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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甩趙家賢左耳兼揮刀傷夫婦囚14年半 中年漢申上訴刑期 獲批出許可

咬甩趙家賢左耳兼揮刀傷夫婦囚14年半 中年漢申上訴刑期 獲批出許可

【獨媒報導】2019年11月有人在太古城中心發起「人鏈」活動,一名操普通話的男子用刀刺傷一對夫婦及咬甩時任東區區議員趙家賢左耳。經審訊後陪審團裁定3項蓄意傷人罪及一項普通襲擊罪成,判監14年半。男子不服刑罰提出上訴,上訴庭今(18日)進行聆訊,上訴庭法官彭偉昌考慮陳詞後,認為14年半刑期「睇落又幾重」,最終批出上訴許可,交由上訴庭3名法官審理,惟重申經上訴後刑期仍超過10年是「無可避免」。

上訴人陳眞(案發時48歲)現正於監獄服刑,由囚車押解往法院應訊。他由資深大律師余承章和大律師容海恩代表。答辯人為律政司,由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

上訴人:原審法官未充份考慮求情理由

甫開庭,余承章資深大律師指上訴人已在去年8月撤回定罪上訴申請,現時只需處理刑罰上訴,他又申請呈交新證據,以顯示上訴人已向受害人賠償。惟彭官不認為這是求情理由,上訴方最終不堅持呈交。

余指原審法官判刑時沒有對求情理由給予充份比重,例如未有考慮案發時的社會環境,「好不幸地,講普通話嘅人係俾人針對」,被人要求「你走啦」、「返大陸啦」;此外,被告患有反覆性抑鬱症和酗酒問題,上述兩項因素影響被告的脾氣,因而未能控制情緒爆發。

律政司:襲擊事件雖緊接 但上訴人中間曾停頓

至於4項控罪同期執行的幅度,律政司代表陳穎琛指雖然襲擊4名受害人的事件是緊接發生,但強調上訴人襲擊溫氏夫婦和梁瑩瑩後,有停頓至少1分鐘,之後當保安嘗試抓住上訴人時,便衝向趙家賢並咬他的耳朵。彭官則認為,3項蓄意傷人罪難言是3個獨立事件,刑期難以完全分期執行。

彭官又指,14年半刑期「睇落又幾重」,雖然4罪總刑期「過10年我相信係肯定㗎喇」,但現時刑期加上原審法官的解釋,彭官認為「係有得斟酌」。

陳穎琛則指,量刑起點雖然是高,但並非明顯過重,法庭須考慮當時社會氣氛,應向公眾發出訊息,不論原因為何,暴力在法治社會中是不能被接受。她指受害人的心理創傷是非常嚴重,每名受害人的身體均有四至五個刀傷,其中溫浩倫留院9日,趙家賢則接受手術嘗試駁回耳朵不果,須縫86針、住院19日。

官批出許可 惟強調上訴後刑期逾10年亦無可避免

彭官表示,考慮所有相關背景後,認為就刑期是否過重有斟酌餘地,有合理可爭辯理由。雖然4項上訴理由力度不一,但考慮到各項理由互為相連,最終批准把4項上訴理由均交予上訴庭處理,換言之批出上訴許可。惟彭官重申,即使上訴後刑期依然超過10年,「我不厭其煩,基本上係無可避免,呢件案件非常嚴重,不能接受。」

控罪指陳眞(案發時48歲)於2019年11月3日在太古城中心外,意圖使溫浩倫、梁碧琪和趙家賢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地傷害他們;以及同日同地襲擊梁瑩瑩。

據了解,4名受害人在事後向陳提出民事索償,最終雙方同意庭外和解,溫浩倫獲賠償100萬、梁碧琪獲賠償75萬、趙家賢獲賠償190萬、梁瑩瑩則獲賠償25萬。連同訟費,陳須支付合共逾500萬。

案件編號:CACC6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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