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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佔立會案】孫曉嵐認罪:由始至終都沒有為爭取自由、公義、民主而後悔

【7.1佔立會案】孫曉嵐認罪:由始至終都沒有為爭取自由、公義、民主而後悔

【獨媒報導】2019年7月1日,示威者衝入立法會大樓,多人被控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及暴動罪,包括藝人王宗堯及前港大學生會會長孫曉嵐。案件今日開審,預料審期逾40日。孫曉嵐在開審前認罪,她在 Facebook 發帖稱自己軟弱、無能,不能承受一個可預期的長刑期,但指:「由始至終都沒有為爭取自由、公義、民主而後悔。2023年,我在香港,身在牢獄,但我的思想仍然自由。」

開庭前,約20名友人「送別」孫曉嵐,她在 Facebook 發帖稱將會認罪。她向記者合十致意,王宗堯則與女友十指緊扣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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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宗堯

孫曉嵐在帖文中指,認罪決定雖然個人,但案件本質是政治亦公共,故作簡單交代。她表示作為反送中運動較早期已被落案檢控的人,起初還是戰意高昂,惟幾年來政治變更;公民社會萎縮;執法、立法、司法機關墮落速度「始料不及」,加上個人承受能力退步,令她在面對審訊時可作的抗爭有所動搖。

她表示這段日子了解到,自由的狀態可以是相當個人的選擇,自己的真誠特質才是最大的本領。孫曉嵐指自己軟弱、無能,不能承受一個可預期的長刑期,對於未能在法庭平台,敘述出七一立法會案的本質和抗爭者的不同面貌,並要「懦弱地接受威權一方的妄言誹謗」,感到抱歉和難過。

孫曉嵐表示她的付出,是基於對這個地方的愛、所愛的人及深信的價值,但她稱沒有信心長時間的分離不會消磨這份愛和意志。她表示,自己只能盡其努力堅守其個原則——不為官司微薄的勝算,說出有違立場、與事實不符的話。她稱思考的過程中,腦中不斷響起——「永遠站在反抗者的一方」,認為這不應淪為口號。她稱:「我要怎麼站,怎樣再為所愛的人事地貢獻,是我還要且會繼續努力摸索的功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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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最後感謝身邊的人,會帶著這些愛,記掛著還在不同崗位努力守護這個地方的人,好好渡過獄中的日子。孫曉嵐重申:「由始至終都沒有為爭取自由、公義、民主而後悔。2023年,我在香港,身在牢獄,但我的思想仍然自由。」

13名被告為:城大編委記者黃家豪(被起訴時21歲)、廚師羅樂生(20歲)、運輸工人何俊諺(22歲)、「佔旺女村長」畢慧芬(24歲)、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24歲)、「佔旺畫家」潘浩超(32歲)、《熱血時報》記者馬啟聰(30歲)、藝人王宗堯(41歲)、地盤工人沈鏡樂(24歲)、劉頴匡(26歲)、吳志勇(25歲)、文員范俊文(21歲)及林錦均(25歲)。

另一被告鄒家成因另涉初選案「撞期」,早前獲批准分拆成另案,定於10月16日開審,料需時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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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日,立法會外

孫曉嵐在facebook帖文全文

我在開審前數星期決定就七一立法會案認暴動罪,這個決定雖然個人,但案件本質是政治亦公共,所以希望在尚有一點傳播的價值和空間時仍然簡單交代一下。

身為運動較早期就已經被捕檢控的人,一開初我還是戰意高昂,打算放手一搏,但這幾年政治上的變更、公民社會的萎縮和執法、立法、司法機關墮落的速度是始料不及,客觀環境條件上的限制和個人承受能力的退步,令我在最後的時間對審訊時可作的抗爭有所動搖。

這段日子有很多感受和體會,我了解到無論事情有多政治,自由的狀態卻可以是個相當個人的選擇;認識到自己的特質—真誠才是我最大的本領。

我面對我的軟弱—我未能承受一個可預視的長刑期結果,我的付出很大程度是基於對這個地方的愛和所愛的人,當然也是為了深信的價值,但我沒有信心長時間的分離不會消磨這份愛和意志。

我承認我的無能,我未能在法庭這個平台敘述出七一立法會案的本質和抗爭者的不同面貌,更要懦弱地接受威權一方的妄言誹謗。這是我最感到抱歉和難過的。

我只能盡我的努力去堅守我個人原則—我不想為了官司微薄的勝算,而說出有違立場、與事實不符的話。在思考的過程,有一句說話不停在腦中響起—「永遠站在反抗者的一方」,這不應淪為口號,我要怎麼站,怎樣再為所愛的人事地貢獻,是我還要且會繼續努力摸索的功課。

再次感謝身邊的人對我的支持和愛護,我會帶著這些愛,記掛著還在不同崗位努力守護這個地方的人,好好渡過獄中的日子。

我由始至終都沒有為爭取自由、公義、民主而後悔。2023年,我在香港,身在牢獄,但我的思想仍然自由。

孫曉嵐
2023年5月29日
寫於開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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