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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氣壽司外非法集結 3人判囚4個月 被指領喊口號17歲男生入教導所

元氣壽司外非法集結 3人判囚4個月 被指領喊口號17歲男生入教導所

(獨媒報導)前年聖誕節多區商場有示威者參與「和你shop」,6男女被指到「元氣壽司」外叫反修例口號,店舖「落閘」時出手阻止鐵閘下降,早前遭裁定非法集結罪成。其中17歲男生被指當日帶領叫喊口號,為案中的領導角色,故被判入拘留期至少半年、最長3年的教導所;另兩名16歲和20歲的青少年,則被判入勞教中心。3名成年被告則各判監禁4個月。

6名被告為:16歲男生、姓周男生(17歲,中六畢業生)、楊天成(20歲,貨櫃碼頭工人)、陳蒲森(24歲,電訊公司技術員)、馬健豪(21歲,學生)、周敏琪(28歲)。控罪指6人於2019年12月25日,在葵芳新都會廣場「元氣壽司」店外,參與非法集結。

裁判官黃士翔指,眾被告在「元氣」外阻止運作是有計劃的行動,否則他們不會事先在附近的「一田超市」集合,然後一同前往「元氣」,但是相信店舖「落閘」之後引發的事件是沒有預謀。雖然本案的非法集結僅涉及約20人,但是案發地點在空間狹窄的商場內,增加了潛在風險。

黃官接納本案暴力程度低,無人受傷,除了閘門之外沒有其他財物損毀,但是聚集人士叫喊的口號具挑釁性,店內食客需從另一個通道離開,案發時期正值2019年,社會持續出現大規模暴力和非法集結等事件,因此對於作為參與者而非旁觀者的被告,監禁式刑罰是恰當。

考慮參與程度、年紀和報告內容等,黃官判第一被告16歲男生和第三被告楊天成入勞教中心。

至於第二被告17歲男生,黃官認為他明顯是案中的帶領者,其他人亦跟隨他叫喊口號,之後更出手阻止閘門下降,即使報告指他適宜入更生中心,但黃官最終判處他入拘留期較長的教導所。

餘下3名被告皆年滿21歲,黃官一律判處監禁4個月。

案件編號:WKCC258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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