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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區議員違限聚令上訴得直 法官:不能因防疫將私人地方變公眾地方

前區議員違限聚令上訴得直 法官:不能因防疫將私人地方變公眾地方

(獨媒報導)前屯門兆麟區議員甄霈霖前年在瑞麟閣監察管理公司處理屋苑首宗新型肺炎個案時,被控違反限聚令,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判80小時服務令。他向高院提出上訴,爭議升降機大堂不是「公眾地方」,法官今早頒判詞,裁定甄霈霖上訴得直,並撤銷定罪。法官在判詞指,保安不容許非住戶進入,住戶要使用密碼進入,明顯不是公眾地方。法官指明白防疫重要性,但不能將一個明顯是私人的地方定性為公眾地方,這並非合適和公平的做法。

法官邱智立在判詞花大篇幅討論,涉案升降機大堂是否公眾地方。原審裁判官舉出送外賣及郵遞員例子,指出這兩類人可以毋須得到批准進入大廈。然而法官指出,案中根本沒有證供瑞麟閣保安如何處理外賣員及郵遞員。

進入大堂的人屬「特定人士」

他續指,有些地方根本不容許外賣員及速遞員進入升降機大堂,而要在大樓外等待買外賣的人或收件人。法官認為他們都並非以「公眾人士」身份進入大堂,而是獲得准許的特定人士。

涉案大廈保安曾供稱,住戶要使用密碼才能進入大堂,其他受邀請的客人也須向保安員登記才可進入,保安員是不會容許非大廈的住戶進入大堂的。根據英國案例,大廈設上鎖的門及對講機,大廈管理人明顯是要令特定人士才可以進入大廈,進入大廈的每一個人都是以「私人身分」,而非作為公眾的一份子進入,因此案例指出大廈的公用部分,並非「公眾地方」。

法官指由於可見, 一個因為職務進入地方的郵政人員、警務人員、維修員或推銷員以合法探訪者身份進入,並不會令該地方變為一個「公眾地方」。

律政司指物管不負責保安 官:令人摸不著頭腦

律政司一方曾在上訴聆訊辯稱,控方第一證人不是負責「保安事務」,法官批評這個論據「實在令人摸不著頭腦」,其職位是物業管理助理主任,負責屋苑的日常管理工作,她當然對大廈的保安措施瞭如指掌。法官又指,如果律政司要批評屋苑的保安措施只是敷衍了事的虛文濫調,就必須提出證據。他更指原審裁判官也裁定女保安是誠實可靠證人。

法官最後指,從本案證供可見,他實在想像不到什麼人可以以「公眾人士」身分進入大堂。他表示如果涉案大堂是一個公眾地方,很難想像一個地方要採取什麼措施,才可以成為「私人地方」。他強調明白防疫重要性,「但為了這個目的就不顧規例中公眾地方的定義,將一個在這定義下明顯地是私人的地方定性為公眾地方,並不是一個適當和公平的做法」,這種做法也令市民很難辨別什麼地方不是「公眾地方」。

原審裁判官也曾提出,若升降機大堂不詮釋為公眾地方,人群可以不戴口罩在升降機大堂聚集,大大增加病毒擴散的危險。法官認為這看法「有一點杞人憂天」,因為除了住客及其訪客之外,獲得進入大堂的人實在是少之又少,從生活經驗得知,在升降機大堂聚集的情況非常罕見。就算是在等候升降機的時候,亦很少人會不戴口罩。

因為上訴人首項上訴理據已經成立,其餘三項上訴理由不用學術討論,上訴人的定罪和判刑獲撤銷。

案件編號:HCMA532/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