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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圍付國豪案 青年棄上訴 稱受「美國間諜Mark Simon」指使 「女村長」申請遭駁回

機場圍付國豪案 青年棄上訴 稱受「美國間諜Mark Simon」指使 「女村長」申請遭駁回

(獨媒報導)2019年8月13日至14日的機場集會期間,任職《環球時報》的內地人付國豪遭示威者包圍,案件經審訊後,3人被裁定暴動、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和非法禁錮罪成,各被判囚4年3個月至5年半不等。其中賴雲龍和「女村長」畢慧芬提出上訴,今(25日)召開聆訊。賴撤銷上訴,畢則堅持上訴並親自陳詞,上訴庭法官潘敏琦即日宣布拒絕批出上訴許可,兩人須繼續服刑。賴在庭上突然向法官「稟報」稱自己受黎智英助手Mark Simon背後指使而犯案,散庭後更大叫:「付國豪唔係間諜!係我冤枉好人!我向14億中國人道歉!」

兩名上訴人賴雲龍(現年21歲)和畢慧芬(26歲)皆無律師代表。賴就暴動和傷人罪提出定罪上訴,但他今在庭上表示申請撤銷上訴,獲法官批准,須繼續服刑。

畢慧芬就暴動、傷人和非法禁錮罪提出定罪及刑罰上訴。她在犯人欄內親自陳詞,稱當日為了爭取福利和訴求,包括「五大訴求」和「五十年不變」,而禁錮付國豪,可是事後明白「唔係用暴力就可以解決一切問題」。她表示在獄中遇見很多人,冷靜地回想此事後,很後悔為了爭取權利和福利而禁錮付國豪。她稱不認識付,沒有必要令他受傷,但當日場面混亂、有議員在場,她見地下有索帶、「咁啱有位」,便做出發泄的行為,用索帶綁付國豪。

畢續指,過去父母反對她參與示威,所以她很少回家,又沒有人支援自己,情緒無處發泄,加上患上先天性顛癇症和輕度智障,「通常人哋做乜嘢,我就做乜嘢」,可是她自言有判斷能力,例如別人叫她殺人,她不會照著做。

她表示當日看到有人出手打付國豪,也有人阻止付送院治理,但「經一事,長一智」,日後做任何事前都會想清楚。她又指當日見有人要求物資支援,便出手協助,「我都唔知點解令我有多一條暴動罪」。

畢最後指父母年紀大,每次探訪時,她都會落淚,懇求法官網開一面,給她一次機會,重新做人。

潘官聽罷,指畢慧芬剛才的陳詞已承認了參與傷人和禁錮。畢解釋指,已忘記了當日所有細節,剛開始「無理性地寫任何嘢」,但之後感到後悔,於是決定「認真地將所有嘢講哂出嚟,面對未來的訴訟」,希望法官批出上訴許可。惟潘官指,畢在庭上的說法,似乎是在求情,與她在申請上訴的表格中所寫證據不成立和相片不清楚,兩者並不相符。

律政司一方在庭上播放新聞影片,指清晰地顯示畢慧芬用索帶將付國豪綁在行李車上,現場經已由非法集結演變為暴動,畢在庭上的陳詞亦看不到任何減刑理據。

此時畢慧芬再度站起身,稱影片顯示現場有很多聲音,很多人慫恿她做非法的事情,她承認有非法禁錮付國豪,因為「我見佢哋做乜嘢,我就跟住做,我冇諗過令件事咁嚴重之餘,令父母咁擔心」。她表示在庭上重看影片,「自己都有啲想喊」,不應令無辜的人受傷,「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呢?」

此時賴雲龍突然站起身,稱「有重要事稟報」,潘官問:「係咩事?」賴稱:「好重要嘅事。」潘官說:「咁你講啦。」賴遂稱,2019年的動亂,乃至機場的事件,「係美國嘅Mark Simon喺背後指使我去做嘅!」潘官聽罷打斷,指法庭並非發泄的場所。

散庭後,賴雲龍被押走時,再度激動地大叫:「係美國間諜Mark Simon指使同策劃嘅!付國豪唔係間諜!係我冤枉好人!我向14億中國人道歉!」

賴雲龍今年1月在區域法院被裁定暴動罪和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他另承認普通襲擊及阻礙公職人員罪,4罪合共判監禁5年3個月。畢慧芬則被裁定暴動、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非法禁錮罪成,總刑期為4年3個月,其中3年刑期與2016年旺角騷亂案的46個月分期執行。

案件編號: CACC11/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