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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台主持傑斯認串謀煽動及洗黑錢 在節目要求外國制裁「給林鄭死全家族程度的教訓」

網台主持傑斯認串謀煽動及洗黑錢 在節目要求外國制裁「給林鄭死全家族程度的教訓」

【獨媒報導】網台 D100 Radio 主持「傑斯」尹耀昇,涉嫌在節目中發表煽動性的言論,及處理逾1,032萬的款項,他今(1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和3項洗黑錢罪。案情指尹曾分別在4個節目上作出煽動言論,包括要求外國政府加強制裁香港官員,要給「林鄭死全家族程度的教訓」,並指五星紅旗代表「極權」,提到要將林鄭「逐出香港」等等。

經協商尹認4罪 餘下6罪將留在法庭存檔

尹耀昇原被控5項煽動控罪及5項洗黑錢罪,其助手利寶麗同面對其中2項洗黑錢罪。在控辯雙方協商後,尹今日承認一項煽動罪及3項洗黑錢罪。控方稱,在同意案情及接受沒收令的前提下,尹其餘控罪將留在法庭存檔,不予起訴。而利寶麗在接受沒收令的前提下,她面對的2項洗黑錢罪將同樣留法庭存檔,不被起訴。

旁聽席今天滿座,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社民連曾健成等人亦有到場。傑斯已還柙逾一年,今早他甫步出囚室時,旁聽人士便紛紛站立向其揮手打招呼:「早晨!斯叔!」、「保重呀!」傑斯亦即時揮手回應,坐下後仍不時望向旁聽席。

案情指尹在節目上要求外國強化官員制裁:給林鄭死全家族程度的教訓

尹承認的案情指,他2005年起在 giggs.hk 網站經營頻道「傑斯頻道」,於2016年與蔡子熙(Calvin)聯合主持及製作涉案節目「不上頻道」。在涉案9個多月間,尹共39次主持涉案節目和聲音節目,在 YouTube 上平均每集吸引了3萬多次「觀看次數」。

案情提到,尹耀昇和他人曾在 giggs.hk、YouTube 及 Patreon 發布煽惑他人抗拒或推翻中國共產黨、實行私刑、參加公民抗命、支持「35+」民主派初選、宣揚「香港獨立」、擲汽油彈及支持潛逃台灣罪犯等言論。

案情以尹耀昇的4個節目為例,指美國於2020年公布經濟制裁香港官員後,尹在翌日節目上要求外國強化制裁,要給「林鄭死全家族程度的教訓」;並於同年8月15日的節目上提到「中國共產黨是最邪惡極權獨裁國家」,向觀眾表示要仿傚烏克蘭當年,把林鄭「逐出香港」。

尹耀昇又在同年9月5日的節目上呼籲聽眾參加「九龍大遊行」,指自己「聽日會過九龍行街街」,以抗議政府延後立法會選舉,使「35+」計劃無法實現。他另在同年10月10日貶低中國國旗、支持台灣旗幟,指五星紅旗代表「極權」、「恐怖統治」,「所有 negative 衰嘅嘢集於一身」。

至於尹承認的3項洗黑錢罪,案情指他分別在3個帳戶中收取約204萬、572萬及256萬款項。其中尹曾指示其助手利寶麗以支票提款方式把其中一帳户的375萬元的款項存入利的個人證券帳戶,指該些交易原因不明。

案情提到,以上3帳户在9個月之內有明顯洗黑錢活動跡象,包括存款總額約1,300萬,與尹耀昇向警方報稱每月5萬元網台主持收入及報稅紀錄中的平均月薪不相稱;3個帳戶內分別又有巨額存款、巨額轉帳、大量現金提款及大量現金交易;提到尹耀昇共處理了約1,032萬,有理由相信他涉及處理可公訴罪行的得益。

尹耀昇(52歲,網台主持),承認一項「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指他於2020年2月8日至11月21日期間,與其他人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主持、製作、發布及上載網上節目,具意圖:

(A) 引起憎恨或藐視香港特區政府或激起對其叛離;
(B) 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C) 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
(D) 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
(E) 引起或加深香港不同階層居民間的惡感及敵意;
(F) 煽惑他人使用暴力;
(G)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尹承認的三項洗黑錢罪則指他於2020年2月22日或3月2日至11月30日期間,在上海商業銀行有限公司持有的三個帳戶,分別有一筆港幣約204萬元、572萬元及一筆港幣約256萬元的款項。

案件編號:DCCC 61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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