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警方2019年8月1日搜查火炭一棟工業大廈,發現行山杖及煙霧餅等,拘捕7男1女。其中4人事隔逾兩年後,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管有爆炸品等罪,還柙逾3個月。案件今(30日)在區域法院提訊,法官高勁修應辯方申請押後至8月23日再訊,以待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其中兩人申請保釋遭拒絕,繼續還柙。
被告依次為:林冠亨(32歲廟宇職員)、談兆衡(27歲工程師助理)、張子龍(34歲商人)及吳敬賢(34歲售貨員)。林冠亨及張子龍今申請保釋遭拒。
他們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他們於2019年8月1日,在沙田喜利佳工業大廈外坳背灣街的公眾地方,無合法辯解或合理權限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24支行山杖及10支球棒。
交替控罪為管有物品意圖毀壞或損壞財產,指他們管有上述物品,意圖在無合法辯解下毀壞或摧毀他人財產。他們另同被控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指他們同日同地無牌管有14部無線通訊機。
林冠亨及張子龍另被控一項管有爆炸品及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毀壞或摧毀財產罪,指他們於或約於同日,在沙田坳背灣街14-24號金豪工業大廈一工作室,管有11個煙霧餅內含氯酸鉀和氯化銨的混合物,及3罐噴漆。
張子龍另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毀壞或損壞財產罪,指他同日於喜利佳工業大廈一單位,管有一根藤條、3罐噴漆和3個模板、一個裝有白汽油的玻璃瓶、7個瓶、一支油、數包糖、洗衣粉、麵粉、橡皮筋和廚房毛巾。
案件編號:DCCC 268/2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