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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煽惑傷警 控方指被告咒罵「死有餘辜」非天主教徒美德 沒實行「十誡」

涉煽惑傷警 控方指被告咒罵「死有餘辜」非天主教徒美德 沒實行「十誡」

【獨媒報導】三名男子涉於2019年10月,在討論 Audi 汽車的 WhatsApp 群組籲殺警及其家人,他們否認兩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有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今(16日)在區域法院續審。控方代表、外聘大律師李倩文庭上質疑,被告身為一名天主教徒,在社會混亂時更應「走出來」行善、寬恕及「愛世人」。她認為被告在群組中「幸災樂禍」轉載警員被單車擊中的影片,又曾咒罵警員「死有餘辜」等,均非天主教徒美德,沒有將「十誡」實行。被告則表示群組曾討論有關催淚彈話題,當時自己「愈諗愈嬲,邊有咁理性」,又反問:「唔通嗰陣時要唸個『十誡』出嚟?如果係咁就唔會有呢單案件啦。」

第三被告曾智健昨天供稱,案發時他在家休養,期間會閱覽新聞。他表示受到10月1日警方開槍事件,及10月6日的士司機衝上行人路撞人事件的影響,才會說出涉案言論,希望與群組相熟成員發洩情緒。

被告盤問下同意個別警員做法或不妥當 惟不能因此仇視整個警隊

曾智健今天接受控方盤問,確認小時候就讀天主教學校,認識「十誡」。他年幼時受洗,算是虔誠的天主教徒。

曾提到,他於2019年才開始對警方不滿,但同意警員負責維持社會安寧、奉命令工作,有時會身不由己;亦同意個別警員的做法可能不妥當,但不能因小撮人「做得唔好」而仇視整個警隊。

被告指有舊同學任職警察 社會事件後較少聯絡

曾智健另提及,他有3至4名舊同學任職警察,但社會事件發生後已較少聯絡,「佢哋唔揾我。」控方代表、外聘大律師李倩文問被告,有否問他們為何不聯絡自己?曾智健表示沒有,而他亦沒有主動聯絡。

曾智健在盤問下指,認為舊同學在警隊的職級高,會支持警隊其他同袍。李倩文質疑舊同學「支持同事有乜錯?」,又指他們不是到示威現場「打人嗰個」,反而不解為何被告不主動聯絡關心:「你守『十誡』㗎喎!愛人如己㗎喎!」她又認為被告可以在同學群組中詢問舊同學對警方使用過分武力的解釋。

曾智健表示有試過,但大家的意見不一致,明知被此想法不同,就沒有再繼續討論,最後舊同學離開群組。他亦提到,與該數名舊同學認識超過30年,交情算深,若不是因為2019年社會事件,他們每年均會見面3至4次,節日亦會飯聚。

控方指社會愈混亂天主教徒更應走出來「行善」、寬恕及「愛世人」

控方李倩文指出,天主教導人要「愛世人」及寬恕,但被告卻沒有問候舊同學及寬恕他們。曾智健強調並非針對舊同學,而是社會運動令社會撕裂,不同立場的人會減少見面。李倩文遂指社會愈混亂,被告身為天主教徒更應走出來「行善」、寬恕及「愛世人」,但被告卻「講一套,做另一套」,曾智健不同意。

控方質疑被告沒「Fact-check」新屋嶺及浮屍等事件

控方又指,被告在 Facebook 上會看到不同資訊,詢問他會否求證真偽。曾智健表示會閱讀不同報章比對。

至於他早前作供提及新屋嶺及浮屍等事件,曾智健表示這些事情他「Fact-check 唔到,我冇能力做」。控方詢問,若新屋嶺真的有打死示威者,被告是否理解屍體會變成浮屍?曾智健確認。

