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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沙田區議員黃文萱及助理涉犯聚 控方批派防疫物資為「表面藉口」宣揚政治為實

前沙田區議員黃文萱及助理涉犯聚 控方批派防疫物資為「表面藉口」宣揚政治為實

(獨媒報導)前沙田區議員黃文萱與香港中學生關注聯盟去年2月在第一城舉辦街站,派發防疫物品及反對改革通識科,期間被警員票控違反限聚令,黃文萱及其時任議員助理麥啓榮否認控罪,案件今(21日)於沙田裁判法院續審。黃文萱自辯時稱,事前與關注組成員並不認識,早前有警員供稱看見2人派發防疫物資,故他們理應獲條例豁免。對於控方批評派發防疫物資只屬「表面藉口」,實質為宣揚政治訊息,黃批評控方說法「只係掩飾濫告」。案件將於7月15日早上裁決。

黃文萱及麥啓榮各被票控一項「參與受禁羣組聚集」罪,控罪指他們於2021年2月20日約下午2時半至4時半,在香港沙田銀城街近百得街交界,參與受禁群組聚集。早前法庭裁定2人均表證成立,黃文萱今選擇親自作供。

黃文萱稱事前不認識另一擺街站組織 強調不同團體「撞街站」屬正常

黃文萱供稱,當時為沙田第一城區議員,案發前數天已與麥啓榮決定在銀城街近百得街擺放街站派發防疫物質,該地屬第一城唯一的公共地方,不同團體亦經常在該地點擺街站,事前亦不認識中學生關注組的成員。

黃續稱,她與麥在下午大約2時半帶同摺檯和防疫物資抵達現場,已看見有人正在派發單張,但由於不同政黨和團體亦經常會「撞街站」,故對此事「不以為然」。

黃文萱:警方曾容許執拾物品離開惟後來出爾反爾

黃文萱指,下午3時半有警員到場警告7人違反限聚令,她一度與警署警長毛亞南理論,並形容毛「聽唔入我嘅解釋」,其他警員亦要求7人「企返埋一齊」和下令終止街站。黃文萱後來繼續向警員解釋正派發防疫物資,毛回應「就算派發防疫物資,都要係保持適當社交距離」,之後與其他警員離去,她便決定繼續舉辦街站。

下午4時半,再有警員抵達和指控7人違反限聚令,並先票控1名關注組成員。黃文萱表示,有警員曾向她表示給予半小時執拾物品離開,她理解為警方容許他們離開和不會票控,惟在收拾物品時警方卻突向其餘6人發告票,黃則不滿警方「出爾反爾」,故情緒一度激動。

黃文萱強調,舉辦街站期間有派發搓手液、消毒噴霧和月曆,過程中亦有與街坊交流,重申遭警員警告後有保持超過1.5米的社交距離。

控方質疑街站宣揚政治訊息不符區議員工作範圍

控方質疑兩名被告與關注組成員均屬同一群組,共同宣傳反對教育改革等政治訊息。黃文萱承認所派發的月曆有涉及反修例運動的相片,又稱「政治好廣義,都係同香港有關」,並有借出檯和手推車供關注組成員擺放物品,以及協助他們收拾直幡,惟否認有宣傳反對教育改革。黃解釋因擔心關注組成員的財產安全,及作為成年人及區議員有義務,故「自告奮勇」在當時混亂的情況下向關注組成員提供協助。

控方另引《區議會條例》質疑黃文萱擺街站作出政治宣洩,不屬區議員工作,黃則反駁「唔落區聽,點畀意見政府呢?」

控方重申不只考慮1.5米 亦視乎共同目的和逗留時間

控方結案陳辭指,即使聚集者之間相隔1.5米,也不代表不構成受禁群組,法庭在考慮被告是否有參與聚集時,亦需視乎各人是否具共同目的和逗留的時間。

黃文萱則在庭上重申,她與麥兩人的聚集屬履行區議員工作和派發防疫物資,獲防疫條例豁免。黃批評控方不斷強調「共同目的」而忽略有保持社交距離一事,是扭曲條例原意。黃續稱,警署警長毛亞南在庭上亦承認看見2人有派發防疫物資。對於控方和警員所稱派發防疫物資只屬「表面藉口」,實質為宣揚政治訊息的指控,黃否認並反駁此說法「只係掩飾濫告」。

案件編號:STFS 15、1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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