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涉葵廣男廁寫「黑警死全家」男子刑毀罪成囚半年 官引判詞:與「私了」無異

涉葵廣男廁寫「黑警死全家」男子刑毀罪成囚半年 官引判詞:與「私了」無異

【獨媒報導】30歲男子被指去年1月在葵涌廣場男廁內,寫上「黑警死全家」及「狗官」等字句,他否認兩項刑事毀壞罪。經審訊後,被告今(5日)在西九龍法院被裁定罪成,判囚半年,另須賠償1千元清潔費。裁判官陳慧敏指,被告有預謀地穿黑衫褲,令人難以辨認,並在人流密集的男廁內寫涉案字句,其行為有可能激發持不同態度者的情緒。她又引述案例判詞指,刑毀的行為本質上與「私了」無異,同時帶有仇視、霸凌、恫嚇及滅聲等效果。

被告為麥榮傑(30歲),今被裁定兩項刑事毀壞罪成。裁判官陳慧敏就每罪判囚4個月,其中次罪的兩個月分期執行,總刑期為半年。被告另須賠償1千元清潔費。

官認為警員誠實非捏造證供 惟被告供詞為「大謊話」

陳官裁決時引述,控方指被告在警誡下稱「『黑警』同『狗官』嗰四個字係我今日晏晝6點左右寫嘅」,以及「對政府不滿,所以用筆表達意見」。

辯方卻反對招認呈堂,因被告遭到警員威嚇下招認,包括被警員叉頸摑臉,以及被威嚇:「掟你去國安嗰邊」、「連你老竇老母都拉埋」等,另外警員亦沒有作警誡。

裁判官陳慧敏接納被告的招認為自願作出,並批准呈堂。她指,雖然警員就上述事項作供時有細節遺漏,但坦白稱記不清楚,故排除他是邊作供邊捏造,並認為他是誠實證人。

惟陳官不接納被告作供是誠實,其供詞是「大謊話」,因被告稱被疑似警員圍着,若他揚聲可吸引途人注意並提供協助。被告又稱在男廁遭警員叉頸摑臉,但陳官認為若警員要作暴力行為,大可在警署內作出,而毋須在男廁,因當時可能有其他市民在場,故他不相信警員有對被告作暴力行為。

陳官亦接納警員見到被告手持水筆,在廁所門板正寫上「家」字最後一撇。最後陳官裁定被告分別於下午約6時及9時寫上涉案字句,兩罪均成立。

被告望判緩刑 因父母患心臟疾病

被告於2012年曾有盜竊相關的案底。辯方為被告求情時指,被告因案件及疫情,由廚師改為任職 Foodpanda 外賣員,其六旬父母均患心臟疾病,母親更患抑鬱症需到精神科覆診。被告的求情信提及,希望法庭能判社會服務令或緩刑。

辯方又指,涉案財物被寫上文字,並非永久性損毀及需更換,只需清潔。

控方一度稱要向被告民事索償清潔費

陳官一度問控方是否需要向法庭申請,要求被告賠償1千元清潔費,控方一度稱會以民事方式向被告索償。陳官聞後驚訝:「為咗1千蚊呀?」最後控方申請要求被告賠償,陳官頒下1千元賠償令。

官:被告行為有可能激發持不同態度者的情緒

陳官判刑時指,考慮到案情嚴重,判即時監禁才能反映控罪嚴重性,以收阻嚇作用,本案亦非例外判緩刑。

陳官續指,被告一個人在人流密集的男廁內寫涉案字句,必須考慮到被告行為有可能激發持不同態度者的情緒。她指雖然被告單獨行事,但他穿黑衫黑褲戴帽,令人難以辨認,若非有閉路電視警方亦難作調查,陳官指被告有預謀犯案。

官引判詞:行為本質上與「私了」無異

陳官亦援引少年刑毀「喜茶」收銀機的案例,判詞指行為本質上與「私了」,即傷害對方人身無異,同時帶有仇視、霸凌、恫嚇及滅聲等效果。而這些「裝修」行為是對不同背景及立場的人肆意攻擊。

就每罪他判囚4個月,其中次罪的兩個月分期執行,總刑期為半年。

兩項刑事毀壞罪指,被告於2021年1月19日,分別在葵涌廣場二樓男廁內損壞廁格、牆身及門口。

案件編號:WKCC1943/2021

相關報導:
涉葵廣男廁寫「黑警死全家」29歲男辯稱在食店工作需落單 故隨身帶筆
涉男廁寫「黑警死全家」 辯方指被告遭警叉頸威嚇:唔認掟你去國安,老竇老母都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