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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遊行後涉推跌老伯遭控誤殺 法官今引導陪審團 料下周一退庭商議

青年遊行後涉推跌老伯遭控誤殺 法官今引導陪審團 料下周一退庭商議

(獨媒報導)2019年6月16日的反修例遊行,晚上大批市民在中環碼頭排隊乘船離開,期間一名63歲醉酒老伯疑插隊引來爭拗,26歲男子被指出手推老伯一下,導致他頭部著地跌倒,送院兩日後證實死亡。26歲男子否認一項誤殺罪,經過5日審訊,法官杜麗冰今(14日)於高院引導陪審團,預料下周一(17日)可讓陪審團退庭商議。

杜官指,誤殺的控罪元素包括被告行為是「蓄意」、「非法」及「危險」。本案控辯雙方均不爭議被告的確有出手推老翁,但控方的說法是被告未有面對迫切的攻擊,因此推老翁並不屬於自衛;辯方的說法則是事發經過迅速,老翁踢了被告臀部一下,非常靠近被告,被告的本能反應是推開老翁。

杜官指,被告在審訊中選擇不作供,不代表他有罪或有所隱瞞,但同時代表他沒有就針對自己的證據提供解釋或削弱控方說法。杜官指,雖然不同目擊證人在庭上憶述細節時記憶有差異,但她相信所有目擊證人均熱心提供協助,陪審團應考慮接納、不接納或部份接納各個證人的證供。

杜官指,被告推老翁一下的行為明顯是蓄意的,至於是否非法,視乎陪審團認為他是否真誠地相信正面對即時攻擊,即使這信念是錯誤的,只要陪審團相信這是被告的真誠信念,便可裁定他的行為屬自衛,以及合法的,並裁定罪名不成立;若陪審團認為被告不是自衛,便應裁定罪名成立。陪審團亦須要考慮被告的力度是否合理,是否令一般人覺得他將受害人置於風險之中。

案發時26歲、任職售貨員的被告梁清言否認於2019年6月18日在香港,非法殺死周鎮和(終年63歲)。

案件編號:HCCC128/2020

審訊第一日:
六旬翁疑插隊遭推倒兩日後死亡 男子否認誤殺開審

審訊第二日:
被告稱參與6.16遊行 得悉死訊後曾考慮向警方自首

審訊第三日:
醫生:送院時有酒氣及腦出血 多年前胸口痛惟無心臟病

結案陳詞:
青年涉推跌老伯遭控誤殺 辯方稱自衛 籲陪審團設身處地勿「馬後炮」