李倩文進一步質疑,那麼是否代表該些示威者均沒有家人,「唔會出嚟揾?⋯全部都係死孤兒?」曾智健則指當時有示威者失蹤的新聞報道。

被告同意若示威者不出來示威,警方便不需要執法。李倩文不解為何他要將所有仇恨放在警方身上。曾智健則表示是警員使用過度暴力,令事件升温。他當時亦希望社會事件盡快完結,因對其公司生意亦有影響,惟他表明並不支持示威者的暴力行為。

控方問7.21事件警方「錯喺邊?」

曾智健昨天提及對元朗7.21事件印象深刻,並相信全港市民均會感到憤怒和震驚。控方今盤問時關注,警方在事件中「錯喺邊?」,又指當時是白衣人無差別攻擊市民。

曾智健表示當時警方沒有到場執法。李倩文聞言指,被告理應更憎恨白衣人,曾回覆:「我冇話唔憎呀。」李倩文續指出,警方「冇到場執法,唔係用過分暴力喎」,形容被告「唔做又入(警方數),做又鬧」,認為不公道。曾智健提及當時社會上的評論均關注警隊有否縱容白衣人,惟他當時算不上憎恨警隊,只是印象負面。

控方質疑被告不討論示威者堵路影片 反轉發其他針對警員片段

就涉案訊息,控方指案發當晚在「HK Audi 5 Club」的群組中,有一名成員分享了示威者堵路的影片,但群中卻沒有人就此討論。曾智健同意,但指「唔討論唔代表贊成」。

控方認為被告「選擇性」對示威者堵路「視若無睹」,卻在群中轉載一另段警車在十字路口「兜圈」的片段,並開始咒罵。曾智健認為示威者堵路自然會被警方拘捕,但他分享的片段只是碰巧在其他群組中看見,於是轉載。

控方指被告「幸災樂禍」轉載警員被單車擊中影片 沒將「十誡」實行

控方續指,被告另外分享了一段警員被從天橋擲下的單車擊中的片段,並稱因為「幸災樂禍」才轉載,認為他沒有將「十誡」中「愛世人」的誡條實行出來。曾智健不同意,認為兩者沒有關係,指「呢啲吹水群組成日都係咁」,又認為香港人「見人瀨嘢,就開心拍掌」。不過,曾智健同意在他分享該片段後,群組開始出現有關警員的討論。

控方指另一成員 Paully 曾問「係咪個個popo都抵死」,當時被告回覆稱「I don’t care and I don’t mind」,質疑即使當時他正在和 Paully 鬥氣,被告的說法亦有少許「過咗火位」。被告重申「頂頸就係咁」,有時會有「小學雞」回覆,但不同意自己十分憎恨警員。

控方:咒罵「死有餘辜」非天主教徒美德

控方之後關注被告稱「班黑警係確確實實強姦咗人同殺咗人,死有餘辜」,質疑他在沒有任何證據基礎下說此言論,而咒罵「死有餘辜」同樣非他作為天主教徒應有的美德。

曾智健強調,該言論不代表真的要警員死,又指當時群組正討論催淚彈話題,「我愈諗愈嬲,邊有咁理性⋯⋯唔通嗰陣時要唸個『十誡』出嚟?如果係咁就唔會有呢單案件啦。」

控方指第三被告言論成功煽動同案另一人

控方認為,曾智健稱「黑警死全家,禍必及妻兒」及「成個警隊都係,冇一個係無辜嘅」的說話,成功煽動了次被告葉子軒,令他在群組中說出若有人殺警及其家人,他會「捐錢畀佢屋企人」;又提出「如果有人無差別殺警,殺佢哋老婆仔女,佢哋會驚」。曾智健並不同意。

曾智健
曾智健

案件明天續審。

3名被告依次為:關嘉林(49歲,售貨員)、葉子軒(31歲,健身教練)及曾智健(51歲,工程公司東主)。他們否認兩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有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指他們於或約於2019年10月7日,在香港非法煽惑其他不知名人士非法及惡意地導致警務人員及其家屬身體受嚴重傷害,意圖使他們身體受嚴重傷害。

案件編號:DCCC57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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