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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圍城】10人否認油麻地暴動 1人染疫將分拆另案 官籲同案被告盡快打針

【理大圍城】10人否認油麻地暴動 1人染疫將分拆另案 官籲同案被告盡快打針

(獨媒報導)警方2019年11月圍封理大附近一帶,市民發起行動「營救」被困理大校園的人士,衝突蔓延至油麻地、佐敦、尖沙咀一帶。在油麻地被圍捕的213人,分成多案起訴暴動罪。其中一宗11人案中,一名26歲女護士昨(13日)承認一項暴動罪。其餘10名不認罪被告今(14日)在區域法院續審。案發時25歲的被告因染疫及未有接種疫苗,需缺席審訊兩星期。法官郭啟安今將其案件押後至9月29日提訊,屆時將分拆至其他同類暴動案中審訊。該被告盼能安排於較早的審期,惟郭官聞言隨即表示:「想快啲佢應該打針啦」;又向另外2名未打針被告表示:「你哋親眼睇到冇打針情況」、「打咗針嘅人7日完成隔離」,認為「案件全部都係公帑」,確診會影響審期和職員,著他們慎重考慮接種。

第15被告代表律師同染疫缺席

代表第15被告戴卓欣的大律師黃錦娟今早亦因快測陽性而未能到庭,改由事務律師暫時代表。事務律師指出,因黃大律師已打三針,預計只需7天便能完成隔離;指在索取戴卓欣的指示後,戴不反對今日續播放相關片段,亦不反對播片後先傳召控方第一證人,認為控方能首先進行主問,第15被告的盤問能放在較後時間。

兩日審訊以來均有人確診,使法庭需遷就時間,郭官今早甫開庭便形容為「一個又一個挑戰」,需「見招拆招」。

染疫被告案件將分拆至另案處理 盼儘快開審

第19被告黃添樂昨日(13日)同告確診新冠肺炎。由於黃未有打針,須隔離兩星期才能上庭。為免拖延審訊,郭官及控辯雙方均傾向將黃的案件分拆至其他最近開審的同類暴動案進行審訊。

控方今指出,警方已向衛生署確認,黃添樂需於9月26日才能完成隔離。代表黃的大律師曾敏怡指,黃不反對與其他暴動案合併,惟希望審訊能盡快處理,安排於較早的審期。

郭官聞言後即表示:「想快啲佢應該打針啦,為咗自己,為咗大眾。人哋(已打針)就隔7日 ······快唔嚟」。郭最後將黃添樂的案件押後至9月29日提訊,屆時再決定正式審期。

官籲未打疫苗被告「慎重考慮盡快接種」

本案第4被告梅晉豪及第11被告潘伊晴同沒有注射疫苗,郭官昨要求二人每日進入法院前須進行快測及須全程配戴口罩。今日郭官再向二人表示,明白打針是個人選項,但「你哋親眼睇到冇打針情況」、「打咗針嘅人7日完成隔離」,提到區域法院每日均有職員,甚至法官確診,指二人「出出入入咁密集地方有危險性」,著他們「慎重考慮盡快接種」。

郭官又向二人指「一有差池,你哋單案就會影響咁多職員」、「案件全部都係公帑」、「除咗公帑最緊要係時間」,認為確診延期就「不知審到何時何日」。

不認罪的10名被告分別為:雷曉天(案發時24歲)、梅晉豪 (23歲)、吳卓泓(22歲)、吳悅橋(25歲)、柯俊明(23歲)、安俊彥(20歲)、潘伊晴(24歲)、戴卓欣(20歲)、王智勇(22歲)、黃添樂(25歲)。他們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之間的一段彌敦道參與暴動。

吳悅橋另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罪,指他在同日在彌敦道525-543號管有一罐噴漆。

報稱為登記護士的余嘉晴(26歲)於開審前承認一項暴動罪,須還柙至10月25求情。

案件編號:DCCC 75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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