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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太子站】涉包圍休班警要求刪相 男子非法禁錮罪成囚4個月

【8.31太子站】涉包圍休班警要求刪相 男子非法禁錮罪成囚4個月

【獨媒報導】2019年8.31太子站事件,一名休班男警被多人包圍要求刪相。事隔4年,一男一女被控非法禁錮罪,他們不認罪受審。自辯稱僅勸交的23歲護理系女學生,早前被裁定罪脫;至於27歲的舞台音響技術員則罪成,今(14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囚4個月。裁判官陳志輝指,事主被包圍及後打算離開,但被告卻拉着他並以手阻擋,以阻止事主離開,因此被告的參與程度絕不輕微。陳官強調,被告作為成年人,應該清楚知道作出甚麼行為會違法,並不能全部推卸予社會環境及氣氛影響。

被告屈君鵬(26歲,舞台音響技術員),被裁定一項非法囚禁他人罪成。

辯方求情冀判社會服務令 指無對事主造成身心傷害

辯方求情指,希望法庭接納社會服務令報告的建議,判被告接受高時數的社會服務令。辯方強調,本案並非有預謀,當時被告以為事主作出傷害他人行為而被包圍,因此他亦加入其中。辯方指囚禁時間不算長,而且在公眾地方,案中沒有人使用武器,被告僅搭着事主肩膊,沒有對其身體及心理造成傷害。

辯方亦指,僱主對被告的評價正面,認為他工作勤奮及負責任。被告在還柙期間亦有反省,他親撰求情信指以後會三思後行,不會重蹈覆轍。

官:被告的參與程度絕不輕微

裁判官陳志輝判刑時指,案發時現場很多人,但真正參與的只有被告等數人,而禁錮時間並非十分長。至於地點屬公眾地方,即港鐵站近扶手電梯,但現場不斷有人以粗言穢語辱罵事主。當事主打算離開時,被告卻拉着他並以手阻擋,以阻止事主離開。阻截目的乃要求事主刪除相片,現場更一度群情洶湧。事主在上述情況下沒有其他選擇,否則不能離開,甚至對自身安全有莫大影響。陳官認為被告的參與程度絕不輕微。

官:作為成年人應知道甚麼行為屬違法

對於背景報告指被告稱以為事主做了傷人行為,陳官反駁指若說法屬實,現場人士必然會報警,而非著事主刪除相片。另外,被告提到自己受社會氣氛影響犯案,陳官認為,被告作為成年人,應該清楚知道作出甚麼行為會違法,並不能全部推卸予社會環境及氣氛影響。陳官認為,社會服務令並非合適的判刑,最終決定判囚4個月。

同案女被告梁靜雯(22歲,學生),早前被裁定一項非法囚禁他人罪不成立。陳官指不能完全排除被告的說法,其說法可能屬實。

控罪指被告於2019年8月31日,在太子站月台與其他人士,非法囚禁男子張展宏,對他造成不利,並違反其意圖而將他禁錮。

案件編號:KCCC143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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