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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音屏噴寫悼念陳彥霖及社運口號 51歲男被判200小時社服令

隔音屏噴寫悼念陳彥霖及社運口號 51歲男被判200小時社服令

(獨媒報導)一名51歲男子涉於前年10月下旬在青衣一處的隔音屏障及行人過路處上噴上悼念陳彥霖及反修例事件的字句,被警方當場拘捕,並於事後遭起訴兩項「刑事毀壞」罪。被告早前認罪,案件今(23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香淑嫻指,考慮到被告在案發後坦白認罪,背景報告亦正面,重犯風險低,故判處被告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梁智輝(51歲),被控兩項「刑事毀壞」罪,控罪指他於2019年10月24日,在青衣長青邨青葵樓地下,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路政署的財產,即隔音屏障及行人過路處。

控方案情指,被告案發當日身穿黑色上衣、口罩,配戴黑帽及藍色手套,並手持一罐噴漆,在隔音屏障上噴上「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陳彥霖沉冤待雪」、「黑警」、「721 唔見人」、「831 殺死人」、「10月1 槍殺人」等字句,期間被巡邏的警員目擊事件。警員上前截查時,被告正噴上「F」的英文字母,被告一度嘗試逃跑,惟仍遭警員截獲,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曾在案發地塗鴉。

被告早前承認兩項控罪,香官下令被告須賠償港幣5,400元的清潔費,及索取其背景和社會服務令報告,案件押後至今判刑。辯方律師今進一步求情稱,報告建議判處被告80至100小時的社服令,並指被告在案發後一直有參與更生事宜及治療課程,希望未來能積極投入勞動市場,被告亦願意接受更高時數的社會服務令。

香官稱,被告有精神病紀錄並一直接受治療,惟認為其成效「唔係咁好」,考慮到被告的求情及背景報告後,接納被告在案發後坦白認罪,背景報告內容亦正面,認為被告重犯風險低,故接納社會服務令報告的建議,就2項控罪合共判處200小時的社會服務令。

案件編號:WKCC113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