麒(59歲)、前職工盟主席吳敏兒(50歲)、前荃灣區議員譚凱邦(40歲)、立場新聞前記者何桂藍(30歲)、劉頴匡(27歲)、前立法會議員楊岳橋(39歲)、前立法會議員陳志全(48歲)、鄒家成(24歲)、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43歲)、前立法會議員范國威(54歲)、社工呂智恆(38歲)、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64歲)、阿布泰國生活百貨創辦人林景楠(32歲)、前西貢區議員柯耀林(49歲)、前荃灣區議員岑敖暉(27歲)、前元朗區議員王百羽(30歲)、前東區區議員李予信(27歲)及醫管局員工陣線前主席余慧明(33歲),同被控一項「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

控罪指,47人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及與其他人串謀,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而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威脅使用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即:

一、為以下目的宣揚、進行或參與一個謀劃,旨在濫用其在當選立法會議員後根據《基本法》第73條所受託的職權;

(A)在立法會取得大多數控制權,藉以對香港特區政府提出的任何財政預算或公共開支,不論當中內容或內容的利弊如何,均不予區別拒絕通過;

(B)迫使香港特區政府根據《基本法》第50條解散立法會,從而癱瘓政府運作;

(C)最終導致行政長官因立法會解散和重選的立法會拒絕通過原財政預算案而根據《基本法》第52條而辭職;

二、為達致該謀劃,參選或不參選立法會選舉,及/或促致、煽動、引致、誘使他人參選或不參選該選舉;

三、承諾或同意當選立法會議員後,及/或煽動、促使、引致、誘使他人當選立法會議員後,在審核或通過政府提出的財政預算或公共開支時,按照該謀劃,行使或不行使其根據《基本法》第73條所訂的職權;

四、承諾或同意在該選舉中當選後,及/或煽動、促使、引致、誘使他人在該選舉中當選後,故意或蓄意不履行,或故意或蓄意疏於履行其立法會議員職責,即擁護《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盡忠職守,遵守法律,廉潔奉公,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服務;

嚴重干擾、阻撓、破壞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的行為。

案件編號:WKCC813/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