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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圍城】13人被指「突圍而出」控暴動 再多4人申保釋獲批 2人續還柙

【理大圍城】13人被指「突圍而出」控暴動 再多4人申保釋獲批 2人續還柙

(獨媒報導)2019年11月「理大圍城」事件相隔一年多,警方近期先後分批起訴合共29人暴動罪。其中13人今日(14日)在區域法院提訊,當中6人為首批被控理大內暴動的人。由於被告剛獲批出法援,仍需時索取法律意見,故案件押後至7月15日再訊。5名還柙的被告提出保釋申請,首席法官高勁修聽取雙方陳詞後,批准其中4人保釋。IVE女生的保釋申請遭拒,20歲餐廳經理無提出保釋申請,兩人須繼續還柙。

13名被告為:梁子揚(25歲)、陳俊邦(21歲)、陳頌欣(17歲)、鍾民浚(30歲)、郭志帆(24歲)、郭添明(20歲)、許寧軒(20歲)、羅健洋(16歲)、李嘉希(19歲)、李日朗(20歲)、馬嘉惠(27歲)、嚴家朗(28歲)、袁太林(21歲)。

6名被告自提堂起還柙,今日其中5人提出保釋申請,法官僅批准其中4人保釋。

從事醫院物料運輸的陳俊邦、中五生羅健洋、理大工程系男生李日朗和地盤工袁太林皆獲准以10萬元保釋,李日朗另須父親以3萬元作人事擔保。4人在保釋期間不得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包括BNO護照)、居於報稱住址及遵守宵禁令。陳俊邦及羅健洋須每日到警署報到一次;李日朗和袁太林則須每周3次到警署報到。

就讀IVE的女生李嘉希申請保釋被拒絕,另外餐廳經理郭添明沒有保釋申請,2人須繼續還柙。

梁子揚、陳頌欣、鍾民浚、郭志帆、許寧軒、馬嘉惠及嚴家朗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13人各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香港九龍暢運道和科學館道香港理工大學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

其中7名被告:梁子揚、嚴家朗、許寧軒、李嘉希、馬嘉惠、鍾民浚及郭志帆,另被控多一項暴動罪,指他們於同年11月17日在香港理工大學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

梁子揚另被控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指他於11月18日在科學館地下大堂管有一個士巴拿。

鍾民浚及郭志帆另各被控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控罪指兩人於同年11月18日在香港科學館地下電梯大堂內沒有適當牌照而管有一部「寶峰」無線電對講機。

案件編號:DCCC190-20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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