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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哲學系碩士生拒捕罪成 囚3個月准保釋候上訴 官斥被告邊作供邊砌詞

中大哲學系碩士生拒捕罪成 囚3個月准保釋候上訴 官斥被告邊作供邊砌詞

【獨媒報導】前年11月8日,在停車場墮下的科大學生周梓樂不治,市民於各區悼念,其後演變為警民衝突。30歲中大哲學系碩士生被指當晚於黃大仙廟外拒捕,他不認罪,審訊期間稱被警員用警棍打,致身體瘀傷。被告今(24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准保釋候上訴。裁判官葉啓亮不接納被告自辯供詞,斥他「邊作供邊砌詞」,又認為他稱案發時收工回家路過是藉口,因他不顧安危,穿全黑裝束出現在場。葉官又認為警員稱看不到被告「批踭」是合理的,因每人視點及角度有不同,記憶力因人而異,最後令結果和描述有所不同。

裁判官葉啓亮指,本案爭議點為被告吳玠寬被制服時有否反抗、警方有否使用過份武力及被告當時是否自衛。葉官指,警員周展卓稱與被告糾纏期間,被他踢中膝蓋,而辯方的說法則是被告當時被按壓地上,警員則跪在地上,根本不會踢到。惟葉官接納警員的說法,認為被告是踢到警員大腿與膝蓋的連接位置。

至於被告遭警員周展卓箍住時,是否曾向警員「批踭」,另一警員供稱看不到被告「批踭」,只看到他「郁嚟郁去」。葉官接納警員供詞,指每個人視點有差異、角度有不同,記憶力亦因人而異,最後令結果和描述有所不同,因此警員稱看不到被告「批踭」是合理的。葉官又指因被告掙扎,警員才會用棍打被告及向其施放胡椒噴霧,他拒接納被告稱只是自衛,因被告與警員身貼身,而警員曾大聲表明身分,故一定知道對方為警員,被告繼續掙扎可能導致警員受傷。

另外,葉官引述被告自辯時指,他當時沒有戴眼鏡,亦受胡椒噴霧影響,清理後才隱約知道自己被帶上警車。惟葉官質疑被告為何會稱看到警員搜其背包,說法矛盾。葉官又指被告在追問下才指是警員告訴他正搜背包,因此葉官斥被告是「邊作供邊砌詞」。

另一葉官認為被告矛盾之處為,他自辯時指自己有自殘習慣,因此案發時雙手戴手套,但被告卻稱忘記手套由誰送。葉官認為被告是選擇性作供,說不出細節;而手套的手指骨位置有加強保護,與他自辯時形容手套透氣不相符。

葉官最後指,被告案發時不顧安危,穿全黑裝束出現在場,他稱當時收工回家路過只是藉口。因此裁定罪名成立。

辯方求情指,被告於中文大學哲學系研究碩士畢業,現時任職採購,其母有腎病要洗腎。他又指今次為單一事件,與其性格相違背,被告日後仍希望讀博士。

葉官判刑時指,考慮到要保護警員,以及被告對執行警務的警員所帶來的危機,決定判囚3個月。被告申請保釋等候定罪上訴獲批,並需交出1萬元保釋金及不得離港。

被告吳玠寬(30歲),報稱售貨員,被控於2019年11月8日在龍翔道黃大仙廟外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19037周展卓。

案件編號:KCCC231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