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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沙田區議員黃文萱及助理擺街站 否認違限聚令 督察:派發防疫物品只係藉口

前沙田區議員黃文萱及助理擺街站 否認違限聚令 督察:派發防疫物品只係藉口

(獨媒報導)前沙田區議員黃文萱與香港中學生關注聯盟去年2月在第一城舉辦街站,派發防疫物品及反對改革通識科,期間被警員票控違反限聚令,黃文萱及其時任議員助理麥啓榮否認控罪,案件今(3日)於沙田裁判法院開審。無律師代表的黃文萱親自盤問督察,她稱當時正派發防疫物品及履行議員工作,強調她與其助理的聚集屬法例豁免範圍,惟督察一度質疑:「派發防疫物品只係一個藉口豁免」,且未有留意兩人有否派消毒酒精。

黃文萱及麥啓榮各被票控一項「參與受禁羣組聚集」罪,控罪指他們於2021年2月20日約下午2時半至4時半,在香港沙田銀城街近百得街交界,參與受禁群組聚集。兩人均沒有律師代表,今自行陳詞及盤問證人。

官質疑控方對限聚令詮釋過闊:餐廳買外賣、超市排隊係咪犯法?

控方案情指,當天下午2時半至4時半,兩名被告連同香港中學生關注聯盟共7人在銀城街近百得街交界聚集,涉嫌違反限聚令,並指控兩被告在2小時內具共同目的和屬「不斷移動」的群組。裁判官彭亮廷聞言,即質疑控方的檢控基礎不明確,又批評控方修改的控罪後以2小時涵蓋整個過程,審訊開始前又欲將證據延伸至控罪時間外,做法對辯方不公。彭官批評控方檢控立場舉棋不定,「究竟控方或者Advising council (律政司)意見想告咩?有無證據支持你心中所想呢?」他在庭上多番要求控方解釋。

控方隨即引上訴庭案例指,黃崇厚法官在判詞中提及即使群組聚集人士相隔1.5米,只要聚集人士持共同目的,亦屬受禁群組聚集,惟再遭彭官質疑「餐廳買外賣、超市排隊」也不足1.5米和具共同目的,是否同屬受禁群組,主控則回應稱要顧及周遭環境、互動等因素判定。控方提議將爭議留待審訊稍後處理,獲法庭批准。

督察曾取取街站單張離遠觀察 指控7人用擴音器宣傳反對教改

控方先傳召督察黎家健作供,指警方當天從網上得悉香港中學生關注聯盟會於下午在銀城街、百得街附近舉辦街站,他遂與同僚下午2時半起在街站對面觀察。黎供稱,看見有多於2名身穿黑色衣服的人士分別派發單張及利用擴音器宣傳反對教改的訊息。

黎續指,他曾上前向街站成員索取一份單張,單張上印有「反對教改赤化,守護香港未來」的字句,經他和便衣警持續觀察後,遂指示下屬向街站成員發出警告。黎指警告無效後,便要求另一隊警員前來增援並向7人發出限聚令告票。

督察承認區議員擺街站或屬工作範圍 惟質疑派發防疫物品僅為藉口

黎家健督察在盤問下承認,相隔20多米的距離只能隱約看見7人均身穿深色衣服,並且未能分辨2人有否於設立街站時已抵達,又承認未有看見2人使用擴音器叫喊口號或派發單張等行為。

在黃文萱盤問下,黎同意區議員在所屬選區擺放街站宣揚其施政理念或屬其工作範圍,惟未有留意街站有否派發消毒酒精,但不排除其可能性。黎質疑「派發防疫物品只係一個藉口豁免」,又重申因當時聚集人數超過2人,即使每個群組相隔多於1.5米距離亦具共同目的,故下令同僚向7人分別發出警告及告票。

警員稱曾「零距離」路過觀察街站 承認有機會混淆月曆和單張

沙田活動管理隊警員20654李偉浩供稱,當日獲指派到場觀察,遂於下午2時30分一度「零距離」路過觀察街站的狀況,看見有兩張白桌和反教改的黑色單張放置在桌上,其後走到街站附近的商場停車場繼續觀察街站的狀況。他聲稱看見黃文萱和麥啓榮2人與另外5人派發單張及向街坊解釋單張的內容。

黃文萱盤問時指出,街站除了單張外,亦包含議員設計的月曆和消毒酒精,警員表示不清楚,又稱「零距離」路過街站觀察時只看到有反教改的宣傳單張在桌上,未有看見其他物件,惟他及後承認有機會將黃文萱所派發的月曆混淆為教改單張。

警員稱接獲投訴指街站涉違國安法

警員29121李東海供稱,當天有人投訴第一城銀城街有涉嫌違反《國安法》的街站,故奉命與隊員前往調查並錄影。

審訊明天繼續。

案件編號:STFS 15、16/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